雄安近代期刊卷(10冊)
作者:魏國棟、梁松濤編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出版年:2018年10月
△第一冊
容城
督憲批示:具呈容城縣文生鄭國梁等:批紳民保留官長有千例禁牧令。《北洋官報》,1903年9月1日,第147期 一
文牘錄要:直督袁飭撤容城等縣陶承先等由司委員接署劄。《北洋官報》,1904年5月20日,第336期 二
文牘錄要:督憲袁飭司將署容城縣丁令樹屏撤任另委接署劄。《北洋官報》,1905年3月17日,第619期 三
畿輔近事:稟控阻學批詞:臬台批示:容城縣傳習所畢業生溫自謙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6月18日,第709期 四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容城縣文生陳步瀛等稟批。《北洋官報》,1905年9月14日,第793期 五
文告錄要:督轅批示錄要:清河道稟查明容城王祥村決口並無偷掘情形由。《北洋官報》,1907年9月24日,第1493期 七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容城縣民人范萬和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1月1日,第1592期 八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容城縣莊頭胡貴義呈。《北洋官報》,1908年1月6日,第1597期 九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容城縣知縣連德魁大計參劾。《北洋官報》,1908年1月19日,第1610期 一○
公牘錄要:容城縣連令德魁稟遵查農田水利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2月11日,第1624期 一一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容城縣馬令丙炎稟集董妥籌核減現辦學警兩費請立案由。《北洋官報》,1908年7月6日,第1770期 一三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寄住容城縣內務府正黃旗胡桂華稟呈。《北洋官報》,1908年7月25日,第1789期 一四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藩學兩司詳容城縣籌捐學警經費按照實地議收由。《北洋官報》,1908年10月31日,第1887期 一五
公牘錄要:容城縣稟設收發文件處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11月7日,第1894期 一七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容城縣巡官范自新稟控區長彭清祥等侵吞罰款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1月5日,第1950期 一九
公牘錄要:容城縣牛令桓稟警董辦理巡警著有成效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3月25日,第2019期 二○
公牘錄要:容城縣牛令桓稟勘劃投票區所暨開票地址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4月9日,第2034期 二一
公牘錄要:容城縣牛令桓稟開辦教練所日期及添設馬巡並擬刊巡官戳記各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4月24日,第2049期 二三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代理容城縣巡官候選縣丞孫思慈稟回裡就醫請委人接充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11月28日第2267期 二五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容城縣民人李信等呈批此案前據容城縣傳集人證訉明議擬將于文海等招解本府。《北洋官報》,1910年3月31日,第2380期 二六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前任容城縣沙河鎮區長劉維藩稟入研究所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4月25日,第2405期 二七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容城縣民人李信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5月14日,第2424期 二八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為批示事據容城縣酒商德裕店等稟病商肥已懇恩撤查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7月19日,第2490期 二九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容城縣酒商天泉湧稟因警款商力難支由。《北洋官報》,1910年8月6日,第2508期 三○
文告錄要:直隸禁煙總局此示:容城縣稟報煙店已無吸戶應如何辦理由。《北洋官報》,1910年9月18日,第2551期 三一
公牘錄要:容城縣牛令桓稟學警兩費動用地方閑款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0月30日,第2238期 三二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容城縣村正副王海泉等呈。《北洋官報》,1910年11月20日,第2614期 三四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容城縣商人杜蔭堂等呈。《北洋官報》,1910年12月13日,第2637期 三五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為批飭事據容城縣酒商天泉湧等稟請警董勒捐公懇體恤准免納捐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12月27日,第2651期 三六
畿輔近事:詳覆容城裁併局區。《北洋官報》,1911年2月15日,第2691期 三七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檢察廳牌示:容城縣秦福堂上訴宋壽慈一案。《北洋官報》,1911年4月16日,第2751期 三九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檢察廳批示:容城縣民婦王牛氏上訴陰芾棠等一案。《北洋官報》,1911年5月24日,第2789期 四○
公牘錄要:容城縣稟裁撤區局改設巡所曁更派巡官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6月3月,第2799期 四一
畿輔近事:申覆容城縣裁併區域案。《北洋官報》,1911年6月12日,第2808期 四三
公牘錄要:直隸禁煙總局詳覆容城縣戒煙會員由議參事會員中選補並通飭各屬照辦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7月20日,第2846期 四四
公牘錄要:容城縣詳紳士孔學周改名繁芝請更正獎劄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7月29日,第2855期 四五
文告: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容城縣民人張鳳山呈:批據爾呈稱秦大發。《北洋官報》,1911年11月6日,第2955期 四六
文牘:民政長據容城縣呈覆縣境禁種煙苗情形指令禁煙善後局查照文(中華民國二年五月二十日)。《直隸公報》,1913年5月21日,第3497期 四七
呈批:民政長批容城縣民人王潤生稟請複充黑龍口村經紀並請賞發新帖。《直隸公報》,1913年5月31日,第3507期 四九
文牘錄要:容城縣稟大清河北堤辛蓋房漫口趕緊堵築由並批。《北洋官報》,1904年7月13日,第387期 五○
直隸省長朱家寶片呈第一屆分發直隸前署容城等縣知事吳瑡等查看停委期限已滿應請仍留直隸照章任用以資策勵文。《政府公報》,1916年7月30日,第205期 五二
省署指令:直隸省長公署指令:第一五二四一號(中華民國八年十一月六日):令容城縣:呈遵令辦理清鄉情形由。《直隸公報》,1919年11月10日,第5798期 五三
法苑詩林:在古容城喜晤彥明林大令用滌齋太史韻。《海潮音》,1921年,第2卷,第7期 五四
省令:關於救濟清河北堤事項: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訓令直隸河務局新城容城雄縣。《實業來複報》,1922年,第1卷,第48期 五五
本廳指令第三三五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九日):令容城縣知事:呈送師範講習所第三班新生履歷表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30日,第7卷,第6期 五八
本廳指令第一八二六號(中華民國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令容城縣知事:呈送教育局教育進行計畫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30日,第7卷,第18期 五九
容城縣教育進行計畫報告。《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30日,第7卷,第18期 六○
本廳訓令第四九七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九月八日):令容城縣知事:案據省視學劉子銘報告該縣學務情形前來查教育局位址尙可惟局內甚形。《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7月30日,第8卷,第21期 六六
直隸省之物權習慣:藉契索地(容城清苑滿城等縣習慣)(未完)。《法律評論(北京)》,1925年8月9日,第3卷,第6期 六九
救濟:指令容城縣縣長電呈該縣歷年民欠旗租雜租等是否亦在豁免之列請鑒核示遵由(八月二十二日)。《河北民政彚刊》,1928年2月,第1編 七○
大元帥令:大元帥訓令第三號(中華民國十七年二月十八日):令兼直隸省長褚玉璞:據平政院呈審理直隸容城縣民楊銘等陳訴因省公署處分。《政府公報》,1928年2月19日,第4239期 七一
呈:平政院院長胡惟德呈大元帥為審理直隸容城縣民楊銘陳訴因直隸省公署處分忠湣墨蹟手卷之決定指為違法依法裁決應予變更(中華民國十七年二月十一日)(附裁決書)。《政府公報》,1928年2月24日,第4244期 七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三六九號(十一月十七日):令易,容城,安新縣縣長:據徐水縣建設局長石學曾呈擬具疏浚徐水境內瀑河計畫究竟該河疏浚對該縣地方有無弊害仰會同建設局查勘議複由。《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7月,第3期 七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一零六一號(十月三十一日):令容城縣縣長喬毓秀:呈送建設局擬定修治全縣道路辦法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1月,第2期 七八
禮俗:訓令容城縣縣長査明楊忠湣後裔保管忠湣遺物一案辦理情形具報備查由(八月二十六日)。《河北民政彚刊》,1928年12月,第1編 七九
呈:呈河北省政府據容城縣縣長電報縣屬大清河民堤決口情形已飭竭力搶堵請鑒核文(八月二日)。《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第11期 八○
禮俗:訓令容城縣縣長保存楊忠湣公遺物一案速遵令查報由(九月二十二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2月,第2編 八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八二一號(五月一日):令安新、蠡、容城、任丘、高陽、文安等縣縣長:大清河務局呈為大清瀦龍等河及無極深澤磁河各業堤向歸民辦請飭各縣督飭挑築免誤時期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8期 八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三四八六號(五月廿二日):令容城縣縣長:呈一件呈為新蓋房王儲村請撥款修堤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6月,第9期 八六
提議査明容城縣石春熹等滋鬧黨部情形案(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河北省政府委員會第七十次例會提出)。《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6月,第4編 八七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訓令:第一二○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令容城縣縣長:為令行事案據本大學督學尤桐張陳卿報告視察該縣教育情形。《北平大學區教育旬刊》,1929年6月21日,第11期 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二五八〇(六月二十七日):令定興縣縣長:據容城縣縣長呈請令飭定興縣趕將老裡村等處險堤興修等情仰査照協助進行並將會同辦理情形具報備案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7月,第10期 九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四三七五號(六月二十七日):令容城縣縣長:呈請令飭定興縣趕將老裡村等處險堤興修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7月,第10期 九四
視察容城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九六
河北省各縣市婦運近況:容城女子教育新發展。《天津婦協旬刊》,1929年7月20日,第11期 一○一
河北省各縣市婦運近況:容城天足會努力工作。《天津婦協旬刊》,1929年7月20日,第11期 一○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五四四一號(八月七日):令河北省大清河河務局局長曹寶善:呈三件據報上游瀦龍河水增漲甚速雄縣新城容城等縣民墊決口情形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11期 一○三
吏治:訓令容城縣縣長對於石春熹等滋鬧黨部一案處理失當應予申誡由(三月七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一○四
自治:指令容城縣長呈劃區編村數目由(三月二十二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一○五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指令:第六五六號(十月十八日):令容城縣建設局:接准建設廳移交卷內呈一件呈報購買和合肥田粉按法試驗情形由。《河北農礦公報》,1929年10月,第2期 一○六
警政:指令容城縣長為呈請半年以上所轄境內並無盜案發生可否將出力人員優予嘉獎由(六月二十七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0月,第6編 一○八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指令:第一四二〇號(十一月二十二日):令容城縣建設局:呈覆試驗和合肥田粉情形由。《河北農礦公報》,1929年11月,第3期 一○九
提議請發淶源完縣容城三縣每縣三千元散放急賑案(十八年八月二日河北省政府委員會第一零九次例會提出)。《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一一○
視察容城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一一一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訓令:第二三八號(二月二十八日):令容城、晉縣、大城、東光、饒陽、贊皇、沙河、邯鄲等縣縣長:令仰呈報農民識字運動委員會章程及進行狀況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2月,第6期 一一七
吏治:指令容城縣長呈送六七月份行政罰金月報表由(九月九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2月,第8編 一一八
公牘:電:代電河北省容城縣政府:電悉查李邦柱醫師證書應候修正條例呈准後再行核發由。《衛生公報》,1930年4月1日,第2卷,第4期 一一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五八九號(二月六日):令容城縣政府:呈一件為呈送修治縣路圖說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2月,第3卷,第5期 一二○
公牘:函行政院秘書處:商字第三七八號(中華民國二十年四月二十三日):查白溝河鎮設立商會應按照新城容城兩縣區域及該鎮商業情形由主管官署核定具報復請查照轉陳由。《實業公報》,1931年5月7日,第17期 一二二
代電:第九十號:容城縣黃縣長覽青代電悉仰即督飭警隊多集民夫趕速搶堵由(附原電)。《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7月,第3卷,第10期 一二三
代電:第一百號:雄縣褚縣長覽灰代電悉已電令容城縣長迅速搶堵矣仰即知照由(附原電)。《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7月,第3卷,第10期 一二六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公字第三三七號)令容城縣縣長呈四件造送二十年八月份匪案月報並統計表九十十一等月分未發生匪案統計各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4月,第4期 一二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四〇四號(四月二日):令永定河河務局局長:為本廳二十年河務會議據本廳第二科提議據容城縣呈請鍵閉金門閘一案經第一次會決議情形仰遵照辦理具報核奪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第4卷,第7期 一二九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六二六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令容城縣縣長:奉省府令准實業部諮為容城縣商會章冊應準備案等由仰轉飭知照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4月,第12期 一三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七二〇號(五月二十一日):令容城縣縣長:據視察員呈報視察該縣建設情形請鑒核等情抄附報告書仰遵照分別辦理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5月,第4卷,第8期 一三二
救濟: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治字第九○六號)令清苑縣長呈為查複容城縣紅十字分會在保設立辦事處各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一三四
土地:訓令香河霸縣房山順義青縣阜城豐潤寧河新城唐縣容城曲陽饒陽清豐廣平邯鄲成安寧晉十八縣縣長從速造送縣界調查表由(二十一年六月日)。《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7月,第7期 一三六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長擬將查獲沒收子彈發交警團備用並由地方給價備償請示由(二十一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期 一三七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長電呈任鳳翽等聚眾砸毀鹽店宣傳反動訉辦情形由(二十一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期 一三八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五四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一月八日):令容城、大興、三河等縣縣長:准全國度量衡局函令備價購領標準標本各器一案仰知照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11月,第19期 一三九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六八八八號(十二月二十八日):令容城縣縣長:呈一件呈送分期修築縣路計畫表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第6卷,第3期 一四二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六二一二號(十一月二十三日):令容城縣長:呈乙件呈據南張等八村鄉長副報稱徐水縣擬議開挖新河以鄰為壑請電令制止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第6卷,第2期 一四三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六〇〇四號(十一月十五日):令容城縣縣長:呈一件為報第一期縣路修治完成情形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第6卷,第2期 一四五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六一五九號(十一月二十二日):令容城縣縣長:呈一件為呈報修路計畫表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第6卷,第2期 一四六
批電:批:第二八〇號(十一月二十一日):原具呈人郭毓楠等呈一件呈為堵築大清河北岸容城縣屬新蓋房決口再懇早日撥發鉅款以工代賑而重災黎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第6卷,第2期 一四七
批電:批:第二三三號(十月十九日):具呈人雄縣代表郭毓楠等:呈一件為堵築大清河北岸容城縣屬新蓋房決口懇請俯准速撥鉅款以工代賑而惠災黎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第6卷,第1期 一四八
批電:批:第六八號(十一月十日):原具呈人容城縣南張村鄉長陳坊等呈一件為徐水縣挖河放水妨害民生公懇令縣制止恢復原狀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第6卷,第2期 一四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附表)訓令:第九號(二月五日):令通縣、吳橋、高陽、容城等縣長:令發民船船員統計調査表仰遵照査填以憑呈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1月,第5卷,第4期 一五○
諮民、財政廳據容城縣呈請擬征自行車捐暫充保衛圑經費等情諮請將核飭情形見複以憑辦理文(一月十五日)。《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1月,第5卷,第4期 一五三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勤字第一四八號(二十二年一月日):令容城縣長:呈複劉前任內團丁丟槍情形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1月18日,第1586期 一五五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複劉前任內團丁丟槍情形由(二十二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2月,第14期 一五六
河北省容城縣名勝古跡古物調查表。《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2月,第14期 一五八
各縣罰金月報:香河縣二十一年九月份罰金、容城縣二十一年九月分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2月5日,第1604期 一五九
各縣罰金月報:容城縣二十一年十月份罰金、衡水縣二十一年十月份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2月14日,第1613期 一六一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儉字第二八一號(二十二年二月):令容城縣縣長:呈為擬訂各鄉鎮財政收支暫行規則附具結帳四柱清冊格式及鄉鎮長副支用公款規則請鑒核備案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4日,第1631期 一六二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一一一二號(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不另行文):令天津市政府、各特種公安局、各縣縣長等:案據容城等縣呈請通緝逸匪張二等一體協緝由(附表)。《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15日,第1642期 一六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五三一號(四月十二日):令容城縣縣長、大清河沿河各縣縣長:據大清河務局呈請轉令容城縣政府及沿河各縣從重懲盜伐堤樹人犯等情仰即遵照依法從嚴辦理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4月,第5卷,第7期 一六五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一七五八號(四月十二日):令大清河河務局局長呈一件呈請轉令容城縣政府及沿河各縣從重懲辦盜伐堤樹人犯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4月,第5卷,第7期 一六八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一九三七號(不另行文)(二十二年四月八日):令天津市政府、各特種公安局、各縣縣長、都山設治局:案據容城縣等縣呈請通緝逸匪等情仰一體恊緝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21日,第1679期 一六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七五〇號(五月二十五日):令容城縣縣長:據徐水縣呈請轉飭容城縣督挑師家莊河流令仰迅速査明督飭挑挖報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5月,第5卷,第8期 一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七五一號(五月二十五日):令容城縣縣長:據徐水縣呈請轉飭容城縣督挑萍河下游令仰迅速査明督飭挑挖報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5月,第5卷,第8期 一七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五〇九號(五月二十五日):令徐水縣縣長:呈一件呈請轉飭容城縣府督飭挑挖萍河下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5月,第5卷,第8期 一七二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拘押楊文鐸情形並請通緝楊錫三等一案由(二十二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6月,第18期 一七三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勤字第二三三○號(二十二年五月日):令容城縣政府:呈報拘押楊文鐸情形並請通緝楊錫三等一案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6月4日,第1723期 一七五
自治:訓令容城縣縣政府據視察員報告該縣辦理自治情形仰遵令糾正等情由(二十二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期 一七六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三五二八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六月二十日):令容城縣縣政府:呈送民眾教育傳習所學生成績表冊請備案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7月10日,第6卷,第19期 一七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二二八號(八月十六日):令徐水,容城,安新縣縣長:據定興縣呈拒馬河南堤決口請飭容安徐三縣清償舊欠並會同勘估興修等情仰將定興縣修堤舊欠攤還並即商訂會同勘估興修日期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8月,第5卷,第11期 一七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四一八〇號(八月十六日):令定興縣縣長:呈一件呈複拒馬河南堤決口請飭容城安新徐水三縣清償修堤舊欠款項會同勘估興修請鑒核示遵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8月,第5卷,第11期 一八一
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送黃炳乾等因村務涉訟原卷由(二十二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一八二
呈:呈河北省政府據大清河務局呈複奉令査明容城縣新蓋房民堤決口一案情形請鑒核等情除指令外理合具文呈請鑒核文(九月二十日)。《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9月,第5卷,第12期 一九○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一四五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令容城縣縣長:據視察治蝗委員鄧宗岱呈報該縣治蝗意見仰遵照認真辦理報核由。《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9月,第29期 一九二
廳令: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五○一五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九月):令容城縣縣長:呈一件,呈送田租調查表由。《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9月,第29期 一九四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遴選副總團長及擬成立一隊情形並送履歷請鑒核由(二十二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一九五
河北省容城縣的婦女生活。《民生》,1933年10月1日,第2卷,第3期 一九六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保衛團成立日期並請擇委副總團長由(二十二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一九八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指令警字第7925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令容城縣政府呈送公安局九月份預算由。《警務旬報(河北)》,1933年11月1日,第40期 一九九
保衛:訓令容城縣縣政府前據該縣呈請將保衛團編為四分隊仰即遵照辦理由(二十二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二○○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獲匪牛劍訊供由(二十二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二○一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請照章獎勵剿匪出力警團人員由(二十二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二○二
呈文:呈河北省政府據容城縣長呈請撥款堵修新蓋房民堤決口工程一案業經令據楊技士覆勘計畫到廳可否由賑款內酌予補助興修仰祈鑒核示遵文(一月十三日)。《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第6卷,第4期 二○三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五〇三號(一月二十七日):令容城縣縣長:呈一件據建設局第三區會呈轉請制止徐水縣挖河工作以利民生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第6卷,第4期 二○六
自治:諮財政廳奉省政府令以會核容城縣籌畫完成自治經費一案經委員會會議議決照辦仰轉飭遵照等因除徑令容城縣遵照外諮請查照由(二十三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第31期 二○七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一零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十三日):令故城、平鄉、容城等縣縣政府(不另行文):呈送二十一年度學校教育統計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二○八
『一二八』兩周年國恥紀念在容城新街對各民眾演講。《容縣旬刊》,1934年2月1日,第15期 二一○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複本縣向分三區與並區辦法規定相符無裁併必要由(二十三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期 二一三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複並無裁併自治區之必要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二一四
禁煙: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戒煙所成立日期並送辦事細則請示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二一五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送區長調查表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二一六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六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五月一日):令懷、阜平、正定、容城等縣政府(不另行文):呈送二十一年度學齡兒童統計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5月20日,第7卷,第13—14期 二一七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為轉呈可否免予更調本縣一三兩區區長請示遵由(二十三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二一八
吏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秘書張書田到職日期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二一九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〇五四號(六月二十三日):令大清河河務局局長:據容城縣呈為修築新蓋房民堤決口請派員指導監修等情仰由局照案派員指導監視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9月21日,第6卷,第9期 二二一
保衛訓令安新、定興、容城、良鄉等縣政府奉省令核辦良鄉等縣保衛團隊長分隊長考試優劣情形仰遵照辦理具報由(二十三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二二三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據保衛團經費攤派情形附送預算書由(二十三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二二九
賑災: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縣屬李家營村秋禾被水災情形請派員複勘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二三○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請解釋公安分局與區公所劃定事權辦法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第35期 二三一
保衛:訓令容城縣縣政府奉省府指令據會呈據該縣呈報改組保衛團經費籌集辦法附送預算一案經提會議決照辦飭轉飭遵辦等因仰遵照辦理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1月,第37期 二三三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請擇委自治指導員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二三四
保衛: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報補充保衛團槍彈情形並請獎勵出力人員以昭激勸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二三五
保衛:委任陳琦為容城縣保衛團分隊長由(二十四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5月,第41期 二三六
容城縣楊忠湣公坊[照片]。《河北月刊》,1935年5月,第3卷,第5期 二三八
本廳訓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六七三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令容城縣政府:案據本廳委員高樹榮報告視察該縣地方教育情形報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5月20日,第8卷,第13-14期 二三九
吏治:指令容城縣縣長樊樹華呈送資格審查表及證明檔請鑒核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二四二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複辦理後臺村因選舉鄉長發生糾紛一案各情形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二四三
自治: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送二十三年分戶口統計表由(二十四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期 二四四
公牘:清鄉:指令容城縣縣政府呈送六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七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8月,第1期 二四五
公牘:清鄉:指令容城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八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幾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二四六
來往公文:本會函財政廳據定興縣商民王福堂以新城容城兩縣交界白溝河鎮發現稅卡抽收過路豬只查驗費有違定章請予轉諮取締本會特錄案轉請核辦文(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八月十九日)。《河北省捐稅監理委員會會議彚刊》,1935年10月,第2期 二四七
議案:提議更換容城永清縣縣長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二四九
近五年容城縣運津棉花統計表。《天津棉鑒》,1936年,第1卷,第2期 二五○
公牘:獎懲:指令容城縣縣政府據呈為保衛團剿匪出力酌擬獎金以示鼓勵請鑒核等情仰遵照由(二十五年一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1月,第1期 二五一
公牘:獎懲:指令容城縣縣政府據呈為三次剿匪出力官丁請酌予獎勵以資鼓勵等情仰遵照由(二十四年十二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1月,第1期 二五二
訓令: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訓字第五六號(中華民國二十五年一月):令河北省政府:為據吳景泰等呈容城縣長秦廷秀等濫用職權仰嚴查具複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2月12日,第2期 二五四
古今人讀書經驗談:楊繼盛字仲芳容城人有楊忠湣集。《知行月刊》,1936年4月,第1卷,第4期 二五五
政令: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八二五號(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四月十日):令容城縣政府:二十五年三月二十日容字第二八三號呈一件──呈覆本縣二十四年暑期小學教員講習會辦理情形請鑒核由。《河北教育》,1936年4月30日,第1卷,第18期 二五七
公牘:呈文:財政廳呈省政府據容城縣呈請擬任陳津亭為該縣府第二科科員可否准予照委檢同原送表件請鑒核審委由(九月十八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9月,第84期 二五八
本會執行會務(二)組織會務事項:本會通知容城縣分會發起人代表覺悟仰即依照本會各分會組織通則第六條規定由佛教徒三十人以上發起推舉代表連署呈請並備發起人名冊同送分呈備案由。《中國佛教會報》,1936年10月,第10期 二六○
調查報告:河北省各縣二十四年度實施義教狀況調查(續):容城縣:(一)行政組織:本縣辦理義務教育,設委員會。《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6年10月5日,第1卷,第6期 二六一
調查報告:冀察平津農事試驗及推廣機關調查報告(五):河北省之部:容城縣示範農田(公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6年12月15日,第1卷,第6期 二六三
訓令: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政字第六八一○號(中華民國二十六年一月六日):令河北省政府:據容城縣民王聰等呈請恢復該縣三賢祀典費用由地方款開支等情應照準仰查案飭縣遵辦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1月20日,第99期 二六四
本社新社員玉照河北容城顏耕餘[照片]。《國醫砥柱月刊》,1937年3月1日,第3期 二六六
各地醫藥團通信網各地通訊:河北容城縣最近國醫之萌芽。《國醫砥柱月刊》,1937年3月1日,第3期 二六七
令:河北省政府令:秘二字第一八二號(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令委邢鴻勵為容城縣政府技術員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3月25日,第3066期 二六八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秘二字第二七八二號(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令容城縣長:為前據呈請擬委邢鴻勳任該縣政府技術員一案經審定合格實授檢發任命狀仰轉發飭知具報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3月25日,第3066期 二六九
指令:河北省政府指令:財審字第一五二八八號(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令容城縣縣長:呈為本縣保安中隊修車費擬由解省保安費內坐扣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4月10日,第3081期 二七一
容城縣長漠視稅務記過罷俸。《財政研究》,1937年5月1日,第2卷,第1期 二七二
本社新社員玉照河北容城槐楷[照片]。《國醫砥柱》,1938年10月15日,第1卷,第10期 二七三
北京國醫砥柱社新社員玉照第七版河北容城李廷蘭[照片]。《國醫砥柱》,1939年8月15日,第2卷,第78期 二七四
消息:容城佛儒學院招生。《佛學半月刊》,1942年2月1日,第246期 二七五
消息:容城白溝河悟真寺傳戒。《佛學半月刊》,1942年4月16日,第251期 二七六
公牘:本省電令:河北省政府電報:午魚省秘一特(卅六):為容城軍政人員防守建功分別晉級褒獎仰知照由。《石門市政府公報》,1947年8月1日,第1卷,第5期 二七七
本省命令:府令:河北省政府指令:府建四(37)字第一五一六號(民國三十七年六月十八日):令容城縣政府王縣長:據呈報推行春耕運動情形及附件均悉應子傳令嘉獎仰即知照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48年7月,第5卷,第4期 二七八
安州
安州荒象。《益聞錄》,1880年2月1日,第35期 二八一
奏議錄要:直督袁奏請招種安州淤地酌擬租則折。《北洋官報》,1903年7月22日,第127期 二八二
文牘錄要:安州詳北六裡村文生李景波捐助學堂經費請給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04年,第331期 二八四
學務處批示:據安州生員陳大壯稟請隨場考試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第421期 二八五
奏議錄要:直督袁奏請將安州等州縣積澇地畝應徵糧租分別豁減緩征折。《北洋官報》,1904年,第530期 二八六
各省新聞:署安州吏目徐淵因病請假遺缺委分缺間用州吏目丁世昌署。《北洋官報》,1905年,第565期 二八八
奏議錄要:直督袁奏請將安州韓堡村等四村應納本年上忙糧租緩至秋後啟征片。《北洋官報》,1905年,第689期 二九○
折片摘要:西督袁奏查明安州積澇請將糧租豁免事奉。《北洋官報》,1906年2月6日,第908期 二九一
本省近事:署安州吏目丁世昌期滿遺缺。《北洋官報》,1906年2月11日,第935期 二九三
本省近事:安州擬創藍靛公司。《北洋官報》,1906年2月18日,第942期 二九四
本省近事:安州舉人梅芳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3月1日,第955期 二九五
直隸學務處批示:安州高等小學堂董事陳遜之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3月19日,第973期 二九六
本省近事:安州舉人朱培之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4月21日,第1005期 二九七
政事門:直隸:擬創安州藍靛公司。《廣益叢報》,1906年6月1日,第107期 二九九
公牘錄要:安州宋牧功迪稟預籌巡警備荒經費擬辦樹藝兼抽收戲捐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6月1日,第1378期 三○○
文告錄要:安州職員尚謙呈。《北洋官報》,1907年6月2日,第1379期 三○二
文告錄要:安州從九品張彬前曾稟准肄習。《北洋官報》,1907年6月18日,第1395期 三○三
文告錄要:安州申送邑紳張彬稟。《北洋官報》,1907年6月22日,第1399期 三○四
文告錄要:安州酒商淩英魁稟屢次受罰叩懇恩施由。《北洋官報》,1907年7月2日,第1409期 三○五
文告錄要:安州學正齊贊廷病故遺缺委大挑教職馬霈署理。《北洋官報》,1907年7月14日,第1421期 三○六
查視安州新安兩縣學務情形報告。《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10月1日,第15期 三○七
公牘錄要:學台盧劄飭安州速籌勸學經費設立專所並詳請劄派董事文。《北洋官報》,1907年10月3日,第1502期 三一○
文告錄要:安州鄉附生張殿傑等稟籌席葦捐贊成自治懇恩批准由。《北洋官報》,1907年10月18日,第1517期 三一一
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安州大楊村村正副謝鈞等稟控巡官與社耆派辦巡警不均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10月20日,第1519期 三一三
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清苑縣劉奉章等稟控劉洛江勾串安州劉洛全越境霸地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10月23日,第1522期 三一四
文告錄要:署安州知州宋功迪期滿遺缺。《北洋官報》,1907年11月9日,第1539期 三一五
文告錄要:安州紳民劉焜等公稟署安州知州宋功迪仍留署任。《北洋官報》,1907年11月30日,第1560期 三一六
楊士驤奏查明安州積澇地畝請豁免糧租折。《政治官報》,1907年12月27日,第63期 三一七
署直隸總督楊士驤奏安州積澇地畝請豁糧租折。《政治官報》,1907年12月28日,第64期 三一九
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安州西區區長牛楷稟陳辦理巡警五端請通飭各屬實力奉行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1月7日,第1598期 三二○
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安州區長張惪埏稟派區長以重警務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4月9日,第1682期 三二一
安州李牧秉和等稟安州修理南北兩堤並漳水墊工竣請飭司委員驗收由。《北洋官報》,1908年7月12日,第1776期 三二二
文告錄要:安州民人趙二合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8月21日,第1816期 三二四
安州稟卑州南北兩堤大汛險工搶獲平穩一律安瀾並撤防日期由。《北洋官報》,1908年11月4日,第1891期 三二五
文告錄要:新安歸併安州文生鄧紹周呈。《北洋官報》,1908年12月8日,第1922期 三二六
直隸總督楊士驤奏査明安州積澇地畝請豁免糧租折。《政治官報》,1908年12月28日,第423期 三二七
文告錄要:潘司詳安州修理南北兩堤春工及防汛出力員紳外獎由。《北洋官報》,1909年1月8日,第1953期 三二八
直隸警務處批示:安州西區警董楊木森等稟公舉馬同駿接充區長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1月12日,第1957期 三二九
文告錄要:保定籌款總局批示:具稟安州酒商天泉永批稟。《北洋官報》,1909年2月2日,第1968期 三三○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改建勸學所暨附設教育研究室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2月11日,第1977期 三三一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整頓警務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2月13日,第1979期 三三三
留安州劉牧寶泰稟督憲造送初選舉人名冊文。《甘肅官報》,1909年3月,第17期 三三五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督憲造送初選舉人名冊文。《北洋官報》,1909年3月8日,第2002期 三三九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督憲籌設改良監獄請將獄囚派撥鄰封寄禁文。《北洋官報》,1909年3月11日,第2005期 三四一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寶泰稟督憲依限籌定投票區投票所開票所地址文。《北洋官報》,1909年3月29日,第2023期 三四三
文告錄要:安州文生孫傳先等呈。《北洋官報》,1909年6月12日,第2098期 三四六
公牘錄要:安州劉寳泰等稟安州修理南北兩堤及障水墊工竣請委員驗收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6月25日,第2111期 三四七
公牘錄要:署安州劉牧寶泰通稟初選事宜遵限辦竣情形文。《北洋官報》,1909年7月15日,第2131期 三四八
直隸警務處批示:安州警務畢業生王企超稟入研究所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7月17日,第2133期 三五○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查明州境設立葦席行棧諸多窒礙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8月8日,第2155期 三五一
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安州警董陳式嚴稟提抽埔頭牙稅籌作警款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8月23日,第2170期 三五二
保定工巡總局批示:安州紳董增生陳遜之等具稟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9月1日,第2179期 三五三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遵飭籌辦巡警教練所情形請查核立案文。《北洋官報》,1909年9月17日,第2195期 三五五
文告錄要:新安歸併安州文生鄧紹周呈……《北洋官報》,1909年10月3日,第2211期 三五七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籌辦教練所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0月25日,第2233期 三五八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州境南北兩堤伏秋大汛險工搶護平穩一律安瀾暨撤防日期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1月11日,第2250期 三六○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詳請本地漁業收回辦理自治等情請立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1月18日,第2257期 三六一
文告錄要:安州歲貢生陳爾勳稟為本縣公文未到懇恩先為註冊收考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12月14日,第2283期 三六四
文告錄要:安州文生孫傳先等呈。《北洋官報》,1910年1月18日,第2318期 三六五
公牘錄要:藩司詳安州修理南北兩堤春工及防汛出力員紳外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月26日,第2326期 三六六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詳自治預備會會長楊振鏞等具稟將本地漁業收回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2月23日,第2344期 三六八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教練所開辦日期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3月9日,第2358期 三七○
奏議錄要:又奏查明安州等三州縣積澇地畝請分別蠲緩糧租折。《北洋官報》,1910年3月9日,第2358期 三七二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辦理禁煙出力員紳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4月13日,第2393期 三七四
安州文生田蔭稟:批該生販運土藥如果已在度支部。《北洋官報》,1910年4月24日,第2404期 三七七
直隸警務處批示:安州南區警董張景清等稟懇查明撤換以益警政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5月6日,第2416期 三七八
保定府批示:安州文生田蔭呈。《北洋官報》,1910年5月19日,第2429期 三七九
保定府批示:安州職員朱政溥稟批據稟職祖所。《北洋官報》,1910年5月31日,第2441期 三八○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等稟修理南北兩堤並障水墊工竣請飭司委員驗收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6月18日,第2459期 三八一
文告錄要:新安歸併安州從九銜趙秉彝呈。《北洋官報》,1910年7月8日,第2479期 三八二
公牘錄要:安州劉牧寳泰稟州屬堤工現屆大汛會督紳董駐工防守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7月27日,第2498期 三八三
文告錄要:安州紳董梁庭華等稟請派大員勘辦澱淤地畝由。《北洋官報》,1910年9月9日,第2542期 三八五
畿輔近事:核獎安州出力警董。《北洋官報》,1910年9月10日,第2543期 三八六
公牘錄要:安州詳壤地插花不便行政請改正劃撥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9月18日,第2551期 三八七
文告錄要:安州公舉孝廉方正李維翰定期於八月二十三日當堂驗看。《北洋官報》,1910年9月29日,第2562期 三八九
公牘錄要:安州袁牧文彥稟報州境河防伏秋大汛搶護平穩曁撤防日期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0月24日,第2587期 三九○
畿輔近事:詳覆劄委安州區長……《北洋官報》,1910年12月28日,第2652期 三九二
公牘錄要:直隸提學司詳安州民人王德鬱等捐助學款照章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1月23日,第2678期 三九三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查明安州等州縣積澇地畝請分別蠲援折。《政治官報》,1911年1月27日,第1169期 三九五
畿輔近事:詳覆安州加捐狀費。《北洋官報》,1911年2月8日,第2684期 三九八
奏議錄要:直隸總督陳奏查明安州等州縣積澇地畝請分別蠲緩折。《北洋官報》,1911年2月12日,第2688期 三九九
直隸高等檢察廳批示:安州孀婦趙樊氏呈批據控訴該州。《北洋官報》,1911年3月14日,第2718期 四○二
公牘錄要:安州詳紳董挽留儒官王式均襄辦新政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4月21日,第2756期 四○三
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安州武生王祥麟呈。《北洋官報》,1911年5月7日,第2772期 四○五
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安州孀婦田劉氏呈。《北洋官報》,1911年5月8日,第2773期 四○六
文告錄要:安州紳董李錕等稟請發款趕修南北兩堤工程由。《北洋官報》,1911年5月13日,第2778期 四○七
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安州孀婦田劉氏呈。《北洋官報》,1911年6月12日,第2808期 四○八
畿輔近事:呈請驗收安州堤工。《北洋官報》,1911年7月4日,第2830期 四一○
公牘錄要:安州詳自治預備會開辦暨停止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8月24日,第2881期 四一一
公牘錄要:安州詳創設農務分會酌擬章程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8月28日,第2885期 四一三
彚編:章程類:直隸安州農務分會試辦章程。《北洋官報》,1911年9月1日,第2889期 四一四
彚編:章程類:安州農務分會試辦章程。《北洋官報》,1911年9月2日,第2890期 四一五
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安州職員趙崇嘏呈……《北洋官報》,1911年9月5日,第2893期 四一六
公牘錄要:直隸自治總局詳覆安州自治會長李維翰請獎勵派差一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9月20日,第2908期 四一七
公牘:安州稟州境河水漲發堤工出險搶護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10月12日,第2930期 四一九
安新縣:該縣因系安州與新安兩縣合併。《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7月15日,第3卷,第1期 四二○
△第二冊
安新
公牘錄要:直隸禁煙總司詳請擬將安新戒煙會社出力員紳分別給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5月13日,第2423期 一
呈批:民政長抵安新縣紳民代表趙鳳和等呈請紡蠡縣修堤……《直隸公報》,1913年5月19日,第3495期 三
大總統批令: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為直省安新河間任縣隆平甯晉等五縣民國三年積澇地畝秋禾被水援案懇請分別蠲緩糧租仰祈鑒示由。《政府公報》,1915年5月4日,第1073期 四
直隸巡按使朱家寶為直省安新河間任縣隆平甯晉等五縣積澇地畝秋禾被水援案懇請分別蠲緩糧租仰祈鑒示文並批令。《政府公報》,1915年5月5日,第1074期 六
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直省民國四年秋禾被災案內文安省間並甯晉安新靜海等縣積澇大窪地畝災歉分數蠲緩糧租請鑒示由。《政府公報》,1916年4月5日,第90期 九
大總統令:令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周樹模:據內務財政部呈核議直隸省民國三年分徵收田賦。《政府公報》,1916年12月30日,第355期 一○
大總統令:令兼署內務總長范源廉:據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呈議決直隸安新縣知事董愷阜成縣知事許健任邱縣知事孟廣澄……《政府公報》,1917年3月15日,第422期 一二
命令:令兼署內務總長范源廉:據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呈議決直隸安新縣知事……《湖南政報》,1917年3月21日,第17期 一四
呈:兼署內務總長范源廉、財政總長陳錦濤呈大總統核議直隸五年秋災案內安新靜海等縣積澇澱地災歉請分別蠲緩錢糧文。《政府公報》,1917年4月20日,第457期 一五
大總統指令:內務總長湯化龍、財政總長梁啟超呈會核直隸安新縣屬同口等村麥田被淹展緩春賦由。《湖北財政月刊》,1917年9月,第26期 一六
大總統令:令內務總長湯化龍、財政總長梁啟超:呈會核直隸安新縣屬同口等村麥田被淹展緩春賦由。《政府公報》,1917年9月14日,第598期 一七
呈:內務總長湯化龍、財政總長梁啟超呈大總統會核直隸安新縣屬同口等村麥田被淹展緩春賦文。《政府公報》,1917年9月18日,第602期 一九
公牘賦稅:呈大總統會核直隸安新縣屬同口等村麥田被淹展緩春賦文。《財政月刊》,1917年10月,第4卷,第46期 二○
大總統指令:署理直隸省長曹鋭呈直隸安新縣燒車澱地畝久被水淹涸複無期擬請按照水沖沙壓地畝辦法溪除租銀由。《湖北財政月刊》,1919年6月,第47期 二二
大總統令:令署理直隸省長曹鋭:呈直隸安新縣燒車澱地畝久被水淹涸複無期擬請按照水沖沙壓地畝辦法豁除租銀由。《政府公報》,1919年6月12日,第1204期 二四
大總統令:令兼署內務總長朱深、財政總長龔心湛:呈核直隸安新縣屬燒車澱久被水淹地畝懇請豁除租銀由。《政府公報》,1919年9月4日,第1286期 二五
呈:兼署內務總長朱深、財政總長龔心湛呈大總統核議直隸安新縣屬燒車澱久被水淹地畝懇請豁除租銀文。《政府公報》,1919年9月7日,第1289期 二七
大總統指令:令兼署內務總長朱深、財政總長龔心湛呈核直隸安新縣屬燒車澱久被水淹地畝懇請豁除租銀由。《財政月刊》,1919年10月,第6卷,第70期 二九
公牘賦稅:呈大總統核議直隸省安新縣屬燒車澱久被水淹地畝懇請豁除租銀文。《財政月刊》,1919年10月,第6卷,第70期 三○
直隸省長公署指令:令安新縣:呈舉辦清鄉情形由。《直隸公報》,1919年11月10日,第5798期 三二
直隸省長公署批:原具呈安新縣人周定國等:呈劉伯勳侵吞公款盜賣官地請查辦由。《直隸公報》,1919年11月13日,第5801期 三三
呈:國務總理呈大總統准會諮議決直隸省長考核屬吏請將前署安新縣知事陳濤等交付懲戒一案祈鑒文。《政府公報》,1920年9月8日,第1641期 三四
安新縣請驗土靛。《實業來複報》,1922年,第1卷第21期 四一
關於水利事項;批安新縣公民張竹亭等:呈擬購機器在清河吸水灌田由。《實業來複報》,1922年1月14日,第1卷第3期 四二
關於蠶桑事項:令安新縣知事:呈擬定振興蠶桑辦法由。《實業來複報》,1922年2月10日,第1卷第6期 四四
直隸實業廳訓令:令臨楡、滄縣、安新等縣知事:關於頒發漁會章程事項。《實業來複報》,1922年10月21日,第1卷,第41期 四七
廳令:令安新縣知事:呈擬辦師範講習所請委陳堂兼充所長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四九
廳令:令安新縣知事:呈報學警費不隨糧租停緩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30日,第7卷,第3期 五○
廳令:令安新縣知事:呈送分區設學計畵表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20日,第7卷,第5期 五一
諮直隸省長核覆安新縣改設新安教育局文。《教育公報》,1924年2月20日,第11卷,第1期 五二
本廳指令:令安新縣新安崇樸乙種商業學校:呈遵令乙級生課程授竣請與甲級生一同畢業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五四
本廳指令:令安新縣知事:呈遵送教育局視學員履歷表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30日,第7卷第9期 五五
本廳指令:令安新縣知事:呈報西區教育會組織成立情形並送簡章等件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4月20日,第7卷,第11期 五六
本廳指令:令安新縣知事:呈第一高小校長李從雲辭職委任劉希哲接充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4月20日,第7卷第11期 五七
廳令:令安新縣知事:呈報教育會成立情形並送會員名冊及組織大綱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4月30日,第7卷,第12期 五八
本廳指令:令安新縣知事:呈送新安私立崇樸乙種商業學校甲乙級畢業生履歷分數表並補送丙級生一覽表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5月20日,第7卷,第14期 六○
安新縣楊孟莊校董楊蘭譜等:函告楊駿功攬權守舊破懷學校請判決以維學款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10日,第7卷,第16期 六一
報告:安新縣新安教育進行計畫報告。《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20日,第7卷第17期 六二
廳令:令安新縣知事:呈報委任周樹勳為南邊吳村兩級小學校長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20日,第7卷,第17期 六五
廳令:令安新縣知事:呈送新安分區設學及教育進行各計畫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20日,第7卷,第17期 六六
諮直隸省長安新分設教育局一案應令教育廳酌定變通辦法文。《教育公報》,1924年7月30日,第11卷,第6期 六七
本廳指令:令安新縣知事:呈楊紳木森慨捐鉅款建築校舍並送事實表等件請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1月30日,第8卷,第3期 六八
公牘:呈為懇請轉諮核獎事案據安新縣知事。《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0日,第8卷,第5期 七○
報告:安新縣教育進行計畫。《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9月10日,第9卷,第1期 七二
廳令:令安新縣教育局:呈送教育進行計畫清冊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9月10日,第9卷,第1期 七五
臨時執政令:據兼署直隸省長呈前署安新縣知事解殿臣違背職務請交付懲戒。《政府公報》,1925年10月28日,第3437期 七六
民國十五年夏季中國華洋議賑救災總會經修直隸安新縣堤工圖。《中國華洋議賑救災總會叢刊•甲種》,1926年5月 七八
大總統令:令署內務總長湯爾和:據國務總理呈准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諮呈議決前署直隸安新縣知事解殿臣違背職務請交付懲戒一案。《政府公報》,1926年10月13日,第3771期 七九
安新縣修堤報告。《中國華洋議賑救災會十五年度報告(附錄乙)》。1927年6月 八○
民國十五年夏季中國華洋議賑救災總會經修直隸安新縣堤工圖。《中國華洋議賑救災總會叢刊•甲種》,1927年6月 八一
呈河北省政府為安新縣轉呈堤工事務所報稱增修防泛情形文。《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2月,第3期 八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易、容城、安新縣縣長:據徐水縣建設局長石學會呈擬具疏浚徐水境內瀑河計畫究竟該河疏浚對該縣地方有無弊害仰會同建設局查勘議複由。《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2月,第3期 八三
河北省政府令:據安新縣呈報增修防汛情形仰查案飭遵文。《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2月,第3期 八五
救濟:指令安新縣縣長呈報救濟院情形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第3編 八七
吏治:呈覆省政府呈報辦理安新縣劉榮亭等呈控縣長王聲一案經過情形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第3編 八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縣長王聲:呈轉教育局長劉希哲等聯名呈請處分白洋澱淤地辦法實難承認擬由各機關備價承租請示遵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4月13日,第7期 九二
調查鹽山靜海遵化興隆山文安寗河安新等縣農礦報告書(附表)。《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5期 九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蠡、容城等縣縣長:大清河務局呈為大清瀦龍等河及無極深澤磁河各業堤向歸民辦請飭各縣督飭挑築免誤時期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1日,第8期 一一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令安新、文安、寳坻等縣縣長:汛期每五日填報水勢漲落表以憑查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1日,第8期 一二一
附載:指令安新縣長呈査複縣民高文楷控縣任意科罰一案撮舉槪要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6月,第4編 一二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寗河、呂黎縣縣長:遴保建設局長以憑核委仰遵照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6月,第9期 一二五
警政:訓令安新縣縣長玩視警政廳予記過處分並仰迅速設法補救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6月,第4編 一二六
視察安新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一二七
視察員孫錫章條陳安新縣人民所希望興革者約有三項函……《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一三二
提議派員查覆安新縣民眾與黨部衝突情形案。《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一三四
土地:諮複財政廳申明本廳對於安新縣請示八項旗租及雜租一案前後主張原委並抄送省政府寒電請察核辦理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一三七
自治:指令安新縣長呈辦理編村就地方情形擬定救濟辦法請示遵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一四○
自治:指令安新縣長呈各村息訟監察等會職員可否發給委任請示遵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一四二
吏治:訓令安新縣縣長據視察員報告該縣應興革諸事項仰體察情形次第辦理報察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0月,第6編 一四三
河北高等法院指令:令安新縣縣長吳裕民:呈解王前任諮交煙土並本任內查獲煙土請核收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29年11月26日,第483期 一四五
河北省農礦廳訓令:令昌黎縣定興縣博野縣安新縣等縣長:限期催送調查田租額數等事項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29年12月18日,第505期 一四七
視察安新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一四八
視察員劉鴻舫條陳安新應興應革事項四端函。《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一五四
吏治:批安新縣人王聘卿呈為黨員劉蔭民挾仇陷害驚斃母命縣長瀆職不究請交法院嚴辦由。《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2月,第8編 一五七
吏治:指令安新縣長呈送七月份盜案及盜案統計表等由。《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2月,第8編 一五九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令安新縣縣長:該縣苗圃成績優良頗堪嘉許等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3月5日,第7期 一六○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令安新縣縣長:呈轉呈新安建設局可否准予分治之處請示遵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4月,第8期 一六一
吏治:指令安新縣長呈送十一份工作報告表由。《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一六三
自治:指令安新縣縣長庚代電為遲填戶口變動表等事。《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一六四
訓令:令安新縣縣長:據蠡縣縣長電請飭令安新縣援案補助工款修堤等情。《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6月,第2卷,第9期 一六六
指令:令蠡縣縣長陳鍚疇:代電一件電請飭令安新縣照案補助工款修堤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6月,第2卷,第9期 一六九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令安新等縣政府:仰速查明糧食生產種類價目輸入輸出數量救濟辦法等以憑彚轉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11月29日,第10期 一七○
教育部指令:呈一件為據安新縣教育局呈報私立同口中學校立案表冊由。《教育部公報》,1931年2月15日,第3卷第6期 一七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等縣縣長:據內河航運局呈報津保線輪船被刦等情仰該縣嚴緝逸匪由。《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5月2日,第3卷,第8期 一七四
河北省民政廳批具呈人安新縣人李老鐵呈為縣府執行違法覊押懇飭縣開釋以保民權由。《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一七六
河北省民政廳訓令:令安新縣長案據該縣人李老鐵呈稱為案關執行違法管押……《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一七七
河北省政府實業建設廳委任狀:委任高典鍚為安新縣建設局局長此狀。《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12月,第4卷,第3期 一七九
提議據視察員呈報安新各區長違法受理詞訟兼代巡官等情。《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一八○
報告辦理安新縣區長蔣其倫等違法濫罰情形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一八三
令安新縣縣長案據視察員張鉞呈報該縣要事。《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一八五
廳令:令安新縣縣長:據本廳視察員何厚業報告視察安新縣各情形仰遵照指示各節辦理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1月,第9期 一八九
自治:河北省民政廳批令安新縣區長李致珖等呈為請明白宣示並請複委傳齊對質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一九一
自治:河北省民政廳指令:令安新縣縣長呈請迅予核委正式區長以專責成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一九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縣長:為二十年河務會議據該縣建設局擬具意見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9日,第4卷,第7期 一九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河北省政府實業建設廳委任狀:委任趙毓吉代理安新縣新安鎮建設局局長此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27日,第4卷,第7期 一九五
河北省民政廳徑複者案准:貴處函以據安新縣人袁鴻儒等不服該縣政府罰金處分上訴一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一九六
河北省政府實業建設廳委任狀:委任王競新代理安新縣建設局局長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5月,第4卷,第8期 一九八
賑災:河北省民政廳訓令:令安新縣長,案奉河北省政府二○一三號訓令內開各項借款一案(見本章節)。《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6期 二○○
其他:諮財政廳為奉省政府令等據安新縣民趙琮等呈訴深縣違令勒租抗不征解請嚴追迅解以保產權一案應如何飭辦請主稿絜銜會辦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7月,第7期 二○二
公牘:代電:河北省實業廳代電:代電安新縣縣長:該縣發生蝗蝻仰文到三日內一律肅清具報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7月1日,第15期 二○四
公牘:代電:河北省實業廳快郵代電:代電安新縣縣長:據呈該縣同口鎮等處蝗蝻業經肅清究竟是否捕滅仍仰具報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7月26日,第15期 二○七
河北省實業廳指令:令安新縣縣長:呈複本年水災奇重縣境幾成澤國地方產卵與否無從辦明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9月,第17期 二○九
自治:訓令安新縣縣長據視察員報告該縣劃區太多各區長多兼代巡官縣長擬籌議裁等事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期 二一一
振災: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為請領水災急振款一千元以資歸墊田。《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期 二一二
地方新聞:安新縣:本縣於五月中旬發現蝻蝗……《河北月刊》,1933年,第1卷,第6期 二一三
保衛: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報高錫圖被綁搶勘緝情形請通緝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13期 二一四
保衛:指令安新縣縣政府會呈第三屆聯防會議情形由。《河北民政刊》,1933年1月,第13期 二一五
其他:諮財政廳為會核深縣代征安新縣撥糧租銀擬准照舊例徵收一案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13期 二一六
訓令:安新縣縣政府據該縣人謝子勤等因與郭采如為侵佔公款經廳決定再呈聲訴一案令發決定書等件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13期 二一八
保衛: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上年十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2月,第14期 二二一
河北省民政廳指令: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上年十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2月14日,第1613期 二二二
訴願: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謝子勤等與郭采如因侵佔公款涉訟訴願一案卷宗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3月,第15期 二二三
各縣罰金月報:安新縣二十一年十月分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11日,第1638期 二二六
訓令:令安新縣縣長:准長蘆分所函轉銷鹵局報告安新縣屬私制土硝充斥官硝請嚴禁一案分別函請緝委會轉令嚴禁並令安新縣縣長遵辦具複曁函複分所查照。《蘆鹽週報》,1933年3月11日,第3期 二二八
河北省民政廳指令:令安新縣政府:呈送一月份盜案統計表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14日,第1641期 二二九
河北省財政廳批:具呈人楊萬發:呈一件請承包任邱、安新、雄縣文安大城五縣漁業稅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31日,第1658期 二三○
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李殿榮與劉景寬因買賣地畝修堤爭執一案擬具答辯書連同原卷一併呈送鑒核施行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二三一
禁煙:訓令安新縣縣政府令查明該縣鎮長楊維忠等匿分煙土一案已函送高等法院辦理令仰遵照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5月,第17期 二三三
各縣罰金月報:安新縣(二十一年十一月分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6月12日,第1731期 二三四
自治: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請委任張浴樹代理第七區區長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期 二三五
自治: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第九區代理區長張立言畢業證書履歷證明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期 二三六
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令安新等縣縣長:奉令據冀魯區海洋漁業管理局塘大辦事處呈請通令保護漁業一案仰遵照由。《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7月4日,第27期 二三七
公牘:河北省教育廳批:具訴願書人安新縣徐復興等:為與周樹勳等學務糾葛一案不服安新縣處分提起訴願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7月20日,第6卷,第20期 二三九
保衛: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報保衛團剿斃土匪並獲匪楊貴春勘訊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二四○
自治:訓令安新縣縣政府據本廳視察員報告該縣各項自治情形仰遵照先今各令分別詳細規畫報奪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二四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安新等縣縣長:據定興縣呈拒馬河南堤決口請飭容安徐三縣清償舊欠並會同勘估興修等情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8月16日,第5卷,第11期 二四五
河北省教育廳代電:電安新縣趙縣長:為據麻元等電請示鄉鎮各公所對於小學之管轄權等點疑議分別解釋仰知照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8月25日,第6卷,第25期 二四七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令安新縣縣長:據視察治蝗委員鄧宗岱呈報該縣治蝗各情形仰認真辦理具報由。《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9月1日,第29期 二四八
其他: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請由繕狀費孤貧口糧項下撥黨部選舉費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二五○
清鄉:呈省政府為據安新縣呈辦匪犯楊貴春一案審核無誤請鑒核指令以便飭遵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二五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縣長趙雲椿:呈複縣境河水漫溢及雨水淹澇填列水災調査表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10月30日,第6卷,第1期 二五四
禁煙:代電安新縣縣長催送本年一月至八月份煙案毒品報告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二五五
救濟: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複繕狀費改設救濟院萬不敷用仍請准予撥作黨部選舉費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二五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長:前據張技士調查大清河西澱搶扒千里堤情形並擬具救濟辦法一案仰即詳査呈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11月18日,第6卷,第2期 二五七
保衛:訓令安新縣縣政府為擇委該縣保衛團副總團長檢發委任仰轉給具報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二五八
保衛: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為團警剿匪出力擬分別給獎請示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二五九
其他:指令安新縣長據呈送十八年呈請以行政罰金撥墊捕蝗分會原卷等情形飭遵令辦理具報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二六○
振災: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請發放冬振以恤災黎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二六二
呈文:呈河北省政府據安新縣縣長呈複曲堤王耀霞等控同口村閻沛增等挖溝放水一案。《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第6卷,第5期 二六三
保衛: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十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月,第25期 二六四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令安新等縣縣政府:呈送二十二年度社教經費調查表請鑒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二六五
批電:原具呈人安新縣鎮長陳次升呈乙件為安新縣第一區堤溝堵塞阻水成災救濟辦法請備案施行以維民命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1月25日,第6卷,第4期 二六六
吏治:訓令新任安新縣長何毓秀省委會會議議決更動縣長案分別令行仰遵照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二六七
提議更調饒陽玉田寶坻安新肅甯五縣縣長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二六八
自治: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請將第七第九兩區代理區長正式委任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二六九
批電:原具呈人安新縣城關鎮副鎮長王廷榮等:為水災重關民命懇飭新任按照原議籌備以資拯救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2月2日,第6卷,第5期 二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縣長:呈複曲堤王耀霞等挖同口村閣沛增等挖溝放水一案各情形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2月26日,第6卷,第5期 二七二
自治: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為奉令裁併自治區一案懇准展限兩月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期 二七三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令安新縣縣政府:為據本廳督學呈報視察該縣社會教育情形開列改進意見仰督飭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10日,第7卷,第7期 二七四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令安新縣縣政府:為據本廳督學呈報視察該校新屬鄉師情形抄發改進辦法仰轉飭遵照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10日,第7卷,第7期 二七六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令安新縣縣政府為據本廳督學呈報視察該縣安屬鄉師情形抄發改進辦法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二七九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令安新縣縣政府:為據本廳督學呈報視察該縣安屬小學情形抄發改進辦法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31日,第7卷,第9期 二八三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令安新縣縣政府:為據本廳督學呈報視察該縣新屬小學情形抄發改進辦法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31日,第7卷,第9期 二八九
保衛: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覆保衛團團丁名額團費等籌集及隊長人選各情形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二九四
批示:原具呈人安新縣城關鎮長陳次升等:為全鎮人民陷入絕境泣血陳詞懇恩拯救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4月16日,第6卷,第7期 二九五
禁煙: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確無吸食鴉片保結造冊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二九六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指令安新縣縣長何毓秀據呈報接收趙前任交案困難情形由。《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二九七
訴願:批原具呈人安新縣公民李雅南等呈為不服安新縣政府對林慶隆侵佔公款一案補陳訴願理由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二九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長:據報該縣縣路未修築仰迅速辦理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5月17日,第6卷第8期 二九九
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報擬具徵集保衛團施行辦法及統一事權法業經行政會議議決檢同議案及會議紀錄請令准施行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1期 三○一
訓令安新縣縣政府據該縣馬家寨人辛筱蒼呈為劉金鐸等侵蝕公款一案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1期 三○二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短期及第一期義務教育實施計畫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6月10日,第7卷,第15-16期 三○三
河北省實業廳指令:令安新縣縣長:呈報磁白村發生幼蝻業已捕打肅清及先後預防情形請鑒核由。《河北實業公報》,1934年6月11日,第38期 三○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縣長:督同建設局籌擬振興水利辦法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6月15日,第6卷,第9期 三○五
各縣通訊:安新通訊:發生蝗蝻克期肅清。《農報》,1934年7月20日,第1卷,第13期 三○六
各縣通訊:安新通訊:雨水稀少秋禾難種。《農報》,1934年7月30日,第1卷,第14期 三○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縣長:呈乙件呈請將購機借款早日發縣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7月31日,第6卷,第10期 三○九
河北省實業廳代電:代電安新縣何縣長:據報該縣寨裡村東一帶發生蝗蝻等情仰在幼蝻期間肅清具報由。《河北實業公報》,1934年8月,第40期 三一一
其他:指令安新縣縣政府據呈請將購機借款早日發縣並指示承領手續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一二
訓令安新等縣政府令速籌辦倉儲積穀具報查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一三
訓令安新等縣政府准中國華洋議賑救災總會函請飭催各縣各機關貸款等。《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一四
訓令安新縣縣政府據查報該縣四鄉各村並未編設門牌等情仰速認真逐戶查編具報勿延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一七
自治:訓令安新縣縣政府該縣自治經費仰遵照財政廳核飭情形辦理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一九
自治: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擬各區等級及經費數目附送預算書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二一
自治:諮財政廳據安新縣呈擬各區等級及經費數目附送預算書等情請查核飭遵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二二
國內消息:保定安新一帶飛蝗蔽天。《昆蟲與植病》,1934年8月1日,第2卷,第22期 三二四
國內消息:安新蝗蝻肅清、晥嘉山蝗蝻肅清。《昆蟲與植病》,1934年8月11日,第2卷,第23期 三二五
答河北安新農情報告員王文清君問……《農報》,1934年8月20日,第1卷,第16期 三二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安新縣縣長:呈複奉令修治漕瀑雞萍各河經召集會議擬請暫緩修治緣由請鑒准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8月23日,第6卷,第11期 三二七
禁煙: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報戒煙所成立日期並送辦事細則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三二九
訓令安新等縣政府奉省令核辦良鄉等縣保衛團隊長分隊長考試優劣情形仰遵照辦理具報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三三○
國內消息:河北安新蝗災續訊。《昆蟲與植病》,1934年10月11日,第2卷,第29期 三三六
禁煙: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請動支庫存煙苗罰款及留養局息金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三七
訴願:呈省政府辦理安新縣辛筱蒼控縣長趙雲椿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三九
批安新縣馬安寨人劉德照等為安新縣黨部執委劉蔭民等挾嫌報復私擅逮捕群毆傷害及誣告毆警村懇請派員澈查等情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1月,第37期 三四五
指令安新縣政府呈為遵令呈覆縣民辛筱蒼呈控劉金鐸侵蝕公款一案調查辦理情形請鑒核示遵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1月,第37期 三四七
吏治: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第四五次縣政會議紀錄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三四九
國內消息:河北安新發生蜘蛛地蠶及蝗蝻。《昆蟲與植病》,1935年2月21日,第3卷,第6期 三五○
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報保衛團過去廢弛之原因等事。《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3月,第39期 三五一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令安新縣政府:為據本廳臨時視察員報告視察該縣地方教育情形並擬陳改進意見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3月31日,第8卷,第9期 三五三
吏治: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縣府現任公務員歷年動態調查表請核存轉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五六
清鄉: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一月份盜案統計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五七
吏治:指令安新縣縣長何毓秀呈送縣長資格審查表三份請鑒核存轉補請任命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五八
自治:指令安新縣政府呈報遵令遴選自治指導員請擇委由。《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五九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令安新縣政府:為擬具整頓該縣私立崇樸職業學校計畫呈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6月10日,第8卷,第15-16期 三六○
公牘:指令安新縣縣政府呈送四月份盜匪案統計表由。《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8月,第1期 三六一
河北育教育廳指令:令安新縣政府:呈為呈送二十四年度教育行政計畫請鑒核指令祇遵由。《河北教育》,1935年8月15日,第1卷,第1期 三六三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令安新縣政府:呈送所屬社會教育進行計畫請鑒核由。《河北教育》,1935年8月31日,第1卷第2期 三六五
公牘:指令安新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八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三六七
公牘:指令安新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七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三六八
禮俗:奉令轉發頒給安新縣陳馬氏匾額題字全份請轉給具領。《內政公報》,1935年10月,第8卷,第20期 三六九
公牘:指令安新縣縣政府據呈送該縣縣倉儲考績表請鑒核等情仰遵照由。《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2月,第5期 三七一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令安新縣縣長據呈請撥用孤貧口糧節餘之款充政法警制服費等項。《河北財政公報》,1935年12月5日,第75期 三七二
近五年安新縣運津棉花統計表。《天津棉鑒》,1936年,第1卷第2期 三七三
安新縣施政報告書(附表)。《河北月刊》,1936年1月,第4卷第1期 三七四
公牘:禁煙:指令安新縣縣政府據呈為本縣新屬各士紳擬請於新安鎮分設戒煙所一處由。《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2月,第2期 三八三
各社零訊:安新縣北馬村運銷合作社,所設平民學校。《華北合作》,1936年6月,第30期 三八五
司法行政部指令:呈送准假釋安新縣監犯田順等七名附件祈鑒核由。《司法公報》,1936年6月2日,第116期 三八六
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據安新縣長電陳捕打蝗蝻情形並擬收買辦法仰查核飭遵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6月13日,第37期 三八七
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函:為奉交安新縣政府呈為津保公路經地窪下擬引水入河等情函請查照辦理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7月8日,第44期 三八九
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令河北省政府:令行轉飭安新縣政府嚴緝姜顯增管錫三等歸案法辦並嚴予申斥該縣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7月8日,第44期 三九一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河北省政府:為據安新縣長儉電稱已遵諭將管錫三拿獲除飭依法訊究並緝餘犯歸案法辦外呈請鑒核令遵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8月5日,第52期 三九四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河北省政府:呈報安新縣縣長谷耀山調省遺缺調委清河縣縣長發文煒代理並委王化溥代理清河縣縣長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8月15日,第55期 三九五
河北省政府令:茲調委張文煒代理安新縣縣長。《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8月26日,第58期 三九六
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令河北省安新縣政府:為據呈請緩修大潑澱涵洞等情據建委會核覆仰遵照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9月5日,第61期 三九七
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令河北省政府:為據安新縣府呈送改進農田水利計畫概算書及地圖等情仰飭廳派員勘查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9月5日,第61期 三九九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安新縣政府:為呈送改進農田水利計畫概算書及地圖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9月5日,第61期 四○一
河北省政府令:指令前任安新縣縣長何毓秀、穀耀山據會呈結報該、何前縣長任內交代業經核明仰遵照由。《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9月8日,第84期 四○二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河北省政府:呈送新任靜海縣長馮子居安新縣長張文煒履歷表請鑒核備查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9月30日,第68期 四○四
關於農林水利消息安新本縣擬定造林計畫《河北月刊》,1936年10月15日,第4卷,第10期 四○五
河北省政府令:委任王峻閣為高陽安新縣清理官產專員由。《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1月,第86期 四○八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河北省安新縣政府:呈為本縣十月二十日第二次禁毒宣講大會情形仰祈鑒核備案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11月18日,第82期 四○九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河北省政府:奉令轉飭建設廳遴員勘查核議安新縣改進農田水利計畫一案遵辦情形呈複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11月25日,第84期 四一一
公牘:財政廳代電安新縣縣長據電請擬先發還八厘公債借款由。《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2月14日,第87期 四一二
公牘:財政廳代電安新縣縣長據電棉子應否抽稅請示遵等情應以從前是否收過牙稅為標準仰遵照由。《河北財政公報》,1937年1月,第88期 四一三
河北省政府令:安新縣縣長據代電複縣境夏災情形等情仰再詳釋規程確切複查擬議呈覆核辦由。《河北財政公報》,1937年1月,第88期 四一四
河北省政府令:批安新縣人張雨農等據呈稱棉花秤行私抽棉籽稅一案已令縣迅辦具報仰知照由。《河北財政公報》,1937年1月,第88期 四一六
河北省政府令:安新縣縣長據呈報地方公款按畝攤征數目並送概算書請鑒核一案應遵指示查明另議附加數目呈候核定仰遵照由。《河北財政公報》,1937年1月7日,第88期 四一七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安新縣縣長張文煒:為遵令呈報擊斃著匪王牛犯案事實並剿辦勘驗各情形陳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1月23日,第100期 四一八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安新縣政府:為呈報編組聯鄉選委聯鄉長各情形繕送籌辦臨時規程報請瞪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3月6日,第112期 四一九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安新縣政府:為呈報編組聯鄉數目並選委聯鄉長姓名繕送清冊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4月7日,第121期 四二○
河北省各縣苗圃之現況:安新縣苗圃(縣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6月15日,第2卷,第6期 四二一
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令安新縣政府:為呈報本縣改組試驗鄉並聯鄉長等級編制守望丁制發門牌各情形繕送清冊陳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7月10日,第148期 四二二
河北省各縣二十四年度實施義務教育狀況調查(續):安新縣。《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7月21日,第3卷,第1期 四二三
公牘:原具呈人潘齡皋等:為萬安堤潰決安新縣境被災奇重請速賜救濟由。《政府公報(北平)》,1939年10月1日,第104期 四二六
呈:諮河北省公署:為准諮呈安新等十六縣警政調查等表已照收由。《治安部公報》,1939年12月,第12期 四二八
各地風光家鄉點點安新縣,海澱鎮、菽畦、伯達。《華文大阪每日》,1940年,第5卷,第3期 四二九
諮河北省公署:為審核井陘樂亭定縣遵化堯山安新等六縣供甲規約情形希查照飭遵由。《治安部公報》,1940年1月,第13期 四三二
華北政務委員會建設總署批:具呈人安新縣堤工會會長陳次升:為呈報安新縣堤工情形並擬具南堤決口修復工程計畫書請撥款興工由。《建設旬刊》,1940年5月,第78期 四三三
合作社運動に凱歌:與安新縣農民共同為席子的合理生產與收集而奮鬪的中央總會竹內部員:[照片]。《華北合作》,1941年5月,第7卷第4期 四三四
華北政務委員會實業總署諮:為諮達事査關於安新席業以山海關禁止出境及滿洲限制匯兌請設法交涉一案。《華北政務委員會公報》,1941年5月26日,第69-70期 四三五
省府命令:令安新等縣政府:准考選委員會函送認定甲種公職候選人及格名冊令仰錄令公佈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46年11月16日,第1卷第11-12期 四三七
△第三冊
雄縣
雄縣教諭於福澤延慶州學正周兆麒保升知縣懷來縣教諭王煜等。《中西教會報》,1897年11月,第三卷第35期 一
雄縣袁生……《經濟叢編》,1902年6月,第9期 二
文牘錄要:直督飭新城雄縣二令嚴拿境內賊匪劄。《北洋官報》,1903年,第116期 五
畿輔近事:藩轅批示:雄縣監生王熙等呈。《北洋官報》,1904年,第294期 七
畿輔近事:學務處批示:據雄縣高等小學堂文童董紀雲稟留教員劉崇本以廣教育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第519期 八
畿輔近事:學校司批示:雄縣廩生仇翰垣等稟學堂鉅款未經動用,懇飭縣移交以便開辦由。《北洋官報》,1904年,第263期 九
文牘錄要:雄縣稟瓦濟橋北岸三四孔被水沖塌現在雇設擺渡由,二件並批。《北洋官報》,1904年,第388期 一○
文牘錄要:直督袁劄雄縣蔡令詳訊命案拏辦劣役密查賭匪劄。《北洋官報》,1904年,第345期 一二
藩台牌示:雄縣知縣謝愷調補宣化縣知縣遺缺。《北洋官報》,1905年,第686期 一三
畿輔近事:藩台牌示:署雄縣典史陳鴻勳另有差委遺缺委署……《北洋官報》,1905年,第807期 一四
畿輔近事:藩台牌示:清苑縣管河縣丞王之沂調補、續新派各屬高等小學堂教員名單。《北洋官報》,1905年,第547期 一五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雄縣民人王謙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第880期 一七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雄縣民人文小盛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第685期 一八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雄縣民人張立江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第679期 一九
畿輔近事:學務處批示:據雄縣文生王之荃等稟請將清河堤柳揀伐充作蒙學經費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第579期 二○
文牘:保定府東南路查學王振垚雄縣學堂情形稟。《教育雜誌(天津)》,1905年4月1日 二一
本省近事:藩台牌示:雄縣知縣員缺以候補知縣汪嘉榘暫行代理。《北洋官報》,1906年3月8日,第962期 二五
本省近事:臬台批示:又饒陽縣民人趙騰雲來司稟控一案、又雄縣民人尹洛德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6年3月22日,第976期 二六
本省近事:督憲批示:雄縣舉人楊立言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7月11日,第1142期 二七
本省近事:藩署法政學堂牌示:為牌示事照得雄縣舉人王汝湘請諮。《北洋官報》,1906年7月26日,第1128期 二八
本省近事:藩台牌示:景州知州楊壽植丁憂遺缺擬以雄縣知縣謝鑒禮升補。《北洋官報》,1906年9月4日,第1165期 二九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雄縣舉人楊立言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10月17日,第1207期 三○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雄縣知縣謝鑒禮補景州遺缺。《北洋官報》,1907年2月19日,第1317期 三一
報告:查視雄縣學務情形報告。《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8月10日,第15期 三二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雄縣民婦邊張氏呈。《北洋官報》,1907年8月30日,第1468期 三四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清河道詳覆雄縣稟大清等河安瀾出力員紳請予獎勵並繳原折由。《北洋官報》,1907年11月14日,第1544期 三五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望都縣文生郗朝棟等來司呈控一案、雄縣貢生李珍奇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1月8日,第1599期 三七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磁州知州章燾丁艱遺缺以雄縣知縣祿坤升補。《北洋官報》,1908年1月12日,第1603期 三八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署雄縣知縣吳鐘英撤省遺缺飭調補是缺之祿坤赴任。《北洋官報》,1908年1月13日,第1604期 三九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雄縣文童王恢之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3月15日,第1657期 四○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雄縣紳民稟請吳鐘英留任數月。《北洋官報》,1908年3月21日,第1663期 四一
公牘錄要:雄縣祿令坤詳警務學堂畢業生田寳瑛等冒雪測繪地圖請賞給六品項戴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4月22日,第1695期 四二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清苑縣民婦馬段氏等來司稟控一案、雄縣民女張雲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7月12日,第1776期 四三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雄縣附生韓黃甫稟請派差以畫義務事。《北洋官報》,1908年7月29日,第1793期 四四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雄縣知縣祿坤升補磁州遺缺以曾任實缺候補知縣張允翰請補。《北洋官報》,1908年8月5日,第1800期 四五
折奏類二:又奏楚雄縣上年被災請豁免錢糧片。《政治官報》,1908年8月26日,第325期 四六
公牘錄要:雄縣祿令坤稟大清河北岸二鋪出險搶護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9月7日,第1857期 四七
折奏類二:直隸總督楊士驤奏請以張允翰補雄縣令折。《政治官報》,1908年9月13日,第341期 四九
奏議錄要:直督楊奏請以張允翰補雄縣知縣折。《北洋官報》,1908年10月10日,第1866期 五一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雄縣稟文生王翰西捐洋贖罪可否恩准由。《北洋官報》,1908年10月23日,第1903期 五二
直督楊奏請以張允翰補雄縣知縣折。《甘肅官報》,1908年11月,第62期 五四
交旨:二月十六日軍機大臣欽奉:諭旨此次驗放之卓異官候選道前直隸雄縣知縣謝愷著以道員即選欽此。《北洋官報》,1909年3月8日,第2002期 五八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雄縣貢生仇翰垣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5月10日,第2065期 五九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雄縣祿令坤稟,卑縣修理大清河東北岸馬家莊等處。《北洋官報》,1909年5月15日,第2070期 六○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雄縣文生王翰元呈。《北洋官報》,1909年6月21日,第2107期 六一
文告錄要:督院批示錄要:雄縣祿坤稟奉撥工撫銀兩修理大清河東北岸。《北洋官報》,1909年7月1日,第2117期 六三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雄縣知縣缺以准補是缺之張允翰飭赴本任吳烈毋庸署理。《北洋官報》,1909年7月11日,第2127期 六四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清河道稟派委大清瀦尨各河及雄縣禿尾堤防汛委員銜名由。《北洋官報》,1909年8月7日,第2154期 六五
公牘錄要:雄縣祿令坤稟大清河水勢陡漲北岸二鋪舊口門壩埽坍陷以及南岸板壩險要等處趕緊搶護大槪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8月12日,第2159期 六六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雄縣巡官田寳瑛王之荃、龐立本、陳樹棣、杜經鶴、區長安清弼、董事趙一清等分稟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8月16日,第2163期 六七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雄縣警董趙一清等稟教民鄧萬倉等不交警費情形。《北洋官報》,1909年9月1日,第2179期 六八
公牘錄要:雄縣張令允翰稟縣境大清河水勢現已安瀾請查核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0月8日,第2216期 六九
公牘錄要:雄縣張令允翰稟擬在城內工藝局開辦教練所暨附設總局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2月11日,第2280期 七○
公牘錄要:雄縣張令允瀚詳文生郭乃昌等稟請轉詳保留大清北岸民墊各守各堤以符定章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第2349期 七二
公牘錄要:雄縣張令允翰稟巡警教練所開辦日期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4月24日,第2404期 七四
公牘錄要:雄縣詳開辦自治研究所文附清折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4月30日,第2410期 七五
公牘錄要:雄縣張令允翰稟修理大清河北岸馬家莊等處壩埽各工用過工料銀數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6月10日,第2451期 七七
公牘錄要:雄縣張令允翰等稟修理雄邑南關外瓦濟橋工竣並用過工料銀兩請飭委驗收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6月26日,第2468期 七九
公牘錄要:清河道謝稟派委大清瀦龍各河及雄縣禿尾堤防汛委員銜名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8月11日,第2513期 八○
公牘錄要:雄縣稟頭班巡警入所教練畢業並接開二班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2月18日,第2642期 八二
公牘錄要:直隸布政司天津道會詳擬添雄縣大清河北岸春工津貼呈請示遵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4月9日,第2744期 八三
畿輔近事:詳撥雄縣馬巡槍枝子彈。《北洋官報》,1911年5月31日,第2796期 八五
公牘錄要:直隸巡警道詳雄縣文童馮竹軒概捐警款請獎給匾額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6月3日,第2799期 八六
公牘錄要:雄縣稟南鄉賊匪追捕無蹤地方安謐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6月4日,第2800期 八八
公牘錄要:雄縣稟奉派馬隊到縣日期曁剿捕大概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6月7日,第2803期 八九
畿輔近事:稟報雄縣教練學生畢業……《北洋官報》,1911年7月16日,第2842期 九○
公牘錄要:直隸巡警道詳雄縣區官侯國棠等緝捕出力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9月7日,第2895期 九一
折片摘要(六則):直督陳奏請以趙鍔補雄縣令折九月二十五日奉。《北洋官報》,1911年11月19日,第2968期 九三
文告錄要:清河道批示雄縣文生張鴻文等稟。《北洋官報》,1911年12月6日,第2661期 九五
文苑:湘崖草堂詩集除夕同博淵朴存二兄雄縣守歲。《生計》,1913年2月1日,第6期 九六
呈批:民政長批雄縣李璞璿等呈請禁止行輪。《直隸公報》,1913年5月20日,第3496期 九七
呈批:民政長批雄縣民人李照熊承辦鬥秤雜稅呈請立案。《直隸公報》,1913年5月20日,第3496期 九八
文牘:部批:批雄縣全邑代表李珍奇呈知事治績可觀制字饋送由部令行立案之處礙難照準文(十月二十九日)。《內務公報》,1913年11月15日,第2期 九九
圖畫:雄縣制硝狀況。《直隸實業雜誌》,1914年,第3年第1期。 一○○
據雄縣知事請解釋服食含有鴉片丸藥等因請轉飭查照函。《政府公報》,1914年5月26日,第737期 一○二
專件,直隸署雄縣丁知事綸恩開初小學校全體會宣言書。《教育週報(杭州)》,1915年3月,第77期 一○五
平政院通告:為通告事本院奉大總統特交肅政史糾彈前直隸雄縣知事丁綸恩浮收舞弊一案。《政府公報》,1915年5月27日,第1096期 一○九
平政院通告:為通告事本院奉大總統特交肅政史糾彈前直隸雄縣知事丁綸恩浮收舞弊一案。《政府公報》,1915年6月22日,第1121期 一一○
大總統批令:平政院呈裁決前雄縣知事丁綸恩請先行褫職由。《政府公報》,1915年6月26日,第1125期 一一一
大總統批令:司法部呈大理院判決前雄縣知事丁綸恩濫用職權一案本部覆核無異繕具判決書請核示由。《政府公報》,1915年9月14日,第1205期 一一三
司法部呈大理院判決前雄縣知事丁綸恩濫用職權一案本部覆核無異繕具判決書請核示文並批令。《政府公報》,1915年9月16日,第1207期 一一五
直隸巡按使朱家寶等呈前雄縣知事丁綸恩服官直隸政聲卓著公懇交政事堂存記文並批令。《政府公報》,1915年10月,第1240期 一一六
直隸巡按使朱家寶等呈前直隸雄縣知事丁綸恩因公獲罪情有可原合詞籲陳恭懇特赦文。《政府公報》,1915年10月,第1240期 一一八
大總統批令:直隸巡按使朱家寶等呈前雄縣知事丁綸恩服官直隸政聲卓著公懇交政事堂存記由。《政府公報》,1915年10月19日,第1238期 一二○
專件:特赦(計命令一件):大總統申令:直隸巡按使朱家寳等呈稱前直隸雄縣知事丁綸恩因公獲罪籲懇特赦等語。《司法公報》,1915年10月30日,第44期 一二一
具呈人直隸雄縣民人高月樵:呈一件據稱史各莊郵寄代辦張增利私匿郵寄上訴稟件由。《政府公報》,1916年12月24日,第349期 一二三
大總統令:原縣呈人直隸雄縣人民高月樵呈史各莊郵寄代辦張增利私匿郵寄上訴稟件由。《交通月刊》,1917年12月18日,第2期 一二五
諮:內務部諮直隸省長據雄縣公民錢選青等呈請酌撥災民以工代賑疏浚大清河等情應請督飭河務局長酌核籌辦諮行查照辦理文。《政府公報》,1920年11月6日,第1697期 一二七
諮文:內務部諮直隸省長據雄縣公民錢選青等呈請酌撥災民以工代賑疏浚大清河等情應請督飭河務局長酌核籌辦諮行查照辦理文。《賑務通告》,1920年12月5日,第4期 一二八
雄縣勸業所編輯月報。《實業來複報》,1922年,第1卷第42期 一三○
雄縣調査興革實況。《實業來複報》,1922年1月14日,第1卷,第2期 一三一
直隸實業廳指令第三四二號:令雄縣知事:呈籌備栽桑辦法並擬栽桑四萬二千株由。《實業來複報》,1922年2月21日,第1卷,第7期 一三二
廳令:令雄縣知事:呈報教育局成立情形並送簡章暨局長履歷表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一三四
司法部文官普通懲戒委員會議決書:查直隸高等檢察廳原呈內稱據雄縣知事馮濟忠呈稱。《政府公報》,1924年1月28日,第2822期 一三六
批示:雄縣公民魏樹鉻等:稟教育局長韓黃甫被人挾嫌妄控請設法維持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10日,第7卷,第7期 一三八
廳令:令雄縣知事:呈遵送視學員履歷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10日,第7卷,第7期 一三九
本廳指令第七三九號:令雄縣知事:呈遵令擬定教育進行計畫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一四一
雄縣教育進行計畫報告。《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一四二
雄縣旅京學會會長李葆第等:呈前請查辦教育局長韓黃甫一案知事濫權瀆職呈複不實再懇派查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10日,第7卷,第16期 一四五
報告:雄縣教育進行計畫。《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0日,第8卷,第5期 一四六
本廳指令:令雄縣知事:呈送教育進行計畫清折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0日,第8卷,第5期 一四八
埋立灰眼(新城雄縣習慣)。《法律評論(北京)》,1925年4月21日,第103期 一五○
本司公文:訓令:令楚雄縣知事聶培煌:奉令據本司呈請獎敘楚雄甯知事照準轉知由。《雲南實業公報》,1925年6月28日,第40期 一五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訓令:令任邱、雄縣、霸縣等縣縣長:令任邱等十四縣嚴加防護河堤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28年8月23日,第23期 一五二
自治:指命雄縣縣長呈報取消議參會成立公款局由(八月二十一日)。《河北民政彚刊》,1928年12月,第1編 一五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新城雄縣縣長:令雄縣大清河溢出堤面勢將潰決飭即派員督同防堵等因茲派監防委員督同防堵仰遵照呈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第11期 一五五
呈:呈河北省政府雄縣縣長請大清河東北民墊改為官修前經令據河北河務局査複需款甚巨業經呈複在案請併案示遵文。《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4月,第7期 一五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秦廷秀:呈請縣屬大清河東北民墊一律改為官修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4月,第7期 一五九
警政:通令各縣、局(除雄縣)據雄縣代電請示公安分局長委任許可權及公文呈轉程式業經指示辦法仰一體遵照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第3編 一六一
自治:訓令雄縣縣長據村政硏究委員會呈複討論該縣請示編村辦法仰遵照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第3編 一六四
自治:指令雄縣縣長呈送村長佐獎懲規則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第3編 一六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飭查複清趙兩河南岸堤工會情形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5期 一六八
批:具呈人雄縣清趙兩河堤工會會長王汝言等:呈為被選職員清冊曁擬定規則請鑒核備案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5期 一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秦廷秀:呈一件為無力墊修滹沱河殘堤請撥款興修以示體恤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6月,第9期 一七二
具呈人新城縣等代表王倫元雄縣公民郭雨村等:呈一件呈為呈廢除前清不平等舊例准予修築北墊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6月,第9期 一七三
呈:呈河北省政府呈覆新城新堤潰決雄縣河水過大勢將潰決已派大清河監防委員楊金鑰督同防堵請鑒核文。《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7月,第11期 一七五
河北省民政廳訓令:令雄縣縣長:據查該縣公安局長孫秉智種種腐敗頑劣應即撤差委員接替由。《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一七七
視察雄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一七八
視察員孫錫章條陳雄縣應興革之事項二端函。《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一八四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訓令:令雄縣縣長:為令行事案據本大學督學張陳卿尤桐報告該縣學務情形並附具意見書等情。《北平大學區教育旬刊》,1929年7月1日,第12期 一八六
令雄縣縣長:呈報第二區南北豐樂兩村蝗蝻於本月十五日繼續肅清現該區邢趙蘇張各莊等七處發生蝗蝻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29年7月1,第335期 一八八
呈河北省政府據雄縣縣長電報大清河決口調査各處決口經過情形已電飭速將該縣所屬決口處所協力堵築請鑒核文。《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11期 一八九
代電:北大清河務局據新城雄縣電報決口情形嗣後無論官民堤拈務須一律防守隨時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11期 一九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呈會同勘估雄縣易易橋應需工料價款及施工辦法請示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2卷,第1期 一九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呈三件據報上游瀦龍河水增漲甚連雄縣新城容城等縣民拈決口情形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11期 一九四
批:原具呈人雄縣等四縣代表侯潤恩等:呈一件為大清河決口災情奇重懇速籌善後辦法撥款堵築以恤民生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11期 一九五
原具呈人雄縣民眾代表袁其銘等:呈一件為大清河北拈決口數道懇速賜撥款項堵築並請提交會議先將北拈原則變更劃歸河務局管轄以專責成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11期 一九七
吏治:訓令雄縣縣長據報該縣代書有敲詐情事仰查究報奪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2日,第7編 一九八
自治:指令雄縣縣長呈送第四區村長副公會簡章請鑒核備案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23日,第7編 二○○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令雄縣建設局局長:呈報辦理蠶桑情形請鑒核由。《河北農礦公報》,1929年9月,第1期 二○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呈請迅速撥給該縣易易橋修補費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10月,第2卷,第1期 二○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呈一件呈再請按照原估修建易陽橋工款折半撥給請核示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11月,第2卷,第2期 二○四
救濟:會同財政廳呈省政府遵令核辦雄縣本年被水請賑一案情形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二○六
救濟:指令雄縣縣長代電報查放急賑情形及績報被災各村請再撥急賑以期利益均沾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二○七
提議大清河決口新城雄縣寳坻三縣受災奇重擬請每縣各發三千元施放急振案。《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二○八
提議派員赴新城雄縣寳坻三縣查放急賑謹訂查放辦法九條並援案請領委員旅費及歷次放賑墊款擬請實報實銷案。《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二一○
通令各縣(除雄縣)據村政研究委員會議複雄縣建議任用區長回避本區辦法一案仰遵照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二一二
文藝教育:讀者意見:雄縣劉恩溥先生來的一封信。《農民》,1929年12月1日,第5卷,第19期 二一四
河北省政府訓令:本府委員會議議決分發秘書處服務縣長褚保熙因代理雄縣縣長遺額應以趙鶴齡遞補仰知照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29年12月6日,第493期 二一六
關於法院委任職員事項:令雄縣承審官劉振宗:派劉振宗代理保定地方法院候補推事此令。《河北高等法院公報》,1929年12月20日,第3期 二一八
視察雄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二一九
視察員劉鴻舫陳述雄縣應行興革事項二端函。《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二二四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令雄縣縣長:據視察員報告該縣應注意育苗仰遵照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2月,第6期 二二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呈一件派定段長石棟於四月十五日前往雄縣接收華北水利委員會所設水標站乞轉知移交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4月,第2卷,第7期 二二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奉令以呈據雄縣請領該縣東北岸民墊十九年歲修津貼可否准發請示遵一案業經令財政廳查案核發等因仰知照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4月,第2卷,第7期 二二九
建設委員會批:原具電呈人河北雄縣等縣民眾代表錢選靑等:電一件為請電令長蘆運使迅撥工款以便早日舉辦堵築永定河決口工程由。《建設委員會公報》,1930年4月,第4期 二三一
吏治:批雄縣公民代表呂志宸等呈縣長秦廷秀設賭受賄懇撤懲由。《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二三三
令新鎮,霸,雄縣縣長:奉省令文安縣堤工會呈請迅令新霸雄三縣火速督民興工等情飭迅核辦具報等因仰遵先今各令認真督飭照例切實興修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6月,第2卷,第9期 二三四
巡令:令新鎮,霸,雄縣縣長:據大清河河務局長代電請迅令新霸雄三縣趕速督民興工以禦汛漲等情仰督飭修築報查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6月,第2卷,第9期 二三七
指令:令河北省大清河河務局局長曹寳善:代電一件請迅令新鎮霸縣雄縣三縣長趕速督民興工以禦汛漲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6月,第2卷,第9期 二三九
吏治:指令雄縣縣長呈報巡視情形並送日記冊由。《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8月,第8編 二四一
代電:代電河間任縣雄縣縣長並轉八縣堤工聯合會滹沱河由子村決口已令安平縣長負責堵塞仰傳諭民眾靜候辦理毋滋事端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9月,第2卷,第11-12期 二四二
令雄縣縣長:據視察員何簡報稱該縣建設局長竟以苗圃種麥等情殊屬不合令仰該縣迅予轉飭現任建設局長力謀整頓廣育苗木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9月,第9期 二四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政府:呈一件為呈送修治縣路計畫及圖說請鑒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2月,第3卷,第5期 二四六
令安平河間文安肅寧雄縣:派員技正滑德銘勘測滹沱河下游仰即繪圖設計呈覆核奪,協助保護由。《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2月,第3卷,第5期 二四八
會計:訓令雄縣等八縣仰各該縣迅將罰沒四柱表單按月造報暨欠解罰沒各款掃數呈繳勿再違延由。《河北高等法院公報》,1931年6月,第7期 二五一
代電:雄縣褚縣長入覽灰代電悉已電令容城縣長迅速搶堵矣仰即知照由(附原電)。《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7月,第3卷,第10期 二五二
河北省大清河雄縣趙村磚壩葦埽攝影。《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11月,第4卷,第2期 二五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呈一件呈報遵令籌辦滹沱河工款情形請核示由。《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11月,第4卷,第2期 二五四
公牘:河北省民政廳訓令,令雄縣縣長據本廳視察員報告該縣各區長辦理自治成績。《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二五五
河北省民政廳訓令:令雄縣縣長案據視察員張鉞箋呈報告該縣攤款辦法。《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二五七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訓令(公字第四四三號)令雄縣縣長案查前據任丘縣民人呈訴匪首曾祿經孔隊長輯獲。《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二五九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令雄縣縣長呈報股匪在北斗村地方攔劫輪船搶掠財物綁帶人票暨警團會同追剿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5期 二六二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諮:為諮複事案准貴廳諮開以奉令會核雄縣公民王惠卿等請示征糧辦公費。《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二六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呈一件呈報瓦濟橋塌陷一角無款墊修情形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第4卷,第7期 二六六
吏治: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政字第五號)令雄縣等縣長案據該廳呈送所屬現任公務員甄別審查表。《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4月,第4期 二六八
雄縣李煒被訴毒斃牲畜一案辯護議旨書。《法律彚刊》,1932年4月16日,第2期 二七○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呈報在雄縣境內擊匪陣亡警團及擄去槍枝並獲犯訊供大概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二七三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令雄縣縣長據電呈固安縣聚有股匪竄入縣界綁去李萬春等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二七五
自治:河北省民政廳指令(籌字第四九九號)令雄縣縣長據呈區調解委員會組織規則及選舉規則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二七七
河北省實業廳指令:令雄縣縣縣長:呈一件呈送培桑進行計畫。《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6月,第14期 二七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呈一件呈送徵用民夫辦法及修路估價表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6月,第4卷,第9期 二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王佐卿:據視察員呈報視察該縣建設情形令抄附報告書分別辦理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7月,第4卷,第10期 二八二
保衛:指令覇縣縣長呈報固安新城股匪侵擾雄縣新鎮洗綁兩村及各縣圍剿並劫人票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期 二八四
廳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令雄縣縣長:呈一件呈送第一工廠及農業傳習班經費預算書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9月,第17期 二八五
保衛:指令雄縣縣長呈為新增團丁擬繼續存在造具預算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期 二八六
訓令:雄縣縣長王佐卿據該縣第一區長等呈為瀝陳誠捆懇優予獎敘循良、王縣長佐卿英武賢明群情愛戴請褒獎等情仰轉令申斥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期 二八七
影片:雄縣農產品評會優良棉產攝影:【照片】。《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11月,第19期 二八八
振災:指令雄縣縣政府會呈勘明縣屬小務東等村秋禾被水成災分數應蠲緩糧銀冊結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2月,第12期 二八九
保衛:指令雄縣縣長呈報東陽村高培家被匪燃房搶去衣槍並架走高培勘緝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13期 二九○
令雄縣縣政府:為報查明張禹九等呈控區長王國楨吸食鴉片濫行職權一案情形請鑒核由。魏鑒。《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1月26日,第1594期 二九二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令雄縣縣政府:呈送清鄉表結由,魏鑒。《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26日,第1653期 二九三
河北省財政廳批:具呈人楊萬發:呈一件請承包任邱、安新、雄縣文安大城五縣漁業稅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31日,第1658期 二九四
清鄉:呈省政府為審核雄縣縣政府呈送匪犯宋景忠等一案供證確鑿檢同卷判呈送鑒核飭遵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二九五
清鄉: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清鄉表結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二九七
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為縣屬第一三四五區區長任職以來並無過失請鑒核增薪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二九八
各縣罰金月報:雄縣二十一年十一月份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12日,第1670期 二九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饒陽,肅寜,獻縣、雄縣等縣長:據文安縣堤工會呈請飭令滹沱河下游各縣組織堤工會等情仰遵照通則辦理具報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5月,第5卷,第6期 三○○
賑災:指令雄縣縣政府據會呈複勘雄縣水沖河淤租地除租冊結經核來冊漏列除租年份發還補列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6月,第18期 三○三
河北省實業廳令:令大城、霸、文安、任邱、安新、雄縣縣長:奉令據冀魯區海洋漁業管理局塘大辦事處呈請通令保護漁業一案仰遵照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7月,第27期 三○四
訓令安次、河間、雄縣縣縣政府為北平市普勵禮教慈善總會函請保護會員一案准北平市政府函複飭查情形仰遵照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期 三○六
議案:(甲)省政府委員會會議本廳提案提議更調博野雄縣磁縣三縣縣長案,魏鑒。《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三○八
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白書本與賈國平因差款涉訟案卷及答辯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三○九
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第一區區自治公約又鄉鎮自治公約祈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三一三
河北省實業廳指令:令永年、雄縣縣長:呈一件,呈報度量衡劃一情形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9月,第29期 三一五
令雄縣縣長:據視察治蝗委員鄧宗岱呈報該縣治蝗情形仰認真搜卵報核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9月,第29期 三一六
自治:訓令雄縣縣政府據視察員報告該縣訓練鄉長副選任閭鄰長等歷年僅舉行一次調解監察兩委員會並不按期改選等情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期 三一八
令雄縣縣長呂印昌:呈一件呈一二四五等區村莊鄉長副等呈大清趙土滹沱等河堤岸不受實益請免攤堤工等款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10月19日,第6卷,第1期 三一九
批:具呈人雄縣代表郭毓楠等:呈一件為堵築大清河北岸容城縣屬新蓋房決口懇請俯准速撥鉅款以工代賑而惠災黎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10月19日,第6卷,第1期 三二○
保衛: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八月份盜案統計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三二一
指令:雄縣政府呈報徐家屯被匪燃燒一案仰仍督屬諮鄰分別緝救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三二二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令雄縣縣政府:呈報十月十日普及教育宣傳節舉行情形請鑒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11月30日,第6卷,第33期 三二四
振災:呈省政府奉令據雄縣電報縣境被水災村莊請發款振濟一案飭核辦具報等因謹將核辦此案情形呈複鑒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三二五
保衛: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保衛團改組辦法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第31期 三二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據本廳視察員呈報該縣已修縣路工程寬度均有未合仰遵先今各令改修具報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第6卷,第5期 三二七
自治:訓令雄縣縣政府為委令韓錫祜為該縣第四區區長附發委令仰轉發具報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三二八
保衛:指令雄縣縣政府代電報拿獲鄰境劫犯柳佩森偵訊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期 三三○
報告永年武邑雄縣景縣等四縣被劉匪蹂躪情形應如何救濟請公決案,魏鑒。《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期 三三一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令昌黎、靈壽、雄縣等縣縣政府:呈送二十及二十一兩年度中等學校統計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10日,第7卷,第7期 三三八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令遷安、雄縣、安次等縣縣政府:呈送二十一年學校教育統計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10日,第7卷,第7期 三四○
吏治:訓令新任雄縣縣長蘇顯揚查明前任縣長呂印昌被控各案分別訊結以免訟累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三四一
提議更調新鎮雄縣兩縣縣長案,魏鑒。《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三五二
報告:報告據宛平井陘雄縣清河南宮吳橋等六縣先後遴保財政局長經廳查核擬分別遴員充任請公決案,魯穆庭。《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三五四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訓令雄縣縣長奉省令據該縣鄉長朱步雲等呈按戶攤款輕重不均請改隨糧附加以昭公允一案飭核辦具報等因仰速遵照指示認真辦理具複察核文。《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三五六
禁煙:指令雄縣縣政府呈報戒煙所成立日期並送章程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三五七
訓令河北印花煙酒稅局:據悅來公司報驗由冀運滬轉靑之該省雄縣土煙葉四件重量不符系用何種衡器徵稅仰查明報核由。《稅務公報(南京1932)》,1934年5月,第2卷,第11期 三五八
代電:代電雄縣縣長:據報第二區王黑營等村發現幼蝻等情仰積極捕治在最短期間肅清具報由。《河北實業公報》,1934年6月,第38期 三六○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指令前、現任雄縣縣長呂印昌、蘇顯揚據會呈算明該、呂前縣長任內交代並送交抵折冊等情仰知、遵照文。《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6月,第57期 三六二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指令雄縣縣長據呈報呂前縣長任內處分徐恩榮等稅款案內情形並送處分書等情茲經依法決定令發決定書仰即查收分別存送文。《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6月,第57期 三六四
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為呈報遵令並區情形並送圖表請鑒核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三六七
保衛;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保衛團經費支出預算書請鑒核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六九
禁煙: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修正戒煙所辦事細則請備案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七○
吏治:訓令視察員李鳴銑為據雄縣民人王子才等呈控縣政府科員趙春林劣跡多端等情一案仰逐細查明據實具報查核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七二
振災: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本年六月份災害損失振濟情形報告表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七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呈乙件呈送民堤堤工勘估表並請核發津貼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8月16日,第6卷,第8期 三七五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令雄縣縣長:呈乙件請領歲修津貼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8月16日,第6卷,第8期 三七七
吏治:訓令雄縣縣政府據該縣民呈報縣府科員趙春林劣跡多端資格不合已據查複飭即停職並限五日另選合格妥員委補報核由(二十三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9月,第33期 三七八
吏治:訓令雄縣縣政府據該縣人李漢璋等呈為縣府受情袒護不判等情仰速併案查明秉公核辦具報勿延由(二十三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9月,第33期 三八○
保衛:訓令雄縣縣政府據委員查報該縣隊長劉秉仁被控兩案情形仰遵令辦理具報由(二十三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三八一
保衛: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各鄉散在團分區防規則及警團會哨表證請核示由(二十三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三八三
禁煙:指令雄縣縣政府呈為戒煙所經費無著擬請緩期舉辦請鑒核示遵由(二十三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三八五
保衛:指令雄縣政府呈為呈請委任王華齡為本縣保衛團副總團長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八六
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各區經費預算表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八七
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為遴選張敬明銘等四人為本縣自治指道員請擇委由(二十三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1月,第37期 三八八
保衛:委任王華齡為雄縣保衛團副總團長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八九
清鄉: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上本年十二、一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九○
雄縣及任邱縣十二連橋照片十二幅。《河北月刊》,1935年4月19日,第3卷第4期 三九一
倉穀:訓令雄縣縣政府據本廳查驗倉谷委員報告查驗該縣倉儲情形仰遵令飭辦理具報由(二十四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5月,第41期 三九二
華北之雨量:華北雨量記載圖表,雄縣(八年至十九年)[表格]。《華北水利委員會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35年6月,第1期 三九三
吏治:指令雄縣縣長蘇顯揚為遵令填送資格審查表並檢同證件請鑒核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九四
悼雄縣楊淵如君文。《三六九畫報》,1935年6月,第36期。 三九五
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報本年一二三月份辦理自治情形報告表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九六
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報調查戶口訂購門牌印製表冊紙墨旅費等費擬請按戶攤收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九七
公牘:自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報籌備劃區設所等事項辦理情形由(二十四年七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8月,第1期 三九八
吏治:指令雄縣縣政府呈送秘書李豐村等資格審查表件請轉呈核委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8月,第42期 三九九
訓令雄縣縣政府據谷萬才等呈請飭知各地戶照屬地主議納差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8月。 四○○
公牘:清鄉:指令雄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八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九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四○一
公牘:清鄉:指令雄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七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九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四○三
公牘:清鄉:指令雄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十一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十二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1月,第1期 四○四
指令雄縣縣縣政府據呈送二十四年七月至十二月區經費清冊等情關於溢支數目作何用途仰具複由(二十五年一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2月,第2期 四○六
調查表:河北省雄縣新編田賦科則一覽表。《河北省捐稅監理委員會會議彚刊》,1936年3月,第3期 四○七
命令:呈送先准假釋雄縣行唐獻縣監犯張桂林張陳氏李春等十二名附件祈鑒核由。《司法公報》,1936年4月22日,第109期 四○九
本省棉訊,雄縣簡介。《河北棉產彙報》,1936年6月16日,第4期 四一一
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令河北省政府:為據雄縣縣長呈報亢旱仰飭分別防救由,宋哲元。《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7月22日,第48期 四一二
國畫專業:雄縣商會長劉荷芳近作:[畫圖],淑芬。《新天津畫報》,1936年8月9日,第152期 四一四
雄縣令以縣令為親民之官須慎選賢良,誠齋。《北晨畫刊》,1936年8月22日,第9卷,第9期 四一五
地方新聞:關於農林水利消息雄縣擬定二十五年進行計畫及興革意見。《河北月刊》,1936年10月25日,第4卷,第10期 四一六
調查報告:河北省各縣二十四年度實施議務教育狀況調查(續):雄縣。《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1月15日,第2卷,第1期 四一八
冀察政務委員會:令河北省政府:呈一件為呈報更調深縣冀縣威縣雄縣完縣東鹿等六縣縣長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1月16日,第98期 四一九
河北省政府指令:令雄縣縣政府:二十五年十二月呈一件為送二十五年秋冬兩季職員進退各表由。馮治安。《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3月4日,第3047期 四二○
各縣罰金月報表:雄縣(二十五年十一月分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3月14日,第3056期 四二一
各縣罰金月報表:雄縣(二十六年二月份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4月18日,第3089期 四二二
歌謠集成:雄縣歌謠,呂樹棋。《培德月刊》,1937年5月12日,第2卷第10期 四二四
冀察平津農事試驗及推廣機關調查報告:雄縣:雄縣農業推廣所(縣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7月15日,第3卷,第1期 四二六
公牘:行政委員會諮:為諮行事據河北省公署呈案據定縣青縣雄縣等縣知事報告轄境被水受災情形,王克敏。《政府公報(北平)》,1939年8月21日,第96期 四二八
雄縣降水量記錄:《華北降水量》,1940年,第3卷,第49-78期 四三○
諮河北省公署:為審核新海正定雄縣等處保甲規約請查照飭遵由。《治安部公報》,1940年1月,第13期 四四四
公函:函雄縣公署:為准來文請採納治水計畫籌款興工等由查核頗有見地應即存備參考函複查照由。殷同。《建設旬刊》,1940年5月,第78期 四四五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長期水文站各年各月平均含沙量計算表(以沙之重量與水之重量百分比計)。《華北政務委員會建設總署水利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0年8月,第2卷,第1上期 四四六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長期水文站各年各月平均流量記載表(以秒立方公尺計)。《華北政務委員會建設總署水利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0年8月,第2卷,第1上期 四四八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長期水文站及水標站各年各月平均水位記載表(以大沽水平線上公尺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政務委員會建設總署水利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0年8月,第2卷,第1上期 四四九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長期水文站逐月輸出沙量表(以一千立方公尺計)白溝河及大清河雄縣。《華北政務委員會建設總署水利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0年8月,第2卷,第1上期 四五○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長期水文站逐月總流量計算表(以一百萬立方公尺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政務委員會建設總署水利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0年8月,第2卷,第1上期 四五一
大清河高陽雄縣界內堤防補修工程。《建設總署工作報告》,1941年4月 四五二
內署公牘:華北政務委員會內務總署諮開案查栢鄉縣知事魏金鬥調省遺缺,王揖唐。《華北政務委員會公報》,1941年9月19日,第91-92期 四五三
事務方面:核發雄縣八排修建溢流壩工事補助費。《建設總署工作報告》,1942年8月 四五四
事務方面:審核大清河河務局請撥發修堵雄縣北菜園地方決口工費案。《建設總署工作報告》,1942年10月 四五六
通訊一:雄縣聯:劉文遠先生:九卷三期稿費寄奉久矣請速將收據蓋章擲下!《華北合作》,1943年12月,第9卷,第6期 四五八
保定國軍展開有力反擊,安新、雄縣等地已相繼克復。《交通部津浦區鐵路管理局日報》,1946年9月17日,第170期 四五九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汛期水文站各年各月平均含沙量計算表(以沙之重量與水之重量百分比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水利工程總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7年11月,第2卷,第2上期 四六○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汛期水文站各年各月平均流量記載表(以秒立方公尺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水利工程總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7年11月,第2卷,第2上期 四六一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汛期水文站各年各月平均月位元記載表(以大沽水平線上公尺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水利工程總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7年11月,第2卷,第2上期 四六二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汛期水文站逐月輸出沙量表(以一千立方公尺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水利工程總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7年11月,第2卷,第2上期 四六三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汛期水文站逐月總流量計算表(以一百萬立方公尺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水利工程總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7年11月,第2卷,第2上期 四六四
華北之水文水文記載匯表長期水文站及水標站各年各月平均水位記載表(以大沽水平線上公尺計)大清河雄縣。《華北水利工程總局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47年11月,第2卷,第2上期 四六五
△第四冊
霸州
覇州水災。《字林滬報》,1890年8月12日,0002版 一
尹憲牌示:霸州知州呂品律病故遺缺委侯補知縣向承謨前經署理。《北洋官報》,1903年3月2日,第45期 二
本省公牘:藩司會同學校司詳複霸州前捐學常經費請仍一律催交由並批。《北洋官報》,1903年5月26日,第101期 三
時政彚紀:吏政:霸州知州呂品律病故遺缺。《北洋官報》,1903年10月7日,第165期 五
文牘錄要:霸州稟州境被水成災請委員辦理急撫由並批。《北洋官報》,1904年7月10日,第384期 七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霸州孀婦靳楊氏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8月2日,第406期 九
文牘錄要:霸州開辦第一初等公小學堂稟並批。《北洋官報》,1904年12月1日,第523期 一○
文牘:順天府屬查學高步瀛劉桂芬查視霸州小學堂情形稟。《教育雜誌(天津)》,1905年,第1期 一三
文牘:霸州高等官小學堂董事崔炳教育事宜條陳《教育雜誌(天津)》,1905年4月1日,第6期 一七
文牘:順天府西南路查學吳鼎昌霸州學堂情形稟。《教育雜誌(天津)》,1905年4月15日第7期 二一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深州孀婦殷盧氏來司呈控一案、霸州童生趙鑒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4月16日,第647期 二五
文牘錄要:霸州請將高等官小學堂頭班學生變通畢業期限稟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5月9日,第670期 二六
文牘錄要:學務處遵議霸州高等官小學堂學生變通畢業年限文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5月23日,第684期 二八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霸州民人馮玉麟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6月4日,第695期 三○
文牘錄要:學務處據查學稟報霸州鮑牧畫心學務請准記大功二次文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6月7日,第698期 三一
文牘:順天西南路查學吳鼎昌霸州學堂情形稟。《教育雜誌(天津)》,1905年7月1日,第9期 三三
文牘:本處請將霸州鮑牧記大功二次呈文並批。《教育雜誌(天津)》,1905年7月15日,第10期 三五
文牘:本處奉院批飭霸州初級師範學堂認真經理劄。《教育雜誌(天津)》,1905年9月22日,第14期 三七
文牘錄要:直隸布政使詳核覆霸州小學堂優免差徭地畝擬令仍照前飭辦理文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9月26日,第805期 三九
文牘錄要:霸州請獎民人胡連科捐助學堂經費稟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11月21日,第860期 四一
文牘:霸州創設官立淑范女學堂稟並批《直隸教育雜誌》,1906年,第12期 四三
本省近事:臬台批示:霸州文童靳用章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6年4月12日,第1025期 四六
各省新聞:直隸霸州大血案。《山東官報》,1906年4月13日,第56期 四七
上編政事門:紀聞:中國部:直隸:霸州大血案。《廣益叢報》,1906年6月10日,第113期 四八
本省近事:藩台牌示三:委署霸州學正何若琦病故繳委遺缺以侯補訓導王浦署理。《北洋官報》,1906年6月17日,第1089期 四九
文牘錄要:霸州知州錢稟民人捐資助學懇請給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6月27日,第1099期 五○
文牘錄要:直隸提學司盧詳覆霸州公稟請獎總董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12月3日,第1252期 五二
文牘錄要:直隸提學司盧詳覆霸州公稟請獎總董文並批(續昨報)。《北洋官報》,1906年12月4日,第1253期 五三
報告:本司複試霸州棗強故城三處高等小學畢業生全榜。《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3月1日,第3期 五五
新政紀聞:民事:天津官紳商會江北賬捐總數:第一百九十四冊霸州晉用舒募。《北洋官報》,1907年4月27日,第1384期 六二
公牘錄要:霸州周牧登皞稟籌議堤工辦法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5月28日,第1374期 六三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霸州知州錢錫寀升補南路同知遺缺。《北洋官報》,1907年6月1日,第1417期 六五
要件:霸州稟呈開辦教育會章程(稟批錄前公牘)(未完)。《北洋官報》,1907年6月19日,第1435期 六七
公牘錄要:霸州周牧登皞稟開設教育會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6月19日,第1435期 六八
要件:霸州開辦巡警傳習所章程(續昨報)。《北洋官報》,1907年6月24日,第1440期 七○
霸州開辦巡警傳習所章程(錄警務彚報)。《秦中官報》,1907年7月13日,七月分3, 七二
日要件:霸州稟呈開辦教育會章程(續昨報)。《北洋官報》,1907年7月29日,第1436期 七八
要件:霸州稟呈開辦教育會章程(再續)。《北洋官報》,1907年7月30日,第1437期 七九
公牘錄要:霸州周牧登皞稟設立巡警傳習所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7月31日,第1438期 八○
要件:霸州開辦巡警傳習所章程(稟批已錄昨日本報公牘)(未完)。《北洋官報》,1907年8月1日,第1439期 八二
文牘:霸州詳設立閱報處並定期宣講抄錄章程請立案稟。《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9月1日,第13期 八四
要件:霸州官錢局章程(未完)。《北洋官報》,1907年10月1日,第1538期 八六
要件:霸州官錢局章程(續昨報)。《北洋官報》,1907年,第1539期 八八
文告錄要:學台示諭:覇州城北沙裡村關帝廟僧人超塵為自立學堂。《北洋官報》,1907年10月9日,第1508期 九○
文牘:霸州詳高等私小學堂學生退學年貌稟。《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10月15日第16期 九一
文告錄要: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錄要:霸州詳高等私小學堂退學生年貌由。《北洋官報》,1907年10月16日,第1515期 九三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霸州旗人陳鴻澤呈。《北洋官報》,1907年10月21日,第1520期 九四
公牘錄要:霸州周牧登皞稟州紳擬請以工代撫挑浚河流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10月27日,第1526期 九五
公牘錄要:霸州周牧登皞稟設立官錢局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11月8日,第1538期 九七
公牘錄要:直隸警務處詳覆派員考驗霸州警兵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11月10日,第1540期 一○○
公牘錄要:天津道賑撫局會詳委員覆勘霸州牤牛河下游工程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2月15日,第1628期 一○二
公牘錄要:霸州周牧登皡新城縣王令錦陽為職員捐地助學議加租項應照何處錢色交納稟請學台示遵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3月25日,第1667期 一○四
要件:章程類:霸州開辦藝徒學堂簡章。《北洋官報》,1908年5月14日,第1717期 一○五
公牘錄要:霸州周牧登稟皞開辦藝徒學堂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5月14日,第1717期 一○七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提學司詳霸州職員張拱辰捐助學堂房地請奏獎由。《北洋官報》,1908年5月29日,第1732期 一○八
公牘錄要:霸州稟開設第四次觀摩會並設巡行教習文附章程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6月23日,第1757期 一一○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霸州王良莊民人陳桂樹等為師徒任意苛派假公濟私懇請查核等情。《北洋官報》1908年6月23日,第1757期 一一二
中外文牘:霸州稟開設第四次觀摩會並設巡行教習文(附章程並批)。《並州官報》,1908年7月4日,第11期 一一三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霸州文童靳用章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7月25日,第1789期 一一六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霸州貢生王性善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9月24日,第1874期 一一八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調署寗津縣知縣劉傳祁飭赴覇州知州本任遺缺。《北洋官報》,1908年10月4日,第1884期 一一九
公牘錄要:霸州陳牧與尙詳學台教育會開會日期曁送章程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10月13日,第1893期 一二○
公牘錄要:霸州陳牧與尙稟卑州警務應即嚴加整頓暨選換區董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10月30日,第1907期 一二三
折奏類二:直隸總督楊士驤奏查明霸州靜海澱地被災分別蠲緩折。《政治官報》,1909年2月5日,第455期 一二五
雜錄:學堂成績選粹:霸州植物以何者為大宗策,霸州官立初等小學堂學生王俊名《直隸教育官報》,1909年3月15日,第6期 一二七
公牘錄要:霸州監生劉悅等稟請免築堤工以蘇民困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4月5日,第2078期 一二九
公牘錄要:霸州劉牧傳祁詳整頓巡警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6月1日,第2087期 一三一
公牘錄要:天津道詳委員查明霸州歲修六郎堤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6月3日,第2150期 一三三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文安縣警董薛植棠等稟霸州胡文鬥侵奪青費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10月22日,第2230期 一三六
公牘錄要:霸州劉牧傳祁詳籌設自治研究所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1月3日,第2242期 一三八
公牘錄要:霸州劉牧傳祁詳籌設巡警教練所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2月18日,第2287期 一四○
公牘錄要:霸州劉牧傳祁稟晉省官磺過境應否扣留充公抑系押令出境請示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月26日,第2356期 一四一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北岸六工霸州州判李兆年丁憂遺缺。《北洋官報》,1910年4月29日,第2409期 一四三
公牘錄要:霸州詳設立自治預備會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7月18日,第2489期 一四四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公舉孝廉方正霸州舉人馮孝光盧。《北洋官報》,1910年7月19日,第2490期 一四五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霸州舉人馮孝光稟請假回籍就醫。《北洋官報》,1910年9月16日,第2549期 一四六
畿輔近事:詳覆霸州附設理財所。《北洋官報》,1910年9月17日,第2550期 一四七
公牘錄要:霸州詳續設簡易識字學塾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0月30日,第2593期 一四八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西陵內務府文生李景芳稟請將霸州征解營田米石折價拔給辦理嚴糶由。《北洋官報》,1910年11月22日,第2647期 一四九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霸州兩等小學堂長高澤清稟高等班學生考試畢業請示由。《北洋官報》,1910年12月3日,第2313期 一五○
畿輔近事:諮送霸州志書輿圖。《北洋官報》,1910年12月26日,第2650期 一五一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霸州文童靳用章稟。《北洋官報》,1911年5月21日,第2786期 一五三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檢察廳批示:霸州民人靳元凱上訴張作仁等一案。《北洋官報》,1911年6月2日,第2799期 一五四
公牘錄要:霸州詳設立憲政分會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9月11日,第2899期 一五五
公牘:直隸巡警道詳覆霸州設立憲政分會一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10月14日,第2932期 一五六
大總統批奎瑛等請將覇州營田應交兵米飭令徑解呈(中華民國元年八月十九日)陸征祥。《政府公報》,1912年8月24日,第116期 一五八
管理右翼保定府等五處事務鑲黃旗滿洲副都統英信呈大總統據霸州防守尉額勒崇額呈稱因病乞准休致等情請批示祇遵施行文並批(中華民國二年六月十六日)段祺瑞。《政府公報》,1913年6月28日,第401期 一五九
管理右翼保定府等五處事務鑲黃旗滿洲副都統英信呈大總統據霸州防禦和林因病呈請開缺請鑒核示遵文並批(中華民國二年九月一日)熊希齡、段祺瑞。《政府公報》,1913年9月3日,第478期 一六○
專訊:馬連良偕袁世海,將演三國老戲過霸州:馬袁分飾顏延張飛為靠背老戲,馬在津瘡疾未愈必要時將開刀神偵。《立言畫刊》,1944年6月17日,第299期 一六一
大城(一)
畿輔近事:藩轅牌示:大城縣邢兆英病故遺缺。《北洋官報》,1904年1月23日,第220期 一六三
畿輔近事:學校司批示:據大城縣增生李樹芹等稟請飭縣申送應考師範學堂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4月5日,第291期 一六四
畿輔近事:學校司批示:據大城縣文生孟繼然稟懇催本縣送考師範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4月8日,第294期 一六六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大城縣民人劉顯達呈批。《北洋官報》,1904年5月9日,第325期 一六七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具稟大城縣武生劉顯達。《北洋官報》,1904年6月26日,第370期 一六八
文牘錄要:大城縣據監生郭慶章等捐助學堂工款詳請給獎文二件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1月7日,第549期 一六九
文牘錄要:學務處呈據大城縣監生劉維霖稟自備資斧遊學日本請給諮轉發文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2月20日,第592期 一七一
文牘錄要:大城縣詳據紳土劉林立等稟私立劉氏初等小學校請立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3月13日,第615期 一七三
文牘錄要:大城縣設立工藝局製造草帽請通飭購用稟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4月22日,第653期 一七六
文牘錄要:大城縣請獎紳士捐助學費稟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2月17日,第919期 一七八
文牘錄要:大城縣詳武生崔麟甲等籌設小學堂懇請立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4月2日,第1015期 一八○
文牘錄要:大城縣詳紳士獨捐鉅款倡設學堂懇請奏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4月5日,第1018期 一八二
文牘錄要:大城縣楊令同高稟請獎給辦理工藝出力紳董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9月6日,第1167期 一八四
本省近事:臬台批示:大城縣皂頭任貴堂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6年10月1日,第1191期 一八六
公牘錄要:大城縣畢令承緗稟文安縣灘裡村私立集市會商議辦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6月5日,第1382期 一八八
公牘錄要:大城縣畢令承緗稟辦理戒煙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6月12日,第1419期 一九○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大城縣王口村職員劉維霖稟。《北洋官報》,1907年6月26日,第1403期 一九二
文告錄要:大城縣白話告示:為出白話告示明白曉諭事。《北洋官報》,1907年7月12日,第1419期 一九三
文告錄要:臬台牌示:大城縣人新選吉林雙城廳訓導郝瑞橋知悉。《北洋官報》,1907年7月20日,第1427期 一九四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布學按三司詳通州知州缺以大城縣知縣畢承緗升補由。《北洋官報》,1907年7月22日,第1429期 一九五
文告錄要:學台牌示:大城縣儒學申送廩生劉啟宇考貢等情。《北洋官報》,1907年7月22日,第1429期 一九六
報告:查視大城縣王口鎮學務情形報告。《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8月15日,第12期 一九七
文告錄要:附錄天津官事:升補通州知州大城縣畢刺史承緗現經郵傳部諮調。《北洋官報》,1907年8月20日,第1458期 一九九
公牘錄要:大城縣畢令承緗稟查勘農田水利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8月22日,第1460期 二○○
文牘:大城縣詳教諭步以墉遵批查學不無微勞懇請轉詳賞給五品獎劄稟。《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9月1日,第13期 二○二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大城縣自治員楊蔚林等稟學員不齊懇請緩派遊軸。《北洋官報》,1907年9月2日,第1471期 二○四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錄要:大城縣職員劉維霖稟在本鎮街西添初等小學堂請將公款均分由。《北洋官報》,1907年10月4日,第1503期 二○五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大城縣知縣畢承緗升調遺缺擬以候補知縣蔣士楫請補。《北洋官報》,1907年10月18日,第1517期 二○六
學制:大城縣宣講所試辦規則《教育雜誌第十八期》 二○七
報告:查視大城縣學務情形報告,省視學崔炳《教育雜誌第三期》,1908年,第3期 二一二
公牘錄要:大城縣熊令濟熙稟設立宣講所請立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8月25日,第1820期 二一四
公牘錄要:大城縣邱令鴻光稟開辦宣講所閱報社暨試辦簡章請示遵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11月27日,第1911期 二一六
公牘錄要:大城縣邱令鴻光稟籌辦選舉事宜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12月31日,第1945期 二一九
公牘錄要:大城縣沈令裕昆稟王口鎮擬設立商會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6月6日,第2092期 二二一
彚編:章程類:大城縣王口鎮商會規則。《北洋官報》,1909年6月7日,第2093期 二二三
彚編:章程類:大城縣王口鎮商會試辦規則。《北洋官報》,1909年6月6日,第2092期 二二五
公牘錄要:督憲端據大城縣沈令裕昆詳設立葦席公司有礙民生諮請農工商部查照文。《北洋官報》,1909年9月13日,第2191期 二二七
督憲指示錄要:大成縣沈令裕昆稟茁兒村教士房屋焚燒本村人原照樣興修辦理情形由。《北洋官報》 二二九
公牘錄要:大城縣沈令裕昆詳籌款創設自治研究所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月27日,第2327期 二三○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賑撫局水利局詳覆核議大城縣續修黑龍港堤墊明春遵照向章自行修理由。《北洋官報》,1910年1月27日,第2327期 二三一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大城縣公舉孝廉方正舉人劉慶鴻定限於二月二十八日當堂考驗。《北洋官報》,1910年4月11日,第2391期 二三二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大城縣文童蔡守臣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5月11日,第2421期 二三三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大城縣學生李榮清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5月15日,第2425期 二三四
公牘錄要:藩司警務處會詳核議大城縣考取裡書勸捐及收取呈費作為辦理新政經費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5月26日,第2436期 二三五
公牘錄要:大城縣詳民人王子舟代客雇船運席報効學費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7月27日,第2498期 二三七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大城縣民人田雨墀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8月3日,第2505期 二三九
公牘錄要:大城縣蒲令秉坤稟子牙河東西兩堤現在會委派紳設局督夫防守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8月25日,第2527期 二四○
公牘錄要:大城縣詳孫海平出資創設勸業織工廠請立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0月27日,第2590期 二四一
公牘錄要:大城縣詳豐潤租地帶收警捐呈請示遵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6月15日,第2811期 二四二
公牘錄要:大城縣稟整頓警務進行辦法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9月15日,第2903期 二四三
公牘錄要:直隸布政司巡警道詳覆大城縣請將豐潤租地按銀帶收警捐應准照辦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9月15日,第2903期 二四五
公牘錄要:督憲陳據天津鎮呈覆水師巡船俟堤防事竣即行回駐大城劄飭大城縣遵照文。《北洋官報》,1911年10月4日,第2922期 二四七
畿輔近事:請獎大城募兵出力紳董。《北洋官報》,1911年11月22日,第2971期 二四九
公牘:大城縣稟修浚城濠招募防勇並請領槍彈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12月12日,第2991期 二五○
公牘:督憲陳據參議呈報撥發大城縣巡警需用槍枝劄飭財政總匯處查照文。《北洋官報》,1911年12月18日,第2997期 二五二
呈批:民政長批大城縣人李九標等呈控該縣知事林珪。《直隸公報》,1913年5月17日,第3493期 二五三
文牘:民政長指令大城縣該知事縱容差役應記大過二次並將滋事差役嚴辦文(中華民國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直隸公報》,1913年5月25日,第3501期 二五四
遊記:大城縣風土記,鄧婉箴。《直隸第一女師範校友會會報》,1916年12月,第2期 二五七
交通部通告(中華民國十年四月十六日):本部據津浦路局電稱准北洋防疫處函稱現在大城獻縣一帶發現新疫。《政府公報》,1921年4月19日,第1851期 二五九
交通部通告(中華民國十年五月九日):本部據津浦路局電稱頃據北洋防疫庭函開查大城獻縣青縣疫氣已消所有直境停售客票。《政府公報》,1921年5月12日,第1874期 二六○
本會在各地收養災童攝影(大城縣台頭村):[照片]。《救災週刊》,1921年6月19日,第26期 二六一
慈約廳長察驗戰後狀況筆記(續):大城縣,兪祖鑫。《實業來複報》,1922年,第1卷,第26期 二六二
廳令:本廳指令第五一五零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知事:呈擬辦短期師範講習所可否請核示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10日,第7卷,第1期 二六七
本廳指令第五八五四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令大城縣知事:呈師範講習所第六期學生肄業期滿請示考試畢業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10日,第7卷,第4期 二六八
本廳指令第三三六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九日):令大城縣知事:呈送師範講習所第六班畢業生分數表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30日,第7卷,第6期 二六九
本廳指令第七五四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令大城縣知事:呈送呂稟增等捐貲興學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二七一
本廳指令第七五五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令大城縣知事:呈送梁增廉捐貲興學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二七二
廳令:本廳指令第八三五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九日):令大城縣知事:呈教員曹邦安捐薪助學並送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10日,第8卷,第7期 二七四
本廳呈第一零零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呈為懇請給獎事案據大城縣知事王嘉善轉據教育局局長呈稟塤呈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30日,第8卷,第9期 二七五
本政府會議錄(一月廿八日):(一)為省政府財政廳籌借款項事。徐敬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二七六
大城縣調查員黃秉鉞報告,黃秉鉞。《河北省國貨陳列館月刊》,1929年,第1期 二八八
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二日):為佈告事查本政府職員自科長承審官宣傳主任科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二九三
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四日):為佈告事案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二九四
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廿七日):為佈告事現在革命政府。《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二九五
大城縣政府呈文(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七日):呈為報解息。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二九六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八日):令公安局:本年二月四日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二九八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日):令六區保安分隊長:為令查事據東迷堤李呂氏訴。《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三○○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三十日):令各區巡官:為訓令事查本政府奉財政廳令以一分利息向地方借墊五千元。(附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三○五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訓令第二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卅日):令大城縣縣長:為通令事案查。李鴻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三一一
批示(一月廿八日):張俊明等具狀捐。《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三一二
上財政廳快郵代電(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七日):財政廳長李鈞鑒。《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第2期 三一四
呈為會報籌借款項數目仰祈(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一日):鑒核事。吳士俊、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一五
大城縣黨務指導委員會公函(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八日):逞啟者案據第一區黨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一八
大城縣公安局長呈:(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為呈請事局長。孫方堅《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二○
大城縣政府委任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令保字總隊長王承金:為信委事查第一保安分、總隊長李春華業經撤差。《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二二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令李春華:為訓令事查第一保安分隊長李春華。《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二三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呈悉警務重要。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二五
國民政府財政部河北兼熱河官產總處委任令第二二六一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令大城縣縣長張仁蠡茲委任該縣長為大城官產局局長此令。《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二六
河北剿匪司令部訓令務字第三○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為訓令事案准河北省政府函開案查本府所屬。商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二八
河北省民生銀行公函敬啟者敝。《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三○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訓令第二零二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令大城縣縣長: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一八九號內開案准河北省黨務指導委員會函開。李鴻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三三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訓令第二○三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令大城縣縣長:為令行事案准,國民政府財政部訓令。李鴻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三六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訓令第二○四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令大城縣縣長:為令行事案准,國民政府財政廳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李鴻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三八
河北省政府民政廳訓令吏字第八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十八日):令大城縣新任縣長張仁蠡:查大城縣長舒翰祥調省訓練遺缺應以薦舉及格之張仁蠡署理大城業經本廳提出,孫奐侖。《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四○
河北省政府委任令第25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十六日):令張仁蠡:茲委任張仁蠡署理大城縣縣長。高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四二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513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縣長:案查關於調查勞資爭議情形一案。商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四三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五八一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令大城縣縣長:查本府委員會第五十九次會議對於河北省各縣地方保衛團組織條例一案業經議決通過。商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四五
總理遺囑:余致力國民革命。(附圖)。《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4日,第1期 三五○
財務局呈報開支經費(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五一
呈民政廳文(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十二日):呈為呈報聀影創辦縣政府週報情形並附送二份仰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五四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六日):令教育局:大城縣政府呈民政廳取締漏規情形。《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五六
掛批(二月):吳劉氏訴吳王氏等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五九
快郵代電:大城縣政府快郵代電(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四日):財政廳長李鈞鑒頃准前任縣長舒翰祥諮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六一
批呈(二月十五日):鄧後王良村劉王珠等請處馮三合監證戵記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六四
縣政會議錄(十八年二月十六日)(未完),李如彬。《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六五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八日):令財務局:令財務局行政知縣黨部經費業警規定。《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六六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四日):令四六八區巡官:將欠繳之款星夜送縣勿再延緩。《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七一
訓令:河北兼熱河官產總處訓令:第二三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五日):令大城縣縣長黃官產局長:為令知事茲派李祥芬署大成管產局副局長。陳家棟。《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七二
張縣長檢閱保安第一分隊紀。《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七三
呈文(中華民國十年二月十二日):呈民政廳報縣黨議硏究情形附黨議硏究會簡章,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18日,第3期 三七四
編村委員會會議錄(二月廿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七九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十二月廿二日):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一零一號內開査本府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八三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九日):為佈告事本縣長自本年一月廿七日到任當即出示佈告。《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八六
呈文:大城縣政府呈河北省政府民政廳長孫:(中華民國十六年二月十六日):呈為呈覆事案査前奉鈞廳指令內開呈送已故團丁傅得芝等履歷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八八
掛批:劉寶樹等訴王恩恒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九一
快郵代電:大城縣政府電本奉路香各莊車站二十四師徐師長。(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七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九二
寺廟管理條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九四
縣政會議錄:十八年二月十六日第二十三會議(續)。《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三九九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廿日):令公安局:為訓令事本年二月二十日准,河北全省汽路軍管理局函開徑啟者敝局。《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四○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第七四號(中華民國十六年二月十八日):令王福周:為訓令事査議員因案被批業經傳諭。《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四○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令教育局:北平政府大學校第五七九號函開逵習專考軍事告終訓政。《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四○五
張縣長巡視城市記。《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2月24日,第4期 四○七
編村委員會會議錄(二月廿六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九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廿七日):為佈告事本政府宣傳股擬招考書記一名。《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一一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廿五日):禁止婦女纏足。《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一三
呈文:呈民政廳(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一日):呈為遵令呈請加委職縣第一科科長事本年三月一日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一五
呈文:大城縣財務局呈(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呈為呈報收支各款繕具清冊懇請備案並懇載週報。薛蔭豪。《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一七
掛批:批狀悉旣據照章繳納訴費張貴堂等呈狀呈繳納費並請傳訊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二六
快郵代電:呈民政廳曁官產處:請示軍隊提款辦法。《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二八
縣政會議:十八年二月廿三日第四次會議。《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廿八日):令各機關各法團:徵集物產陳列館物品。《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三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廿六日):令各區巡官各村民副曁聯合辦事處:各區巡官村長副等協助監選員選舉村長副。《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三五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廿七日):令各區巡官堤工會村長副聯合辦事處:訓令各區巡官堤工會村長副等籌備植樹節種植樹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三六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一日):令第二五區巡官:呈民政廳請區委第一科科長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三八
張縣長親自監視選舉城廂裡長副記。《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4日,第5期 四三九
編村委員會(十八年三月五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四一
財務局二月分呈報清單(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二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四四
呈文:呈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五日):呈為呈複事本年二月二十二日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四七
呈文:呈河北省政府及各廳及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五日):呈為呈請備案事本年二月六日有縣屬南迸莊人劉裴氏偕女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四九
呈文:呈河北省政府民政廳:(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五日):呈為呈請添招臨時政務員警以期辦事迅速而免誤公仰。《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五二
快郵代電:電第三十四師(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四日):陸軍第三十四師師長賜鑒前准責部函囑撥付七月份伙食。《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五四
委任令大城縣政府村長副委任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七日):茲委任繳汝霖為東關裡裡長。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五五
縣政會議第五次(三月三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五九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令公安局:為訓令事據放足會檢查員先後將各區未放足之婦女造具表冊。《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四六二
△第五冊
大城(二)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五日):令三四區巡官各辦事處及各村長副:為令知事査編村委員會議決定於二月廿八日起選舉各村長。《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八日):令第六區巡官:為訓令事據巡官呈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三
訓令:河北高等法院訓令:第六四一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五日):令大城縣:為令遵事案査本省各縣特種刑事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五
訓令:河北省熱河官產總處訓令:第二七六一號令大城縣縣長:為令知事茲調周負責為大城官產局副局長。《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六
政務會議(三月九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七
支應局呈報二月底花費清單(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九
指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指令:第三○號令大城縣:呈一件辦理驗契由所阻礙請暫緩時期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1日,第6期 一二
編村委員:第六次會議錄(三月十四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一三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第二四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五日):為佈告事茲將自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經收各項罰款。《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一七
佈告:財務欄補遺:本報第六期財務欄財務據二月份職員二交額。《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二○
呈文:呈河北省政府工商廳(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一日):呈為呈送事案奉鈞廳第一八八號令開現在選送學生已足定額。《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二一
呈文:公安局長呈(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二日):呈為呈報到差日期恭呈仰祈鑒核事。王志龍。《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二二
大城縣財務局局長薛蔭亭謹將職局十八年二月分經理地方收支各款繕具清冊呈請(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二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二三
大城縣財務局造呈地方自治經費收入支出約計表(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三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三二
掛批:王尙民訴王樹桐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三四
批呈:付世與訴辭村長由呈悉靜候核定。《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三六
委任令:大城縣政府委任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日):令李有輝:茲委任平民學校校長李有輝兼充本政府物產陳列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三九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二日):令第九區:為令遵本事本年三月十二日准五十六旅旅部函開徑啟者。《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四○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日):令保安隊:為訓令事案査前奉民政廳令飭將全縣保安隊改為地方保衛團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四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五日):令公安局:為令知事本年三月五日奉河北省政府民政廳第三百號訓令內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四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一日):令公安局為訓令事查第六區巡官王福周前因公款不清被控訴。《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18日,第7期 四五
(三月廿三日)縣政會議第八次會議錄。《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四七
呈文:呈財政廳文(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二日):呈財政廳請豁免加貼驗契印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五○
呈文:呈河北省政府民政廳(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二十日):呈民政廳請示保衛團服裝。《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3期 五三
呈文:格澱湜子牙河西偍偍工會呈:(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廿一日):格澱湜子牙河西湜工會呈並附清收之款項冊。《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五五
大城縣政府區村公款賬薄條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五九
各縣地方保衛團村支團組織簡章。《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六一
戒煙公所會議第一次(三月十八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六四
李樹清等辯訴李樹嚴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六六
農民識字運動委員會議第一次(三月十八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六八
批呈:村長王澤源等呈無力墊糧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七一
委任令:大城縣政府委任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委任選出各區村村長副令。《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七二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八日):令公安局:訓令公安局長飭各區廵官嚴查吸食鴉片村民。《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七八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三日):令二、七、八區廵官:訓令二、七、八區廵官分發各村長副委任。《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七九
訓令:河北兼熱河官產總處訓令第三二九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九日):令大城縣長兼官產局長:陳家棟。《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八一
支應會議第一次(三月二十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3月25日,第8期 八二
救濟:通令各縣據大城縣建設局長呈擬捕殺蝗蝻辦法仰按時仿行由(十一月十九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第3編 八五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查驗小契佈告。《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八九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廿五日):為佈告事現在保衛總團部招考書記長一人。《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九一
佈告:大城縣政府榜示:為榜示事現在保衛總團部考試之書記長業經審查完畢。《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九二
呈文:呈報民政廳廵視縣屬第三、四、六區各鄉村情形(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廿三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九三
呈文:呈河北省政府:呈河北省政府將歴任遞交各項存款撥充民眾學校經費。《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九七
村閭鄰長考核章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
掛批:劉中起等訴劉楓等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二
委任令:大城縣政府委任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廿五日):令王金元、呂稟瀛、李榮秀:茲委任金元代理第二區巡官此令。《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五
縣政會議第九次(三月三十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一二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令各區巡長、各村村長副:訓令各區巡官催交支應駐軍攤款。《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一五
指令: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指令:第一五四九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廿五日):令大城縣:呈覆遵辦體育場情形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一九
指令: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指令:第一五五四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廿五日):令大城縣:呈複遵辦社會教育情形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二一
指令:河北省政府民政廳指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廿七日):令大城縣:呈一件呈據情再懇迅予轉報早賜振恤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日,第9期 一二二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指令:第九二四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十九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為呈報籌辦民眾閱報事務所請備案由,李煜瀛、李書華。《北平大學區教育旬刊》,1929年4月1日,第3期 一二三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十九日):為佈告事本縣長為洞悉地方利弊及採訪輿論起見特設言事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二五
財務局呈報四月份經理地方各款收支清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二七
村公約之規定及執行簡章。《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四○
村監察委員會簡章。《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四三
大城縣格澱堤牙河西堤堤工會造呈收支清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二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四五
褂批:王仲海訴王樹春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2期 一四九
縣政會議錄第十七次臨時會議錄(十八年五月十九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五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令各區巡官、各保衛分團團正、各村村長副:為訓令事閣於打蝗蝻經迭令嚴厲執行。《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五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第五二一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三十日):為訓令事關於撲蝗業經擬定條現八項令飭遵照在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五六
指令大城縣政府指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令第九分團團正:呈一件為呈報抓獲賭犯王慶和等認捐學款請示遵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3日,第18期 一五八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五日):大城縣政府佈告驗契辦法。《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六○
呈文:大城縣裕澱堤子牙河西堤堤工會呈(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六二
呈文:大城縣支應局呈三月下旬花費單(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六七
掛批:楊汝楹辯訴高禿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七○
民生銀行招股處成立會會議錄(四月六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七二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一日):令公安局、教育局:村教育及村風俗改良簡章。《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七六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令各區廵官:速備五十六旅軍用車輛。《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八一
訓令:河北兼勢河官產總處訓令:第三五六五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三十日):令大城縣長兼官產局長:委派樊志澄接充大城縣官產局副局長。《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八三
訓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訓令第九二九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令大城縣:以糧租抵觧民間借款辦法,李鴻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八四
訓令:河北省政府民政廳訓令:警字第四○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三十日):令大城縣:撲滅蒼蠅以防疫癘。《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八九
訓令:河北省政府民政廳訓令:警字第四三九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三十日):令大城縣:嚴禁煙毒並查勘有無私種煙苗情形據實呈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九一
訓令:河北省政府民政廳訓令:民字第二○六號令大城縣縣長:提倡村實業章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8日,第10期 一九三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河堤堆築土牛。《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3日,第11期 一九六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二十日):寄莊地捐款暫由佃戶代納。《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一九八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六日):嚴禁鴉片金丹。《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一九九
呈文:呈財政廳自治經費調查文(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一日)(附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
呈文:支應局呈四月一日至四月十日花費清單(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二
大城縣政府論飭劉崔氏等領取褒揚費文(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六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四
掛批:劉秀雲訴劉清順等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五
委任令:大城縣政府委任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五日):茲委任張開文、王作祥為南樓堤編村村長、村副令。《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九
縣政會議錄第十一次(四月十三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一六
訓令:大城縣政府令七五區巡官領退還槍照費(中華民國十八午四月十四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一八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九日):令保衛分團隊長:呈報團丁槍支餉額數目。《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一九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九日):令保衛團、公安局:保護電杆電線。《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二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六日):令一二三四五六九等區巡官:栽植提樹。《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二二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七日):令各局巡官:領發公賑。《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二四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四日):令公安局:整頓王口及各區村市政。《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二七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四日):令教育局:整頓王口學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二八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一日):令公安局局長王志龍:撤退第四區巡官並派員前往代理。《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第三八○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九日):令保衛總團部:保衛團制服採用何色何式俟省政府委員會議決後再行飭遵。《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15日,第11期 二三二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八日):駐軍開去商民人等各安生業。《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2日,第12期 二三三
呈文:大城縣財務局呈報三月份收支各款清冊(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2日,第12期 二三四
判詞:大城縣政府民事判決:判決:原訴人王樹枬年四十三歲。《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2日,第12期 二五○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六日):令各區巡官:嚴催各業戶趕速稅契。《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2日,第12期 二五四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八日):令保衛總團部、公安局:駐軍開去注意防務。《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2日,第12期 二五五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令公安局、教育局:(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取締善友神煞會。《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2日,第12期 二五七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豁免驗契印花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五九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七日):租地業戶完租。《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六一
掛批:趙景春訴石玉璞等一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六七
判詞:大城縣政府民事判決:判決:原訴人侯傳氏年四十歲。《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七○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令教育局:徵集改良戲曲。《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七四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令各區巡官:催選閭鄰長。《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七七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令支應局:呈報駐軍支應物品。《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七八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九日):令支應局:為訓令事案查城內城隍廟西偏空地甚為寬敞。《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八○
訓令:河北省財政廳訓令:第一二八九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縣長:財政廳規定財務局長薪水令(附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八二
訓令:河北省民政廳訓令:吏字第五○七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日):令大城縣縣長:取銷鄉保長。《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八六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二六五二號令大城縣縣長:保護來縣督學(附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八八
指令:河北高等法院指令:字第一九五七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長:呈覆違章設立承審處並薦承審官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九一
指令:河北省財政廳指令:字第五二○八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十五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請將前頒驗契印花豁免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九二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吏字第一九三五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縣長:冊一件報告三月份工作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4月29日,第13期 二九三
代電:代電第二二號:大城縣東電悉著即曉諭人民先行動工勿阻並仰查明佔用民地呈廳給價除糧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8期] 二九五
代電:代電第二一號:河北全省汽車路管理局大城縣電該縣人民因佔用民地請發價除糧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8期 二九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八四〇號(五月三日):令新安,清宛,大城等縣縣長:汽車路局呈為修路所用民土損及麥苗者每畝酌給洋十元以示體恤仰遵照協助辦理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8期 二九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〇五號(一月十七日):令大城縣縣長:仰將子牙河防泛動支各款詳細數目呈覆核奪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5期 二九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九二號(一月十七日):令河北河務局局長王國英:呈複大城縣具報汛期防守子牙河東堤動用各款情形請鑒核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5期 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九〇七號(五月三日):令河北省汽車路管理局局長毛錫華:呈為修理津保路線損及麥苗擬每畝發價十元請飭大城等縣遵照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8期 三○一
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三日):河北省財政廳招包委員王、大城縣縣長張為佈告事照得本縣屠宰稅牲畜稅。王之澤、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三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三日):縣政府佈告汽車路佔用民地發價除糧以恤民困。《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四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一日):縣政府罰款佈告。《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五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一日):縣政府捐款佈告。《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七
佈告:河北省驗契處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為佈告事:本廳長奉到財政部的命令,教我們河北省遵照國民政府頒行各省的驗契條例辦理驗契。王官鼎、賈治邦、李鴻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一○
呈文:大城縣支應局呈報四月中旬供給駐軍暨賠借傢俱數目單(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一三
各區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錄(四月二十八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一九
掛批:王遵章訴王遵議一案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二五
批呈:南萬營張百合等請加委張百森為監證人由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二七
委任狀(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委任唐祖熙為大城縣科長此狀。《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三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二日):令公安局:結束戒煙公所。《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三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令公安局:調查汽車路佔用地畝。《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三四
訓令:河北高等法院訓令第一四○一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令代理大城縣政府承審處承審官:承審官管獄員不能隨縣長為進退。《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三六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吏字第一九六二號:令大城縣長:呈一件呈送第一科科長履歴及證明文件請予加委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6日,第14期 三三九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指令:第一九五一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四月九日):令大城縣教育局:呈送十七年教育槪況及十八年進行計書附冊一份請鑒核由。李煜瀛、李書華。《北平大學區教育旬刊》,1929年5月11日,第7期 三四○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三日):為佈告事查地方建設除弊為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四二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十日):為佈告事查婦女纒足殘害支體違背人道。《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四三
電大學行政院本屆牙稅減少應如何救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四日),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四五
掛批:孟瑞和訴孟瑞紀一案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四七
快郵代電:財政廳廳長李鈞鑒奉第一三○三號訓令內開此次招商投標總計附加數目。張仁蠡。《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五一
批呈:翟樹蘭辯翟漢榮請頒佈批示由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五三
委令:大城縣政府委任令:令呂壽祥:茲委任呂壽祥為大城縣地方保衛團第七分團團正此令。《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五九
縣政會議錄第十三次(四月二十七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六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八日):令財務局:案奉財政廳第一四二四號訓令內開案奉河北省政府第二八一二號令內開奉國民政府第二四五號。《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六七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六日):令各區巡官:案據教育局長呂稟塤呈稱案查本學期全縣小學觀摩會。《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七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六日):令五區巡官:案據西堤堤工會會長孫殿斌呈稱竊查子牙河西堤本年春修承包。《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七四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三日):令保安第三分隊長王蔭鶴:為訓令事現在保安隊奉令改組為地方保衛團。《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13日,第15期 三七六
掛批:劉勇順訴張德旺一案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七七
縣政會議錄:第十五次至十六次(五月十一日至十八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八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十九日):令各村村長副:捕打蝗蝻辦法。《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八五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十九日):令各區巡官:為訓令事案奉本政府第十六次縣政會議據建設局長據報告。《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八八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十九日):令各區巡官:為嚴催事本年五月十九日奉河北省驗契處。《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八九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十三日):令公安局:案奉河北省民政廳第六五二號訓令內開案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九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五月十六日):令公安局:案奉河北省民政廳第三六一號訓令內開案據視察員文鐸函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九四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令公安局:河北省各縣緝捕盜匪獎懲章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三九五
訓令:河北省財政廳訓令:第一四七二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七日):令大城縣縣長:査各縣稅務在軍閥時代有被地方劣紳挾持。《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四○二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三○一七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四日):令大城縣縣長:河北省各項地畝性質說明。《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0日,第16期 四○四
村息訟會簡章。《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7日,第17期 四○九
大城縣十區編村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7日,第17期 四一二
△第六冊
大城(三)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令各區巡官團正:為嚴令遵辦事本月二十三日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7日,第17期 一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令公安局、建設局:(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為嚴令事本月二十三日奉民政廳嘯代電問大城縣長覽連月據元氏平山行唐曲陽。《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7日,第17期 三
訓令:河北省民政廳訓令:警字第六三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四日):令大城縣縣長:案奉省政府訓令第二八四號內開案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5月27日,第17期 六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招考員警一名。《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一○
佈告: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一日):無論個人或團體不得以非法侵害他人。《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一一
大城縣格澱堤子牙河西堤堤工會造呈收支款項清冊(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一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一三
掛批:王長順辦訴王廣明案狀悉案已判決仰即知照詞批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一七
臨時支應會議(六月二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二一
縣政會議錄:第十八次(五月二十四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二二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八月八日):令各區巡官:開會日期招集各區代表來府會議。《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二八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令各區巡官:鑿井章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三○
訓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訓令:字第九三二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十七日):令大城縣縣長汽車路佔用民地發價除糧。《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三三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警字第八四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卅一日):令大城縣縣長:履勘煙苗章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0日,第19期 三七
村政十好歌。《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四二
大城縣財務局呈報開辦費及遷移住址各項花費(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四六
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八月十一日):取銷堤工插簽柳杆。《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五三
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九日):各業戶主呈驗契據。《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五五
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九日)商民人等擔負八厘公債。《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五七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十一日):令各區巡官欱觧八厘公債。《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五八
大城縣政府訓令:第五五九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十三日):令各區巡官:繳集應徵馱騾。《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六四
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民字第四三五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五月三日):令大城縣縣長:討發村政標語。《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六六
縣政會議錄第二十一次(六月八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七四
徐樹凱訴徐雀氏一案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17日,第20期 七七
大城縣建設局辦事細則(工商修正核准發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七九
大城縣政府佈告(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十七日):為佈告事本於十七日奉河北省驗契處第九六遞訓令內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八一
大城縣政府公函(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徑啟者前准責旅函開査貴縣應徵馱騾。《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八三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日):令各區廵官:為令催事査八厘公債一項。《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八五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七日):令財政局:案奉河北省政府第三八四六號訓令內開案據獻縣縣長。《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八七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十六日):令各區廵官:為訓令事査本縣各村民眾自衛槍枝必須加蓋火印登記。《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九○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十七日):令四二三六九區廵官:沿堤捕柳規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九一
傅司令減馱騾電文:大城縣政府鐾査該縣應徵馱騾逾期。《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九五
河北省民政廳訓令:警字第八七三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七日):令大城縣:案准中華民國拒毒會。《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九六
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民字第四六六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八日):令大城縣縣長:頃有人函陳捕蝻簡法內稱蝗至飛起。《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九八
軍令甲號:第一百六十號(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十七年修正戰士徵用民間車騾辦法。《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一○○
批示:武李氏訴孫從周等一案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一○九
縣政會議錄(第二十二次)(六月十五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一一三
閻總司令致河北省政府商主席電。《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一一六
中委閻錫山致二中全會電:這才是真正的民眾呼聲。《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6月24日,第21期 一一八
視察大城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一一九
北平大學區教育新政員訓令:字第一三一六號令大城縣政府:捐資興學褒獎規程。《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二三
呈民政廳請示城河禮賓地應否由官產局處分由(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二六
大城縣黨費一覽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二九
大城縣政府公函(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河北省政府著各軍團徵用騾馬一律放還致各縣電文。《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三二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令各區廵官:大城縣各區徵發反領還騾馬數目一覽表。《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三四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令公安局、建設局、各區巡官等:為訓令事案奉河北民政廳鹹電內開案査自本年五月。《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三七
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日):令三五九區廵官:曉諭路各村負責保護車路。《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四○
大城縣政府訓令:第六一四號令各區廵官團正、各村村長副:遵照防捕蝗蝻辦法竭力制止蝗蝻。《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四二
電文:河北省政府著各軍徵用騾馬一律放還運致各縣電。《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四六
河北省民政廳指令:警字第四五九五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八日):令大城縣縣長:一件請示第一區由公安局兼管辦法及疑點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四七
河北省政府民政廳指令:民字第三六六七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二十日):令大城縣縣長:會呈審察副區數目及送區公所在村名單由。《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四九
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四○一九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日):令大城縣長:寺廟管理條例在未經修正以前暫緩施行。《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五一
軍令甲號:第七十九號(十六年四月):戰時征到民間車騾給養辦法。《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五三
批示:徐從龍訴塗廣順一案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五九
省政府減少八厘公債致各縣電。《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六二
縣政會議錄(第二十四次)(六月二十九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1日,第22期 一六四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訓令:第一四五號:令大城縣縣長: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訓令關於社會教育經費等項。《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29日,第26期 一六六
論飭:大城縣縣長張為論飭遵照事。(中華民國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29日,第26期 一七二
批示:馬金聲訴請備案一案等。《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29日,第26期 一七四
委任令:大城縣政府委任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七月十三日):令王承金:茲調委王承金為大城縣第九區巡官此令。《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29日,第26期 一七七
縣政會議錄第二十八次(七月二十七日)。《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29日,第26期 一七八
訓令:大城縣政府訓令:(中華民國十八年七月十三日):令各區巡官、各村裡長副:縣政府訓令各村限期舉辦編村各要政。《大城縣政府週報》,1929年7月29日,第26期 一八○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長呈區村裡長副被選後屬於縣黨部或區黨部區分部農民協會商民協會之委員幹事應否准其兼充請示遵由(四月二十六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一八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二〇一三號(十月二十一日):令河北省第二省路局局長毛鍚華:津保路在大城縣境內究占民地若干仰速查明會同該縣秉公處理擬具詳細辦法呈核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10月,第2卷,第1期 一八五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七三一三號(十月十九日):令大城縣縣長:呈據樊家莊等村呈以汽車路員時常罰人並扣留車輛人夫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10月,第2卷,第1期 一八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七五五五號(十月二十一日):令大城縣縣長:呈為汽車路佔用民地請設法進行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10月,第2卷,第1期 一八九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指令:第七九五號(十月二十五日):令大城縣建設局:呈一件呈送蠶桑調查表請鑒核由。李竟容。《河北農礦公報》,1929年10月,第2期 一九○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訓令:第三五三號(十二月十一日):令大城縣縣長:該縣應籌設農場苗圃培養桑苗補栽中山林仰遵照辦理具報由。李竟容。《河北農礦公報》,1929年12月,第4期 一九一
吏治:訓令大城縣據查該縣長與縣指委互控一案該縣長對於黨務措置乖謬應記大過一次由(七月三十一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一九二
土地:函河北兼熱河官產總處大城縣文廟城河租地飭縣撤銷處分原案仍歸地方保管以符通令請查照由(七月二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一九四
土地:指令大城縣長呈為請示城河禮賓地應否由官產局處分由(七月二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一九七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長呈請區監察委員會應否即時正式成立及區助理員應否即時選委縣區襯裡來往公文應否按照省縣行文程式辦理請示遵由(八月廿六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一九八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民字第七六二○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十二月四日):令大城縣長:呈報戶口變動統計表無案可稽如何彚造請示遵並頒發表式由,孫奐侖。《河北省政府公報》,1929年12月8日,第495期 一九九
河北北平教區公教信友進行會大城縣王口鎮支會成立報告書。《公教進行》,1930年,第2卷,第13期 二○一
視察大城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二○三
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民字第二七○號(中華民國十八年十二月):令大城縣長:據報該縣村政辦理完全整齊等情合行專令嘉獎由,孫奐侖。《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二○六
禮俗:訓令大城縣據該縣呈請頒發孝子宮維垣褒品一案旣奉部令褒揚事項暫從緩議仰遵照由(九月七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2月,第8編 二○八
呈:第二一一號(四月十一日):呈省政府據大城縣長呈請將償還水災借款事變通辦理文,李竟容。《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4月,第8期 二一○
自治:訓練大城縣長據報該縣村政各機關及各項人員均督飭成立監視選定具見辦事認真專令嘉獎由(十二月二十八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二一三
自治:指令大城縣長呈報戶口變動統計表無案可稽如何彚造請示遵並頒發表式由(十二月四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二一五
調查:大城縣物產狀況。《工商半月刊》,1930年6月1日,第2卷,第11期 二一六
指令:第三二〇三號(七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呈報西堤工會請發麻袋用衛河防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7月,第2卷,第10期 二一七
指令:第三二一一號(七月二十二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呈報西堤工會呈送本年修築大清河南岸格澱堤尺丈土方估單請鑒核備案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7月,第2卷,第10期 二一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四〇〇六號(九月三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呈據職縣兩堤工會複稱對於八縣堤工聯合會所修滹沱河北岸殘堤之攤款實難兼籌並顧等情請鑒核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9月,第2卷,第11-12期 二一九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訓令:第七二七號(六月二十一):令大城縣縣政府:令飭趕速籌設農事試驗場及苗圃由,李竟容。《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9月,第9期 二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九七三號(二月二十八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呈送徵收自行車捐簡章並聲明此捐系作修治縣路之用請鑒核照準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2月,第3卷,第5期 二二二
第六區視察員傅騰鵠視察大城縣各項情形報告書(民國二十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二二三
呈:呈河北省政府大城縣堤工會員紳修築堤防勤勞卓著依照興辦水和防禦水災給獎章程呈請鑒核轉諮核獎以昭激勸文(一月二十一日),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月,第4卷,第4期 二二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四三九號(四月八日):令大城縣縣長:為二十年河務會議據該縣建設局擬具意見書經第一次大會提交審查結果留備採擇令仰知照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第4卷,第7期 二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三八八號(五月十二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呈懇免攤滹沱河工款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5月,第4卷,第8期 二三二
禮俗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治字第八○九號)令大城縣長呈一件呈請褒獎節婦畢李氏等請鑒核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二三四
其他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政字第一七一號)令天津、鹽山、大城等案准長蘆鹽運使署公函內開案。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二三六
土地河北省民政廳呈(治字第三六號)呈為呈複事案奉鈞府第一六零三號訓令以據大城縣民劉金第等。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5月,第5期 二三八
清鄉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民字第二一五號)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為擬依法處分匪產請鑒核示遵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6期 二三九
土地河北省民政廳諮(治字第二○六號)為諮行事前據大城縣台頭等村村民劉金第等。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6期 二四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九二〇號(七月二日):令大城縣縣長林德符:據視察員呈報視察該縣建設情形抄附報告書仰遵辦具報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7月,第4卷,第10期 二四三
廳令:委任狀:河北省實業廳委任狀:第九七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八月二日):委任大城縣建設局長徐熾昌兼充該縣第一工廠廠長由,何玉芳。《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8月,第16期 二四五
清鄉,指令大城縣縣長呈為奉令依法處分匪產一案再請核示由(二十一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期 二四六
河北省大城縣風俗調查綱要。《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期 二四七
禮俗訓令大興等三十九縣抄發高陽大城平谷等三縣風俗調查綱要仰參照填表送廳核轉毋延由(二十一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期 二六五
懲戒:訓令大城縣長林德符為該縣疏脫押犯劉光普照章應將該縣長予以申誡奉令照準仰知照由(第二二五○號,廿一年十月廿六日)。《河北高等法院公報》,1933年,第10期 二六七
保衛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報團丁張天祥傷害張樹林等逃逸情形由(二十一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13期 二六八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覆遵令籌議核減完成自治經費及籌攤辦法請核示由(二十一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13期 二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七〇號(二月三日):令獻縣河間、大城縣縣長:據子牙河河務局局長呈送二十二年官民各堤應栽樹株曁官堤植樹需款各數目分繕清冊請鑒核等情仰遵照認真督飭栽種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2月,第5卷,第5期 二七一
吏治訓令通縣、大城、唐縣等縣政府奉銓敘部令發及格公務員證件飭遵奉繳費領證等因合將證件轉發仰遵照由(二十二年一月)(附表)。《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2月,第14期 二七三
指令:河北省政府指令:第一六三一號(二十二年二月九日):令大城縣長:呈為據財建兩局核議行政狀紙擬仍售價二角撥歸建設費一案請示遵由,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2月17日,第1616期 二七七
大城縣雨雪量暨陰晴寒溫度數表(二十一年十一月份)。《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3日,第1630期 二七八
河北省財政廳批:第六四號(二十二年三月十六日):具呈人楊萬發:呈一件請承包任邱、安新、雄縣文安大城五縣漁業稅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31日,第1658期 二七九
自治訓令大城縣縣政府奉省令該縣常印潭等呈為區長王受嘏假公肥已縣長袒護請派員澈查等情該縣長辦理此案逾限不復應予記過一次仰速併案呈複由(二十二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二八○
指令:河北省政府指令:第四○三一號(二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令教育廳:據一三三號呈為轉呈大城縣宋陳氏捐資興學事實表請鑒核給予獎狀由,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12日,第1670期 二八二
各縣罰金月報:固安縣二十一年十一月份罰、大城縣二十一年十一月份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14日,第1672期 二八三
諮文:河北省政府諮:第四七○號(二十二年四月四日):省政府諮內政部據民政廳呈送大城縣已故公安局長趙蔭樵遺族請恤事實表諮請轉諮核辦由(附表),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14日,第1672期 二八四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據呈複該縣常印潭等呈控第三區區長王受嘏假公肥已等情一案該區長對發還差騾作價留買不知遠嫌經手款項未能按月公佈應予記過一次由(二十二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5月,第17期 二八七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清字第七○二號(二十二年四月):令大城縣長:呈請援案購制政警春季服裝費請備案由,魏鑒。《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5月6日,第1694期 二八八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七五六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五月十三日):令大城縣縣政府:呈為據教育局呈以劉士芬王植槐等捐資興學各造事實表冊請核轉分別給獎等情請鑒核示遵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6月10日,第6卷,第16期 二八九
國醫砥柱社畫報新社員玉照(第六版)河北大城劉德馨[照片]。《國醫砥柱》,1939年6月15日,第2卷,第56期 二九○
清鄉呈省政府為審核大城縣呈辦匪犯鄭洛五等綁擄人票劉三興一案覆核無誤請核示飭遵由(二十二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期 二九一
批:第一八九號(八月二十一日):原具呈人大城縣辛章村鄧景熙呈一件呈為靜海縣屬楊芬港鄉農會妨害水利危及公益揑詞誣控譭謗名譽請予鑒核究辦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8月,第5卷,第11期 二九三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一二五一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八月十九日):令大城縣縣長:准財政廳諮以該縣擬請將建設局核減經費撥歸農場苗圃應用暫准照辦等因仰知照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8月,第28期 二九五
教聞:河北大城駐軍嘩變:禍及天王堂。《公教週刊》,1933年8月13日,第226期 二九六
批:第一九八號(九月一日):原具呈人大城縣第六區田慶山等:呈一件呈為循私利已害政禍民懇請憲鑒主持公道以重堤防而順輿情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9月,第5卷,第12期 二九七
其他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送本年一月至六月分戶口變動表由(廿二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期 二九九
保衛指令安次、大城、廣宗、通縣縣政府呈請擇委保衛團副總團長繕具履歷請鑒核由(二十二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三○一
本廳委任令:河北省教育廳委任令:第一零一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月十四日):令竇季芬:為委任代理大城縣女子鄉村師範學校校長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10月31日,第6卷,第30期 三○二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指令警字第7869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日):令大城縣政府為呈送本縣公安局九月份概算八月份計算等書請鑒核由。《警務旬報(河北)》,1933年11月1日,第40期 三○三
本廳批:河北省教育廳批:第八一二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二日):具呈人大城縣竇劉氏等:呈為縣長等賄賣捐房隱賣捐地請依法懲戒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11月20日,第6卷,第32期 三○四
吏治批原具呈人大城縣民竇劉氏呈為縣長等賄賣捐房隱賣捐地請派員澈查依法懲戒由(二十二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三○六
提議更調行唐清河大城南宮武強五縣縣長案(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省政府委員會第四八八次會議),魏鑒。《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三○七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三三五六號(七月六日):令大城縣縣長:呈一件呈報劉兒莊險工修埧補助費無法籌補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第6卷,第10期 三○九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報竇宗賢控區長劉錫桂侵吞草價一案情形附抄函請鑒核由(二十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三一一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複李子楚控訴第三區區長王受嘏案飭查情形由(二十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三一二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九八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二月八日):令大城縣縣政府:呈據民眾教育傳習所呈送第二期畢業考試分數成績表並檢同各科試卷轉請鑒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2月10日,第7卷,第4期 三一三
本廳委任令:河北省教育廳委任令:第八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令倪尙謙:為委任為大城縣鄉村師範學校校長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2月28日,第7卷,第6期 三一五
保衛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報團警剿匪陣亡團丁白鳳林一名當場格斃匪犯二名緝獲逸匪楊秉章一名訊供情形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三一六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為呈送並並自治區及經費圖表請鑒核示遵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三一七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二七二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四月十八日):令大城縣縣政府:呈報辦理短期議務教育情形並擬具實施計畫書請核示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4月20日,第7卷,第11期 三一八
公牘:公電:代電前任大城縣縣長林德符電催該縣長趕將大城任內虧欠公款克日措齊清交勿得再延致幹重懲文(五月十一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三二○
命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訓令:訓令豐潤縣縣長張仁蠡為前任大城縣長林德符虧欠公款迄未清交該縣長系林前任之保證人應即幫同措交仰遵照辦理具報文(五月十一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三二二
命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指令:指令大城縣縣長據呈報秦學海被訴匿契短價投稅一案詳細情形並送答辯書等件茲經依法決定令發決定書仰即查收分別存送文(五月二十一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三二三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為另送並區圖表及區長調查表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三二六
自治諮財政廳據大城縣呈報並區圖表及區長訓查表已指令核准諮請查照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三二八
保衛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二件呈報編制保衛團情形附呈隊長分隊長等履歷證件及表請鑒核擇委、呈為遵令將各機關經費節減提議按戶貧富攤收是否可行請示遵由(二十三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三三○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送二十二年十二月份自治報告表由(二十三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三三二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為第一區長長郭憲章呈請辭職擬以翟樹蘭接充請核准委用由(二十三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三三三
救濟訓令安新、平山、靜海、文安、霸縣、大城縣政府奉省令准中國華洋議賑救災總會函請飭催各縣各機關貸款又奉令准函准據建設廳呈修築道口壩頭間道路請撥款興修一案。(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三四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七一七號(五月三日):令獻,河間,大城縣縣長:為據子牙河務局擬具民工整頓辦法尙屬妥協應准照辦令仰遵照督飭認真修築報查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8月16日,第6卷,第8期 三三七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〇八七號(六月二十九日):令大清河河務局,文安,大城等縣縣長:案據文大霸靜津永安等七縣堤工聯合會會長鄧景熙等呈,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9月21日,第6卷,第9期 三三八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〇四三號(六月二十三日):令大城縣縣長:案據大清子牙兩河河務局局長會銜呈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9月21日,第6卷,第9期 三四○
吏治訓令大城縣長孫毓炳奉省政府令准高等法院函為大城縣疏脫押犯劉萬明一案處分縣長情形等因業經本廳註冊仰知照由(二十三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三四二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為遵令提議變更區界以便辦公另繪區圖請示遵由(二十三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期 三四四
保衛指令大城縣縣政府為呈報陳照春王克昌王增立等三人請求擇一委充保衛團副總團長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四六
命令:批示:批:第一八七號(七月二十六日):原具呈人大城縣民田慶三:呈乙件為呈請飭縣轉令堤工會另選堤工監察幹事由,林。《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第6卷,第10期 三四八
賑災指令大城縣縣政府代電報縣屬劉裡北等村田禾被雹災情形請派員複勘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四九
賑災諮財政廳奉省令據大城縣代電報縣屬第一二兩區各村雹災情形仰派員複勘核辦具報等因諮請查核主稿會辦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五一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送前四期自治事項辦理情形總報告表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五三
0吏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送秘書樓炳南審查表件請轉審查由(二十三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1月,第37期 三五四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為遴選自治指導員四員請擇委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三五六
禮俗批大城縣人翟金山呈為本縣派員檢查婦女緾足不先曉諭不分年齡由檢查員送條勒罰請澈查批示由(二十四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3月,第39期 三五七
本廳訓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二九三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令大城縣政府:為據本廳視察員報告視察該縣地方教育情形並陳述改進意見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3月10日,第8卷,第7期 三五八
禁煙訓令大城縣縣政府該縣煙毒民戶仰切實檢舉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六二
救濟訓令大城縣縣政府據本廳查驗委員報告查驗該縣倉穀情形仰遵指飭分別辦理具報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六三
清鄉,指令大城縣縣政府送上年十二月分及本年一月分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六四
河北大城農諺,王兆祥。《農報》,1935年4月20日,第2卷,第11期 三六五
清鄉,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送二三四月分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六六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為自治卷件過多無法歸存須置卷檔三個所需價款請准由自治經費項下作正開支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六七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四九零六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六月十三日):令大城縣政府:為轉呈本縣民眾教育館辦理指導民間娛樂報告表及民間娛樂調查表請鑒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6月30日,第8卷,第17-18期 三六八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報前奉頒民政類初級調查表三十三種未能如期填報緣由(二十四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期 三六九
自治,指令大城縣縣政府呈送本年一月至三月辦理自治情形報告表請鑒核由(二十四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期 三七一
公牘:清鄉:指令大城縣縣政府據送五六七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八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9月,第2期 三七二
調查表:河北省大城縣新編田賦科則一覽表。《河北省捐稅監理委員會會議彚刊》,1935年10月,第2期 三七四
公牘:倉儲:指令大城縣縣政府據呈報遵辦積穀情形請鑒核等情仰遵照由(二十四年十一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2月,第5期 三七五
公牘:清鄉:指令大城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十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十一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2月,第5期 三七七
議案:報告更換鹽山大城新城靈壽平山徠源衡水等七縣公安科長請公鑒案(二月四日),張吉墉。《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2月,第2期 三七八
政令:丁、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一九七一號(中華民國二十五年三月十九日):令大城縣政府:二十五年三月九日元字第二六五號呈一件──為呈報本縣辦理甄別初小教員情形造具表冊請鑒核備案由。《河北教育》,1936年4月15日,第1卷,第16-17期 三八一
政令:丙、本廳訓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四九八號(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四月六日):令大城縣政府:據本廳視察議務教育專員視察報告並總核該縣辦理議教各方情形認為有應改進之點仰遵辦具報備核由。《河北教育》,1936年4月30日,第1卷,第18期 三八二
各地棉歌:大城縣,鄧廣勳。《河北棉產彙報》,1936年7月1日,第5期 三八三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秘字第二五一一號(六月二十二日):令河北省政府:呈一件為據大城等各縣局呈送農作物調查等表八十一份,轉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7月4日,第43期 三八四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秘字第三六八二號(八月十八日):令河北省政府:呈一件為續據大城等縣呈送地方實際情況調查報告書呈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9月2日,第60期 三八六
命令:河北省政府令:訓令:訓令大城縣縣長據該縣民田慶如等呈為令縣減免附捐不服廳批請糾正一案仍母庸議令仰知照由(十二月五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2月,第87期 三八七
大城縣農民生活槪況,王壽嶽。《津南農聲》,1936年12月31日,第2卷,第2期 三八九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九四三五號(廿六年五月十三日):令大城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本縣鑿井貸款實施辦法及推行盤井三年計畫大綱請鑒核備案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6月2日,第137期 三九四
調查報告:河北省大城縣地方實際情況調查報告:沿革:設縣時期:大城縣。《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6月15日,第2卷,第6期 三九五
調查報告:河北省各縣苗圃之現況:大城縣苗圃(縣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6月15日,第2卷,第6期 四一一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一○六一○號(二十六年七月十日):令大城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領到鑿井補助費及分配辦法並送佈告廣告抄件及照片請鑒核備案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7月21日,第151期 四一三
公牘:治安部指令:保字第一七九號(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令大城縣知事劉其昌:呈一件為報三月一日成立保衛團造送清冊請鑒核備案由。《治安部公報》,1939年3月,第3期 四一四
公牘:諮河北省公署:保字第三五號(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據大城縣報成立保衛團並花名餉項等冊請備案等情據此除指令外相應諮請查核由。《治安部公報》,1939年3月,第3期 四一六
函諮:諮河北省公署:保字第七八號(三十八年七月十四日):為加委大城縣知事為保衛團團長張誠為副團長應準備案由。《治安部公報》,1939年7月,第7期 四一八
諮河北省公署:警字第二號(二十九年四月三日):為准送大城縣保甲戶口統計及自衛團編成等表請察核由。《治安總署公報》,1940年4月,第1期 四一九
△第七冊
高陽(一)
高陽諸生韓德銘上袁制軍書。《經濟叢編》,1902年9月,第15期 一
高陽諸生韓德銘上張塚宰書。《經濟叢編》,1902年9月,第15期 五
臬憲牌示:蔚州人新選高陽縣訓導鄒維熊滄州孟村。《北洋官報》,1903年,第70期 七
時政彚紀:吏政:直督袁奏高陽縣知縣鄒洪緯病故遺缺。《北洋官報》,1903年,第187期 八
畿輔近事:保定府批示:高陽縣舉人彭培壬稟。《北洋官報》,1904年,第290期 一○
畿輔近事:保定府批示:高陽縣民人王庚揚呈。《北洋官報》,1904年,第383期 一一
畿輔近事:保定府批示:高陽縣文生碼殿愷呈,批據呈已悉候劄飭。《北洋官報》,1904年,第239期 一二
畿輔近事:藩台批示:高陽縣舉人魏景禧等公稟。《北洋官報》,1904年,第402期 一四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高陽縣廩生侯耿烈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第485期 一五
畿輔近事:學務處批示:據高陽縣文生成貞敏等稟請出洋。《北洋官報》,1904年,第414期 一六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高陽縣廩生侯耿烈等來司呈控一案、交河縣孀婦張蘇氏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11月9日,第501期 一七
文牘錄要:高陽縣職員田法宗等請飭鄰境各州縣示諭商民領用銅圓稟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6月18日,第709期 一八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高陽縣職員韓德銘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1月21日,第1241期 二○
本省近事:直隸學務處批示:高陽縣文生王雲芝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2月29日第953期 二一
本省近事:藩台牌示:為牌示事照得高陽縣舉人扒陳作霖稟。《北洋官報》,1906年4月17日,第1030期 二二
本省近事:臬台批示:安平縣職商王恒霖來司稟控一案、高陽縣監生王士貞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6年6月8日,第1080期 二三
本省近事:保定工巡局批示:高陽縣辛留左村民人李成慶具稟一案。《北洋官報》,1906年6月15日,第1087期 二四
文牘錄要:高陽縣詳呈王氏私立初等小學堂章程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9月3日,第1164期 二五
文牘:高陽縣集紳籌議創立商業夜學堂並附設閱報所稟並批。《教育雜誌(天津)》,1906年12月,第21期 二六
文牘錄要:署高陽縣陳令培蘭稟職員獨立小學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12月25日,第1274期 二九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高陽縣職員何芷升稟批據稟已悉。《北洋官報》,1907年4月11日,第1327期 三一
高陽縣稟呈創立商會章程。《秦中官報》,1907年6月 三三
公牘錄要:高陽縣隆令稟請以詞訟狀紙由縣出售充答警費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6月14日,第1391期 三五
公牘錄要:高陽縣隆令稟城壕栽種柳株並酌擬保護章程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6月15日,第1392期 三七
公牘錄要:高陽縣隆令稟創設閱報所並呈辦理章程文。《北洋官報》,1907年6月16日,第1393期 三九
公牘錄要:高陽縣稟文童張榮祥等捐款辦學請轉詳立案獎勵文並批(附章程)。《北洋官報》,1907年6月26日,第1442期 四一
公牘錄要:高陽縣稟創立商會呈送章程請核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7月15日,第1422期 四三
要件:高陽縣稟呈創立商會章程(稟批錄本日公牘)。《北洋官報》,1907年7月15日,第1422期 四五
公牘錄要:高陽縣隆令恩稟遵飭查明農田水利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8月16日,第1454期 四七
各省新聞:高陽設立商會。《吉林官報》,1907年10月,第42期 四八
報告:查視高陽縣學務情形報告,焦煥桐。《直隸教育雜誌》,1907年10月1日,第15期 五○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高陽縣文生張鏡涵等呈。《北洋官報》,1907年10月6日,第1505期 五三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署高陽縣知縣隆恩期滿遺缺。《北洋官報》,1907年11月20日,第1560期 五四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高陽縣文生張濟川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11月21日,第1551期 五五
公牘錄要:高陽縣隆令恩稟請獎辦理新政出力紳士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12月5日,第1565期 五六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高陽縣師範畢業生牛榮稟請諮送保定師範學堂肄業由。《北洋官報》,1908年1月25日,第1616期 五八
公牘錄要:高陽縣隆令恩詳請學台推廣農學出路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2月22日,第1635期 五九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高陽縣紳民公稟請保隆令仍留署任由。《北洋官報》,1908年4月14日,第1687期 六一
公牘錄要:高陽縣隆令恩詳督憲呈送農務分會章程文。《北洋官報》,1908年5月13日,第1716期 六二
公牘錄要:學司詳高陽縣請給捐助商業學堂之王士貞等獎勵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5月22日,第1725期 六五
中外文牘:直隸高陽縣隆令恩詳督憲呈送農務分會章程文。《並州官報》,1908年5月25日,第3期 六六
公牘錄要:直隸農務總會詳核議高陽縣農務分會章程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6月14日,第1748期 六九
文告錄要:清苑縣告示:為出示嚴禁事案准正辦長蘆高陽等處。《北洋官報》,1908年6月14日,第1748期 七○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籌款提倡設立改良織布機工廠開辦日期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10月5日,第1885期 七一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高陽縣知縣暢文藻請諮引。《北洋官報》,1908年11月2日,第1916期 七三
公牘錄要:高陽縣詳請飭約束局勇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11月9日,第1896期 七四
海內外商會同人錄:直隸保定府高陽縣商務分會已酉年總理議董表。《華商聯合報》,1909年,第19期 七六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創設初等模範小學堂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月1日,第1946期 七八
文告錄要:高陽縣告示:為曉諭事照得勤耕勤讀固覘民俗敦良而正已正人。《北洋官報》,1909年1月10日,第1955期 七九
公牘錄要:高陽縣怡令欽稟巡警局附設保險水社暨捐廉購備救火器具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2月28日,第2043期 八一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高陽縣知縣暢文藻飭赴本任。《北洋官報》,1909年3月31日,第2025期 八三
直督楊批高陽縣怡令欽稟巡警局附設保險水社曁捐廉購備救火器具文。《甘肅官報》,1909年4月,第24期 八四
直督楊批張守道源稟覆查辦高陽等縣教案情形文。《甘肅官報》,1909年4月,第26期 八六
公牘錄要:張守道源稟覆查辦高陽等縣教案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4月4日,第2029期 八九
彚編:章程類:高陽縣創辦水會章程。《北洋官報》,1909年4月21日,第2046期 九一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此次開會酌議巡警教練所簡章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5月18日,第2121期 九二
彚編:章程類:高陽縣巡警教練所章程。《北洋官報》,1909年6月,第2095期 九四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高陽縣申耆民請獎年歲姓名冊由。《北洋官報》,1909年6月8日,第2124期 九六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開辦巡警教練所日期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6月9日,第2095期 九七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高陽縣魏景僖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6月18日,第2104期 九八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詳請飭道派員查勘蠡縣各村墊平開決各口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8月5日,第2152期 九九
公牘錄要:高陽縣監生孫銘書等稟唐河東岸開決各口請派員趕築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8月16日,第2207期 一○一
公牘錄要:津海關道詳遵飭函致副稅司曼德查覆高陽土布徵稅章程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0月3日,第2254期 一○三
公牘錄要:督憲端劄飭高陽縣委員前往該縣調查織機文。《北洋官報》,1909年10月23日,第2231期 一○五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詳辦理禁煙事宜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0月27日,第2235期 一○七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高陽縣司法科畢業生王問臣稟入研究所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12月8日,第2277期 一一○
文告錄要:直隸禁煙總局批示:高陽縣申送秋季吸戶換領牌照清冊由。《北洋官報》,1909年12月8日,第2277期 一一一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送會議事件清折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2月29日,第2298期 一一二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高陽縣公舉孝廉方正廩貢生苑問宣附生李恩培定限於明初九日當堂驗看。《北洋官報》,1910年5月19日,第2429期 一一四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勘驗境內實無私種罌粟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5月22日,第2432期 一一六
公牘錄要:高陽縣詳商人王增申等製造簡便鐵輪織機請諮部立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5月24日,第2434期 一一八
公牘錄要:直隸禁煙總局詳覆督憲遵飭核議高陽縣懇請獎勵辦理戒煙社出力紳耆文。《北洋官報》,1910年6月1日,第2487期 一一九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送常時會議事項清折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6月8日,第2449期 一二一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補舉預備會會長會員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6月22日,第2464期 一二三
公牘錄要:高陽縣詳現辦調查戶口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6月25日,第2467期 一二四
公牘錄要:高陽縣暢令文藻稟巡官區長改為警務長區官請劄派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8月7日,第2509期 一二六
直隸高陽縣詳商人王增申等製造簡便鐵輪織機請諮部立案文。《甘肅官報》,1910年9月,第45期 一二七
文告錄要:清河道批示:高陽縣監生李文韜等稟。《北洋官報》,1910年10月14日,第2577期 一二九
畿輔近事:高陽縣請考教練學生。《北洋官報》,1910年12月11日,第2635期 一三○
公牘錄要:高陽縣詳籌辦議參事會選舉議長議員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2月13日,第2637期 一三二
高陽縣巡警東西區合影:[照片]。《北洋官報》,1910年12月16日,第2326期 一三四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檢察廳批示:高陽縣民人陳恒泰等呈。《北洋官報》,1911年3月20日,第2724期 一三五
公牘錄要:高陽縣稟辦理警務出力人員請給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4月27日,第2762期 一三六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檢察廳批示:高陽縣孀婦高冉氏呈。《北洋官報》,1911年5月21日,第2786期 一三八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高陽縣暢文藻已補深州遺缺。《北洋官報》,1911年6月11日,第2807期 一三九
公牘錄要:直隸提學司詳高陽縣紳劉承漢等捐助學費照章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7月20日,第2846期 一四○
畿輔近事:議准請補高陽縣缺。《北洋官報》,1911年9月11日,第2899期 一四二
公牘:直隸布政司提學司會詳核議高陽布商認捐商業學堂及自治新政經費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11月4日,第2953期 一四三
高陽縣觀摩會攝影:[照片]。《直隸教育界》,1913年,第4期 一四六
乞丐裝題詞:高陽酒徒孫衣禪(七律四章)。《滑稽雜誌》,1913年,第1期 一四七
文牘:民政長據高陽縣呈覆禁煙情形指令禁煙善後局查照文(中華民國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直隸公報》,1913年5月23日,第3499期 一四九
呈批:民政長批高陽縣劉萬春呈王鴻翥挾嫌誣控違法妄罰請查究。《直隸公報》,1913年5月31日,第3507期 一五○
會員消息:新入會會員:李汲深、仲剛,直隸高陽,分交通部任用少士。《電氣》,1914年,第13期 一五一
紀事:直隸:高陽布之發達《國貨月報(上海1915)》,1915年,第4期 一五三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二月四日):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高陽縣監犯越獄脫逃請將疏防知事孟岩交付懲戒由,徐世昌《政府公報》,1915年2月5日,第986期 一五五
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高陽縣監犯越獄脫逃請將疏防知事孟岩交付懲戒文並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二月四日),徐世昌《政府公報》,1915年2月7日,第988期 一五七
大總統申令(中華民國四年三月十八日):內務司法兩部會呈准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議決直隸高陽縣知事孟岩疏脫監犯一案。徐世昌《政府公報》,1915年3月19日,第1027期 一五九
中央:大總統令:北京巧電:大總統申令:內務司法兩部會呈准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議決直隸高陽縣知事孟岩疏脫監犯一案。《福建公報》,1915年3月23日,第964期 一六一
諮直隸巡按使高陽甲種商業學校辦法不合所請備案之處應勿庸議文(第四百二十四號,四年二月十七日)。《教育公報》,1915年4月,第11期 一六二
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議決書:四年第八十一號(中華民國四年二月十九日):事實:民國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夜高陽縣已決監犯盧克功。《政府公報》,1915年5月7日,第1076期 一六三
高陽織工廠參觀記:附表,許文泉。《中華實業界》,1915年8月10日,第2卷,第8期 一六五
遊記:高陽織工廠參觀記,許文泉。《實業彙報》,1916年,第1卷,第3期 一八三
直隸高陽商會所辦之甲種商業學校:大門:[照片]。《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1月1日,第3卷,第1期 一九一
直隸高陽商會所辦之甲種商業學校:講堂:[照片]。《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1月1日,第3卷,第1期 一九二
直隸高陽商會所辦之甲種商業學校:教員室:[照片]。《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1月1日,第3卷,第1期 一九三
直隸高陽商會所辦之甲種商業學校:校長室:[照片]。《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1月1日,第3卷,第1期 一九四
各地市面狀況:高陽支所通函(民國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通告歸併及市面情形事。《中國銀行業務會計通信錄》,1916年1月15日,第13期 一九五
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員職員表:直隸省:高陽縣商會職員表:[表格]。《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5月1日,第3卷,第5期 一九七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五年五月八日):農商部呈湖北光化縣商會及直隸高陽縣商會職員馮爾灃等辦理商業著有成效彚案請給本部獎章由,段祺瑞、金邦平。《政府公報》,1916年5月9日,第124期 一九九
農商部呈湖北光化縣商會及直隸高陽縣商會職員馮爾灃等辦理商業著有成效彚案請給本部獎章文並批令(附單)(中華民國五年五月八日),段祺瑞、金邦平。《政府公報》,1916年5月15日,第130期 二○一
文牘:命令:大總統批令:農商部呈湖北光化縣商會及直隸高陽縣商會職員馮爾澧等。(五月八日)。《農商公報》,1916年6月15日,第2卷,第11期 二○四
法令:呈:湖北光化縣商會及直隸高陽縣商會職員馮爾灃等辦理商業著有成效匯案請給本部獎章(農商部呈並批令。五月八日)。《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7月1日,第3卷,第7期 二○六
改良織業大家創辦甲種商學,全國商會聯合會直隸事務所幹事高陽縣商會會長韓偉卿:[照片]。《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7月1日,第3卷,第7期 二○八
僉載:專件:高陽甲種商業學校學生國文成績。《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7月1日,第3卷,第7期 二○九
僉載:專件:高陽私立甲種商業學校學則:附表。《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7月1日,第3卷,第7期 二二○
商界要聞:直隸高陽布業之沿革記略,李秉熙《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10月1日,第3卷,第910期 二二七
直隸高陽商業工藝研究所所長前初等商業學校校長李秉熙氏:[照片]。《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6年10月1日,第3卷,第910期 二三○
商會文牘:函:高陽縣商會致農商總長谷九峰先生函。《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7年1月1日,第4卷,第1期 二三一
商界要聞:直隸高陽織布之發達。《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7年3月1日,第4卷,第3期 二三三
法令:批:農商部批(二十則):批高陽縣商會呈送五年分佈疋銷額表及各項成績乞鑒察由(四月二十三日)。《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7年4月1日,第4卷,第4期 二三五
法令:諮:諮送直隸高陽縣商會改良布疋銷額表請通飭參照辦理並飭將興辦情形隨時詳報由(農商部通諮,四月二十七日)。《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會報》,1917年4月1日,第4卷,第4期 二三六
說高陽縣布業之盛,李法先。《講演彚編》,1917年5月,第17期 二三八
諮:農商部諮京兆尹、各省省長、各都統等送陳直隸高陽縣商會改良布匹銷額表請通飭參照辦理並飭將興辦情形隨時詳報文(附表),谷鐘秀《政府公報》,1917年5月11日,第478期 二四二
公文:批:批高陽縣商會:第四六二號(四月二十三日):所送布疋銷額表及各項成績準備案由。《農商公報》,1917年5月15日,第3卷,第10期 二四五
公文:諮:諮庫倫辦事大員、辦事長官、恰克圖佐理員等:第一二一八號(四月二十七日):諮送直隸高陽縣商會改良布匹銷額表請通飭參照辦理並飭將興辦情形隨時詳報由。《農商公報》,1917年5月15日,第3卷,第10期 二四六
直隸省高陽縣改良布匹民國五年全年銷額表冊。《嘉定縣公報》,1917年5月25日,第29期 二四八
高陽布記略(附表),張嗣堪。《實業淺說》,1917年7月8日,第111期 二四九
各省商業之調查:直隸高陽布疋暢銷。《商業雜誌(上海1917)》,1917年7月10日,第1卷,第4期 二五二
高陽布記略(續),張嗣堪。《實業淺說》,1917年8月5日,第115期 二五四
記錄:實業淺說:高陽布記略(附表)(未完),張嗣堪。《江蘇省公報》,1917年9月14日,第1351期 二五六
記錄:實業淺說:高陽布種類價目及總銷額表。《江蘇省公報》,1917年9月15日,第1352期 二五八
記錄:實業淺說:高陽布記略(續),張嗣堪。《江蘇省公報》,1917年10月26日,第1391期 二五九
文告錄要:農工商部批示:高陽商務分會呈。《北洋官報》,1909年1月16日,第2255期 二六一
各埠金融及商況:保定(五月二日通信):近兩星期高陽一帶,運進現款十余萬元。《銀行週報》,1919年5月13日,第3卷,第16期 二六三
各省紀事:高陽棉業之前途。《安徽實業雜誌》,1919年7月,續刊,第25期 二六四
各埠金融及商況:保定(七月十七日通信):近兩星期內,市面銀根稍緊,因天津日商收買洋紗,各棉紗行紛紛向大莊高陽等處購買。《銀行週報》,1919年7月29日,第3卷,第27期 二六六
高陽小紡紗機之發明。《濟南商業雜誌》,1920年3月,第2期 二六七
交通部諮直隸省長,農商部為劉廷秀請承辦高陽電話事宜應准立案文(第二七三號,中華民國九年三月十日)。《交通公報》,1920年5月,第41期 二六八
中國大事記(民國九年十一月十五日):直隸高陽兵變。《東方雜誌》,1920年12月10日,第17卷,第23期 二六九
交通部訓令:第六二八號(中華民國十年三月十七日):令兼理直蒙電政監督周家議:高陽設線應定為電報房歸保定局管轄月支局用公費十元局役一名月支工食六元仰令行遵照此令。《交通公報》,1921年5月1日,第53期 二七○
各埠金融及商況:保定(五月十八日通信情形):查本周內,高陽布商帶來現洋十七八萬元。《銀行週報》,1921年5月31日,第5卷,第20期 二七一
電政命令:交通部通告:為通告事直隸高陽已於五月二十八日設立電局收發官商各報特此通告。《電氣工業雜誌》,1921年6月,第1卷,第9期 二七三
交通部通告(中華民國十年五月三十日):為通告事直隸高陽已於五月二十八日設立電局收發官商各報特此通告。《政府公報》,1921年6月3日,第1896期 二七四
電政監督致各局電(五月三十日):各局均覽直隸高陽已於五月二十八日設局通報仰各查照電政督辦。《交通公報》,1921年8月,第56期 二七五
高陽棉織業之調查,牛宗熙。《華商紗廠聯合會季刊》,1921年9月1日,第2卷,第4期 二七六
廳令:本廳訓令第七七六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令靜海、撫寧、淶源、高陽等縣知事:查各縣教育局長委定後教育局均經陸續成立惟該。《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二八○
廳令:本廳訓令第八零一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令陽原縣乙種工校、高陽縣乙種農校、第十六中學校等:案查前奉,教育部頒發中等學佼學事報告表令每年按照填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二八一
本廳指令第六六二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令高陽縣知事:呈報委派劉伯庭等充視學暨事務員並送履歷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二八二
本廳指令第一二三一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令高陽縣私立初級小學校:呈職教各員請加令委任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9期 二八四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四五四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令高陽縣私立初級中學校:呈送職教員履歷表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4月30日,第7卷,第12期 二八五
公牘:牌示:崇字第一四一號(六月十五日):牌示西便門稅局查獲陳永泉等攜帶高陽提花布漏稅除補正稅外加七倍處罰文。《京師稅務月刊》,1924年6月,第12期 二八六
對於高陽縣商業之前途觀,齊錦榮。《商學季刊(天津)》,1925年,第7卷,第4期 二八七
諮:交通部諮直隸省長,農商部據商民劉尚德興辦高陽電燈公司所具書類尙合應准立案諮請轉飭遵照,査照文(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交通公報》,1925年1月17日,第795期 二九四
廳令:委任令(三則):本廳委任令第一五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九日):令田樹培:茲委任田樹培為高陽縣教育局局長此令。《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10日,第8卷,第4期 二九六
本廳指令第六七一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五日):令高陽私立初級中學校:呈聘定教員懇予加令委任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0日,第8卷,第5期 二九七
本廳指令第七零六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十日):令高陽縣知事:呈報代理教育局長陳樹森辭職另選宋春韶等並送履歷請擇委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0日,第8卷,第5期 二九八
廳令:本廳指令第八七九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十日):令高陽縣知事:呈報委任宮雅蒼接充高小校長並送履歷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10日,第8卷,第7期 三○○
廳令:本廳指令第七二零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八日):令高陽縣知事:呈報委任蔡堃充視學員並送履歷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10日,第8卷,第7期 三○一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零三三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十日):令高陽縣知事:呈報教育局長田樹培仍兼任師範講習所長請鑒核加委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10日,第8卷,第7期 三○二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一七六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二十日):令高陽縣知事:呈報委任郭景垚充視學並送履歷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20日,第8卷,第8期 三○三
諮:交通部諮直隸省長高陽電燈公司經理劉尙德呈報開工日期及工竣期間應準備案其未聲敘各節諮請轉飭遵辦文(中華民國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交通公報》,1925年8月,第984期 三○四
直隸省之物權習慣:先買權(高陽縣習慣)。《法律評論(北京)》,1925年8月9日,第3卷,第6期 三○五
直隸省之人事習慣:廢繼給予財產(高陽縣習慣)。《法律評論(北京)》,1925年8月30日,第3卷,第9期 三○六
新聞:(乙)國內經濟消息:保定高陽間建築輕便鐵路。《東省經濟月刊》,1925年9月15日,第1卷,第7期 三○七
直隸高陽縣季朗村平民教育運動大會:[照片]。《農民》,1926年1月1日,第31期 三○九
高陽之布業:附表。《中外經濟週刊》,1926年1月8日,第195期 三一○
新聞:教育:高陽平民學校行畢業禮。《農民》,1926年1月11日,第32期 三二四
新聞:教育:高陽又開辦平民學校。《農民》,1926年1月11日,第32期 三二五
鄉村平民教育消息:高陽縣畢業大會。《農民》,1926年2月1日,第34期 三二六
高陽縣之經濟狀況:附表。《中外經濟週刊》,1926年10月16日,第184期 三二七
部令:交通部指令:第二二二號(中華民國十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令直蒙電政監督:呈一件高陽報房政局請頒發關防圖章以資信守由。《交通公報》,1927年2月,第1496期 三三五
電:直隸肅寕縣知事熊祖謨呈交通部代電:交通部鈞鑒本月二日准河間電報局姚局長函上月二十九三十兩日接高陽縣線路。《交通公報》,1927年4月26日,第1568期 三三六
諮交通部諮直隸省長高陽至河間電線被竊請飭各縣緝犯重懲嗣後所失電線由附近村莊賠償並請分飭各縣照辦文(中華民國十六年)。《交通公報》,1927年5月25日,第1590期 三三七
諮:直隸省長諮交通部高陽河間等五縣電線屢被竊割已飭各該縣遵照勒限緝辦諮複査照文。《交通公報》,1927年6月14日,第1609期 三三八
交通部通告(二則):交通部通告(中華民國十六年八月十七日):為通告事據兗州高陽等電報局報稱現有軍隊派員駐局檢查往來電報。《政府公報》,1927年8月26日,第4075期 三三九
部令:交通部訓令:第六七三號(中華民國十六年十月十七日):令高陽電報局:電政司案呈據奉吉黑電政監督沁代電稱舒蘭房接高陽局。常蔭槐。《交通公報》,1927年10月27日,第1740期 三四○
司法部文官普通懲戒委員會議決書:十六年第七三號(中華民國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付懲戒人陳炘南直隸高陽縣管獄員。《政府公報》,1928年3月3日,第4252期 三四一
交通部通告(二則)(中華民國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為通告事據高陽任邱等電報局電稱現有軍隊派員檢查往來電報如有延扣情事局不負責等語。《政府公報》,1928年5月28日,第4337期 三四三
北平稅務監督公署通令第九四號(中華民國十七年八月九日):令各稅局、各稽核處:令知嗣後遇有高陽斜紋土布按照寬白布例徵稅由。《北平稅務監督公署稅務月刊》,1928年8月,第2期 三四四
函:國民政府行政院交通部公函:第九四二號(中華民國十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函河北省政府:為高陽縣杆線被竊請令縣嚴緝盜犯由。《交通公報》,1928年11月11日,第1卷,第35期 三四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三七二號(十一月十七日):令高陽縣縣長:仰轉飭轉電所將佔用之農會地址遷讓該會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2月,第3期 三四七
全國電界一致力爭收回建委會攬去之無線電管理權:高陽等局電:建委會所設無線電臺攫收現費商報與有線電作市儈式之競爭誠屬宰割政治分裂交通。《電友》,1929年1月,第5卷,第1期 三四九
張主席故陸軍上將國防委員高陽孫公誄(並序)。《北平政治分會會報》,1929年1月,第1期 三五○
訓令:北平特別市市政府訓令:第一二三九號(中華民國十七年十二月三日):令公用局局長李光漢:准國府委員高陽孫公治喪處函開陸軍上將國府委員高陽孫公禹行之喪。何其鞏、《北平特別市公用局季刊》,1929年1月1日,第1期 三五二
諮:國民政府行政院交通部諮:第八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九日):諮河北省政府:為請轉令磁縣高陽邯鄲東明等縣拿辦盜竊杆線之盜犯井通令所屬保護杆線由,王伯羣《交通公報》,1929年1月16日,第4期 三五三
電:河北省河間高陽任邱大城、霸縣等電局電:南京國民政府蔣主席行政院譚院長。《交通公報》,1929年1月30日,第8期 三五五
救濟:呈省政府呈報高陽等十四縣災情及委員覆勘情形由(十月八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2月,第2編 三五七
呈:呈河北省政府呈複高陽縣北師堂西教台等村控郝望召等紊亂河防業派史鐵生澈査俟複到再具報文(三月九日),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3月,第6期 三五九
呈:呈河北省政府呈複高陽縣岳家左等村因馬夾河分修合修糾葛一案遵派史鐵生前往會同辦理文(二月十九日),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3月,第6期 三六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四二二號(三月四日):令文安,高陽,博野等縣縣長:飭警協助河務局保護堤樹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3月,第6期 三六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五六〇號(三月二十一日):令天津靜海靑縣大城,任邱高陽新安清苑縣長:仰協助汽車路局整理津保路工程事宜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4月,第7期 三六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一四二一號(三月十九日):令視察員史鈇生,高陽縣長王文彬:會呈高陽縣岳家左等四村與北圈頭等四村因馬夾河堤工糾紛一案辦理情形請鑒核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4月,第7期 三六六
吏治:訓令高陽縣縣長該縣東西教台因堵築決口爭執一案應令東教台限期堵築由(十一月六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第3編 三六七
『四合講』紀事之四:會址蠡縣西柳青莊,會期自二月二十一日起五天,聽講員七十五人代表三十一社:蠡縣博野高陽:三縣。《合作訊》,1929年4月10日,第45期 三七一
提議據高陽縣長李鼎呈報農民協會帶領民眾要求將土劣李國勳等押同遊行情形業由廳將該縣長申斥關於農民協會應如何糾正案(十八年一月三十日河北省政府委員會第六十一次例會提出)。《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6月,第4編 三七四
視察員劉玉佩陳報高陽縣工商雖甚發達仍應加以輔掖農事不振尤宜切實改良函(三月二十七日),劉玉佩。《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三七六
諮:諮河北省政府財政廳據高陽縣呈擬屠宰木稅兩項附加捐款作為天津電話局協款請査核見複文(六月二十五日),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7月,第10期 三七八
兒童的藝術(一):(右)李玉奇現年十歲河北高陽人(左)李玉端現年十一歲河北高陽人:[照片]。《華北畫刊》,1929年7月7日,第26期 三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五二三三號(八月二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呈報蠡縣小龐果莊南天門等處決口情形及公出日期請鑒核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8月,第11期 三八一
吏治:訓令高陽縣據報該縣長對於地方隔膜等情仰不時巡行多與民眾接近由,(四月廿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8月,第5編 三八三
兒童藝術(十):(上)吳海寰京兆大興(女)九歲,(下)李玉奇直隸高陽(女)十歲:[照片]。《華北畫刊》,1929年9月8日,第35期 三八四
兒童藝術(十二):李玉端直隸高陽(女)十一歲:[照片]。《華北畫刊》,1929年9月22日,第37期 三八五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29年五月至九月)。《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29年9月30日,第1卷,第1期 三八六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指令:第五二六號(十月十一日):令高陽縣建設局:呈一件呈報全縣蜂業情形由。李竟容。《河北農礦公報》,1929年10月,第2期 三八七
本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October,1929):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29年10月31日,第1卷,第2期 三八八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至十月)。《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29年10月31日,第1卷,第2期 三八九
本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November,1929):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29年11月30日,第1卷,第3期 三九○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至十一月)。《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29年11月30日,第1卷,第3期 三九一
吏治:批高陽縣李果莊人齊玉璞、張宣德呈為高陽縣長不理民詞懇飭縣依法受理由(八月二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三九二
吏治:指令高陽縣長呈報巡視全縣村裡情形並送日記錄由(七月十八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三九三
本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December,1929):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29年12月31日,第1卷,第4期 三九四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至十二月)。《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29年12月31日,第1卷,第4期 三九五
視察高陽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三九六
新聞:河北新聞:北平高陽間將通汽車,冰森。《農民》,1930年1月21日,第6卷,第17期 三九九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至1930年一月)。《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1月31日,第2卷,第1期 四○一
吏治:指令高陽縣長呈報到任後工作情形請備案由(十月二十六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2月,第8編 四○二
吏治:指令高陽縣長呈送七月份工作報告冊由(九月三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2月,第8編 四○三
本年二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February,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2月28日,第2卷,第2期 四○四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至1930年二月)。《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2月28日,第2卷,第2期 四○五
高陽布商擬合組銀行。《紡織時報》,1930年3月24日,第681期 四○六
本年三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March,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3月31日,第2卷,第3期 四○七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0年三月份)。《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3月31日,第2卷,第3期 四○八
吏治:指令前高陽縣長王文彬呈驗交代印結請准註冊歸班候委由(十月廿四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四○九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長呈送七八九十四個月戶口變動表由(十一月十八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四一○
本年四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April,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4月30日,第2卷,第4期 四一一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0年四月份)。《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4月30日,第2卷,第4期 四一二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十二月份)。《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5月,第2卷,第101112期 四一三
高陽布商擬合組銀行。《中東經濟月刊》,1930年5月15日,第6卷,第45期 四一四
本年六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June,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6月31日,第2卷,第56期 四一五
本年五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May,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6月31日,第2卷,第56期 四一六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0年六月份)。《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6月31日,第2卷,第56期 四一七
諮:諮河北省政府:第二七八號(中華民國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為諮複事案准貴府本年七月一日第六六八號諮轉高陽電燈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補送更正書圖。張人傑。《建設委員會公報》,1930年8月,第8期 四一八
本年八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August,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8月,第2卷,第789期 四二○
本會令:訓令:建設委員會訓令:第三九九號(中華民國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令河北建設廳:為令遵事案准河北省政府諮轉高陽電燈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張人傑。《建設委員會公報》,1930年8月,第8期 四二一
本年九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September,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9月30日,第2卷,第789期 四二二
本年七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July,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9月30日,第2卷,第789期 四二三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0年九月份)。《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9月30日,第2卷,第789期 四二四
本年十一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November,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11月,第2卷,第101112期 四二五
本年十二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December,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12月,第2卷,第101112期 四二六
本年十月平均零售物價表(Average Commodity Prices at Retail in October,1930):高陽縣。《河北零售物價指數月報》,1930年12月31日,第2卷,第101112期 四二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八〇六號(二月二十三日):令高陽縣縣政府:呈一件為呈送修治縣路計畫圖說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2月,第3卷,第5期 四二八
部令:指令:實業部指令:工字第二五八號(中華民國二十年一月二十八日):令河北高陽縣政府:呈一件呈為解繳度量衡標準器價請核收由,孔祥熙。《實業公報》,1931年2月12日,第5期 四二九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1年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3月,第1期 四三一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1年一月份至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3月,第1期 四三二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1年四月份至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4月,第2期 四三三
河北高陽縣教育局(中華民國二十年四月二日):函准齊淑容參觀旅費二十元。《女師大旬刊》,1931年4月10日,第11期 四三四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1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6月,第2期 四三五
代電:第一一〇號:高陽縣李縣長覽灰代電悉仰即督飭警隊招集沿河村民加意防護毋稍疏懈由(附原電)。《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7月,第3卷,第10期 四三六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1年七月份至九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7月,第3期 四三八
關於電氣事業案:建設委員會訓令:第三四九號(中華民國二十年七月二十五日):令河北建設廳:為令遵事案查高陽電燈電力公司前於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經本會核准。張人傑。《建設委員會公報》,1931年9月,第18期 四三九
關於電氣事業案:建設委員會訓令:第三五○號(中華民國二十年七月二十五日):令河北高陽電燈電力公司:為令遵事案查該公司前於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經本會核准註冊。張人傑。《建設委員會公報》,1931年9月,第18期 四四○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1年九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9月,第3期 四四二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1年十月份至十二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10月,第4期 四四三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五月份至1931年十二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1年12月,第4期 四四四
公牘: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公字第五三九六號):令高陽縣縣長:呈為呈報縣民劉介眉等被匪途劫飭警團緝匪情形請鑒核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四四五
公牘: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公字第五四一五號):令高陽縣縣長:呈報縣民趙澤民被劫緝匪情形請鑒核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四四六
公牘:吏治: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政字第五五零號):令高陽縣長:案查前據任邱縣公民李子佩等呈。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四四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八十七號(一月二十三日):令高陽縣縣長:據本廳視察員劉興仁呈報視察該縣建設情形並擬具改進意見前來核尙可行除指令外合行令仰遵照分別辦理具報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月,第4卷,第4期 四五○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三二七號(一月二十二日):令視察員劉興仁:呈一件為呈報高陽縣視察完竣及離縣日期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月,第4卷,第4期 四五二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四九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一月十二日):令高陽縣縣長:據視察員報告視察高陽縣情形該縣長李大本建設局長西夢庚對於各項要政均未遵辦仰認真辦理由,何玉芳。《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1月,第9期 四五三
諮:諮民政廳高陽縣長等辦理河務工程異常出力似應依照水利官員考績條例會呈査核升敘諮行査核見複以憑會辦文(一月二十一日),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月,第4卷,第4期 四五五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2年一月份至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1月,第1期 四五九
吏治:呈複省政府高陽縣長李大本辦理王桐被控各案尚能察酌案情持平處理並無袒庇情事擬免議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四六○
視察高陽縣建設局報告書。《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月,第4卷,第4期 四六二
自治:河北省民政廳指令(籌字第一二三七號):令高陽縣長:據呈查複西區區長鄧澤亭被控各節實在情形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四六六
廳令: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一○一○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二月二十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為遵令籌設度量衡檢定分所情形由。何玉芳。《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2月,第10期 四六八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至1932年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3月,第1期 四六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〇九五號(四月二十八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呈報擬具城關公私建築取締規則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第4卷,第7期 四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民政建設廳訓令:第六九二節(五月十七日):令各縣縣長(除告陽蠡縣大城三縣):高陽,蠡,大城縣長李大本陳錫疇林德符辦理河務工程異常出力經會呈請查核升敘奉令俟有缺出酌予升敘等因仰知照由。王玉科、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5月,第4卷,第8期 四七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七〇二號(五月十九日):令博野,安國,蠡縣、高陽縣等縣長據大清河河務局長呈請將春工監修委員姓名令知沿河各縣以便接洽等情據此仰即遵照予以接洽切實協助辦理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5月,第4卷,第8期 四七五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1929年至1932年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6月,第2期 四七七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2年四月份至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6月,第2期 四七八
關於電氣事業案:建設委員會指令:第二三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四月九日):令河北建設廳:呈據高陽縣縣長呈繳該縣電燈公司執照轉請註銷由,張人傑。《建設委員會公報》,1932年6月,第22期 四七九
書報介紹:列子校釋(與孫楷第劉子新論校釋合冊):高陽王重民著、十九年十一月出版、西苑叢書本,任。《國立北平圖書館讀書月刊》,1932年6月10日,第1卷,第9期 四八一
公牘:代電:河北省實業廳快郵代電(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七月十三日):代電高陽縣縣長:該縣發現蝗蝻仰克日肅清具報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7月,第15期 四八二
△第八冊
高陽(二)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2年七月份至九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7月,第3期 一
救濟:訓令高陽縣長報載該縣發現投毒井中居民中毒死者達三百餘人等情仰查明報核並仰嚴防由(二十一年六月日)。《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7月,第7期 二
自治:指令高陽縣長呈擬辦理自治計畫及預算表請鑒核由(二十一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7月,第7期 三
公函:第一七三號(八月二十三日):函公安管理局據高陽縣呈送修正取締公私建築規則等件一案函請將先後核飭情形見複俾便飭遵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8月,第4卷,第11期 六
保衛:訓令高陽縣縣長奉省政府令核獎該縣保衛團長王之綱一案仰遵例呈獎由(二十一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期 八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九年至民國二十一年九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9月,第3期 九
賑災:指令高陽、任邱縣縣長會呈勘明任邱縣蘇家莊等村被災情形並請撥發春振以資救濟由(二十一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期 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五五九二號(十月二十七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呈送西柳等村王同熙等與邊關宋萬年因攔河築堤訴願一案原卷答辯書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0月,第5卷,第1期 一一
決定書:河北省政府建設廳決定書(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月作成):王同熙等因築墊爭執涉訟一案不服高陽縣所為之行政處分茲由廳依法答辯決定高陽縣所為之處分維持之文,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0月,第5卷,第1期 一三
禮俗:訓令大興等三十九縣抄發高陽大城平谷等三縣風俗調查綱要仰參照填表送廳核轉毋延由(二十一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期 一七
河北省高陽縣風俗調查綱要。《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期 一九
諮:諮民政廳准諮為修正高陽縣城關公私建築取締規則一案附加意見諮達査照見複等因複請査照主稿會辦文(十一月十六日),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1月,第5卷,第2期 三五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第三區共匪暴動經過造送槍彈公款損失表由(二十一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期 三六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區團長王之綱履歷事實表冊請核獎由(二十一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期 三八
呈:河北省政府呈複奉令核辦高陽縣長陳述地方應興應革各事項情形請鑒核文(十二月十日),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2月,第5卷,第3期 三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六八七號(十二月十日):令高陽縣縣長:奉省政府令核辦該縣陳述地方應興應革各事項仰遵辦具報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2月,第5卷,第3期 四一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九年至民國二十一年十二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12月,第4期 四三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2年十月份至十二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2年12月,第4期 四四
吏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二十年一月份起至本年九月份行政罰金月報表由(二十一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2月,第12期 四五
諮:民政廳諮為修正高陽縣呈送城關公私建築取締規則一案會稿業經分別簽畫諮還査照核辦文(十二月八日),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2月,第5卷,第3期 四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附表)訓令:第九號(二月五日):令通縣,吳橋,高陽,容城等縣長:令發民船船員統計調査表仰遵照査填以憑呈報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1月,第5卷,第4期 四七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3年一月份至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1月,第1期 五○
廳令: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六○九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二月四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呈送農事試驗場二十一年試驗成績報告請鑒核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2月,第22期 五一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清字第一○五號(二十二年一月日):令高陽縣縣長:呈為呈請行政狀紙附加一角作為農場苗圃專款請鑒核備案由,魏鑒。《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2月2日,第1601期 五三
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六○九號(二十二年二月四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呈送農事試驗場二十一年試驗成績報告請鑒核由。史靖寰。《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2月19日,第1618期 五四
地方新聞(二十二年二月):(三)實業雜訊:高陽布業衰頹。《河北月刊》,1933年3月,第1卷,第3期 五五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九年至民國廿二年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3月,第1期 五七
指令:河北省財政廳指令:第四二一四號(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為奉令辦理劉元勳匿契不稅案情形並原卷由,魯穆庭。《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2日,第1629期 五八
河北高陽手織業衰落。《紡織時報》,1933年3月22日,第971期 六一
保衛:訓令各縣縣政府、都山設治局、各特種公安局據寶坻高陽等縣呈請通緝表列各案逸匪由(二十二年三月)(附表)。《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六二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為本縣各區區長辭職暨先行委代情形請鑒核委任由(二十二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六五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勤字第一七○七號(二十二年四月):令高陽縣政府:呈二件報王慎齋在途被刦許德昌等家被搶兩案驗緝情形由。魏鑒。《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20日,第1678期 六六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二○○九號 (二十二年四月十二日):令天津市政府、各特種公安局、各縣縣長等:據高陽縣呈請通緝逸匪梁寶申等仰一體協緝由(附表)(不另行文),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23日,第1681期 六七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七四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五月十七日):令高陽縣縣長:奉令該縣商會及棉紗九同業公會除章冊已予改正外請轉飭遵辦等因仰遵照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5月,第25期 六八
保衛:訓令各縣縣政府、特種公安局、都山設治局據高陽等縣先後呈請通緝表列各案逸匪由(二十二年四月)(附表)。《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5月,第17期 七○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王慎齋在途被刦許德昌等家被搶兩案驗緝情形由(二十二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5月,第17期 七五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據報張申被匪槍傷身死一案仰仍嚴緝在逃凶匪由(二十二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5月,第17期 七六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二三二五號(不另行文)(二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令天津市政府、各特種公安局、各縣縣長等:據高陽縣呈請通緝逸匪黎洛鐵等仰一體協緝由(附表),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5月9日,第1697期 七八
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六○一號(二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令各縣縣長、省立各農場:據高陽縣呈據本縣農事試驗場請徵集大豆種子一案仰選良種填表徑寄由(附表),史靖寰。《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5月13日,第1701期 七九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九年至民國二十二年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6月,第2期 八一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3年四月份至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6月,第2期 八二
賑災:呈複省政府奉令以高陽縣長代電呈報該縣雍城等村災情請撥春賑以拯災黎飭核辦具複等因謹將核飭情形呈複鑒核由(二十二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6月,第18期 八三
賑災:代電高陽縣政府據報雍城等村上年積水未消請發春振飭就地自籌自(二十二年四月)。《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6月,第4期 八四
指令:河北省財政廳指令:第一三八○六號(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複胡寶議減價投稅案訊供情形請鑒核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6月10日,第1729期 八六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3年七月份至九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7月,第3期 八八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三七三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七月三日):令高陽縣縣政府:呈為呈請小學學生畢業會考發生疑議伏乞鑒核分別示遵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7月31日,第6卷,第21期 八九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馬鶴圖在途被刦及獲犯訊供情形由(二十二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九一
自治:訓令高陽縣縣政府令催該縣迅將代理第三四五各區區長侯劍秋等履歷證件呈廳以賃核委由(二十二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九二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四四八〇號(八月三十一日):令高陽,昌黎縣縣長:呈一件呈複境內人力車獸挽車並未註冊收捐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8月,第5卷,第11期 九三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六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二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期 九四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七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二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2期 九五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八年至民國二十二年九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9月,第3期 九六
保衛:訓令清苑、高陽、博野等縣縣政府為五區督練楊化昭辭職以劉鳳池接充仰知照由。《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九七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複六月份盜案表內填列王振海等被擄案情由(二十二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九八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3年十月份至十二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10月,第4期 九九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五六八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令高陽縣縣政府:呈為呈報李思波宮月明等捐資興學事實表伏乞鑒核俯予褒獎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10月31日,第6卷,第30期 一○○
教聞:高陽教務發展之一日千里,曉峯。《公教進行》,1933年11月,第5卷,第58期 一○一
清鄉:呈省政府為據高陽縣呈辦匪犯王迎春等擬處死刑一案審核無誤請鑒核指令以憑飭遵由(二十二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一○三
振災:呈省政府遵令核辦高陽縣呈報二三兩區兵災奇重請發急振一案情形請鑒核由(二十二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一○五
訓令:河北省民政廳訓令:警字第一二四六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月):令高陽縣政府為委李興喬代理該縣公安局長除令委外附發表式仰遵照由。魏鑒。《警務旬報(河北)》,1933年11月1日,第40期 一○七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一三五九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令高陽縣縣政府:為該縣前校長李恩波捐資興學經本廳呈奉省政府核准授予四等獎狀仰轉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11月30日,第6卷,第33期 一○九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六三四五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令高陽、行唐、平山等縣縣政府(不另行文):呈送二十一年度學齡兒童統計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11月30日,第6卷,第33期 一一一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八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二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一一二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八年至民國二十二年十二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3年12月,第4期 一一三
清鄉:呈省政府據高陽縣呈辦匪犯胡四福等一案審核無誤請鑒核指令以憑飭遵由(二十二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一一四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請遴委本縣第一區區長許書田並送履歷請鑒核由(二十二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期 一一六
自治:訓令高陽縣縣政府准財政廳諮複據高陽縣呈複隨糧帶征區公所等費一案請查核飭縣核減另擬附加數目報查等因仰遵照辦理具報由(二十三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第31期 一一七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4年一月份至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4年1月,第1期 一一九
吏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縣行政會議開會情形並會議紀錄由(二十二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月,第25期 一二○
振濟:指令高陽縣縣政府會呈勘明縣屬雍城等村秋禾被水成災分數應蠲緩糧租冊結請核轉由(二十二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月,第25期 一二一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四零八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劃分民眾教育區辦法及推行民眾學校計畫書祈鑒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一二二
高陽土布工業的組織現狀和改革的建議(一),吳如。《紡織時報》,1934年1月29日,第1057期 一二四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本縣保衛團各隊駐在地點情形並送官夫團丁夫役及槍彈清冊請鑒核由(二十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一二六
高陽土布工業的組織現狀和改革的建議(二)(未完),吳知《紡織時報》,1934年2月1日,第1058期 一二七
高陽土布工業的組織現狀和改革的建議(三),吳知。《紡織時報》,1934年2月5日,第1059期 一二九
事業文獻:高陽土布工業的組織現狀和改革的建議,吳如。《紡織週刊》,1934年2月5日,第4卷,第6期 一三○
高陽土布工業的組織現狀和改革的建議(四)(附圖),吳知。《紡織時報》,1934年2月8日,第1060期 一三二
高陽土布工業的組織現狀和改革的建議(五),吳知。《紡織時報》,1934年2月12日,第1061期 一三四
高陽土布工業的組織現狀和改革的建議(六),吳知。《紡織時報》,1934年2月22日,第1062期 一三七
本廳委任令:河北省教育廳委任令:第六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令劉伯庭:為委任為高陽縣女子鄉村師範學校校長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2月28日,第7卷,第6期 一三九
本廳委任令:河北省教育廳委任令:第五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令劉企曾:為委任為高陽縣鄉村師範學校校長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2月28日,第7卷,第6期 一四一
高陽布業之調查,朱尚英。《天津棉鑒》,1934年3月,第4卷,第7-12期 一四二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八年至民國二十三年三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4年3月,第1期 一五八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電請各鄉鎮長副免予改選延長任期由(二十三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期 一五九
命令:河北省建設廳令:訓令:第一五一四號(九月四日):令饒陽,肅陽,高陽等縣長:仰將接修滹沱北堤工款如數解廳以便興工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3月7日,第6卷,第12期 一六○
廳令: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二一五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四月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呈報鄉村改用劃一新衡器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4年4月,第36期 一六一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加倍遴選保衛團隊長及分隊長姓名清冊暨證件履歷請鑒核審查擇委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一六三
高陽通訊:河北省的一個特殊縣境高陽縣商業衰落,農村破產,曉霞。《眾志月刊》,1934年4月,第1卷,第1期 一六四
吏治:呈省政府據高陽縣呈報施政及設施計畫核辦情形請鑒核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一七○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辦理並區情形並送圖說請鑒核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一七二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為呈送區長調查表仰祈鑒核遴委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一七三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二七一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四十八日):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短期議務教育實施計畫及第一期議務教育辦法祈鑒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4月20日,第7卷,第11期 一七五
廳令: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二七四二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令高陽縣縣長:呈一件呈請解釋商會法第十九條祇候令示遵行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4年5月,第37期 一七七
保衛: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高陽縣保衛團經費支出預算書及臨時支付預算書請鑒核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一七八
禁煙: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成立戒煙所日期並送章程及預算請核示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一七九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複本縣應徵糧銀總數區公所實需經費數目情形暨隨糧代征每元按二角一分附加之處是否可行請示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一八○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請各區區長擬懇予以變通委任並更正區域以順輿情而利進行請鑒核示遵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一八二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前四期自治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一八四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為呈報本縣並區後區公所等級及經費標準各情形請鑒核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一八六
公教消息:高陽纂修縣誌誣衊公教名譽雷大司鐸函縣府據理力爭。《公教進行》,1934年5月15日,第6卷,第9期 一八七
高陽縣日用零售物價指數表(民國十八年至民國二十三年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4年6月,第2期 一九○
高陽縣月份平均零售物價表(1934年四月份至六月份)。《河北物價指數季刊》,1934年6月,第2期 一九一
自治:批原具呈人高陽縣人田朝元等為高陽縣長故背民情不顧議案私改區名懇祈仍照縣府第二十五次行政會議議決案並區原案以免紛更而利區務由(二十三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一九二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請調委許書田為第一區區長鄧展鵬為二區區長張寶琪為三區區長由(二十三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1期 一九三
振災:諮財政廳據高陽等三縣會委呈送二十二年災案蠲緩糧租冊結經核加結諮請核辦由(二十三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一九五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四○九八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六日):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高陽縣第一期議務教育實驗區實施計畫書請鑒核施行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6月10日,第7卷,第15-16期 一九七
命令:指令:鐵道部指令:業字第二五三三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十四日):令隴海鐵路管理局:呈一件:高陽濰縣所出布疋,質料精細,似不應列入五等,附呈布樣,乞核示由,顧孟餘。《鐵道公報》,1934年6月18日,第890期 一九八
訓令民政廳訓令:村字第一八零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令各縣政府、警務處、各設治局:為據中國紅十字會高陽分會函現派喬尊榮持函募捐仰依照所示各節辦理並飭遵由,秦德純《察哈爾省政府公報》,1934年6月23日,第480期 二○○
部令:鐵道部訓令:業字第九九七六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十五日):令粵漢鐵路湘鄂段管理局:為高陽濰縣所出土布應按四等收費仰即遵照由。顧孟餘《鐵路旬刊:粵漢湘鄂線》,1934年6月30日,第66期 二○一
車務處通飭第二四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奉令高陽濰縣所出土布應按四等收費自七月一日起實行由。《膠濟日刊》,1934年7月3日,第1069期 二○二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訓令:訓令束鹿區稅務徵收局據辛集商會請免征高陽土布營業稅一案令仰依照中央頒發新標準五項確實審查辦理具報文(八月三十一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8月,第59期 二○三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複本縣核減區公所經費隨糧帶征附加數目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二○五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八〇九號(五月十七日):令高陽縣縣長:據報該縣縣路僅修高河一線寬度未足仰迅速辦理具報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8月16日,第6卷第8期 二○六
度量衡法令製造類雙鉤同在一支點之雙鉤秤應准試製案局指令河北省檢定所,度字第七○六八號,二十三年六月一日據呈為高陽縣檢定分所呈,雙鉤秤是否可行等情,應准試製由。《工業標準與度量衡》,1934年9月,第1卷,第3期 二○七
吏治:呈省政府據高陽縣長楊大實東電請假赴平就醫等情電准請鑒核備案由(二十三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9月,第33期 二○八
訴願:訓令高陽縣縣政府據商人韓鳴琴呈請撤銷處罰一案仰遵令辦理具報由(二十三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9月,第33期 二一○
工作報告平漢鐵路管理局工作報告(二十三年七月份)規定貨等事項:(一)奉部令,以高陽濰縣所出之土布准予此照普通棉紗疋頭四等級費等因。《鐵路月刊:平漢線》,1934年9月,第53期 二一一
行務紀要:津行添設趙縣高陽兩寄莊。《中行生活》,1934年9月1日,第30期 二一二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九三六號(六月六日):令饒陽,肅寜,高陽,博野等縣縣長:為據子牙河務局呈擬議文安等縣代表請修滹沱北堤一案令仰遵照限文到十五日內迅按前定成數籌攤工款報解備用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9月21日,第6卷,第9期 二一四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〇一〇號(六月十六日):令高陽縣縣長:為據視察員梁維新査報該縣各應飭各堤應飭補裁樹株令仰督飭沿河村莊認真栽植並飭會同工巡段切實保護成活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9月21日,第6卷,第9期 二一七
從一般工業制度的演進觀察高陽的織布工業,吳知。《政治經濟學報》,1934年10月,第3卷,第1期 二一九
舊事重提:高陽蠡縣:暴動追紀。《北方公論》1934年10月1日,第81期 二六○
舊事重提:高陽蠡縣:暴動追紀(續)。《北方公論》,1934年10月10日,第82期 二六五
舊事重提:高陽蠡縣暴動追紀(續完)。《北方公論》,1934年11月1日,第83期 二六七
高陽及寶坻兩個棉織區在河北省鄉村棉織工業上之地位(一),畢相輝。《紡織時報》,1934年11月26日,第1139期 二六九
高陽及寶坻兩個棉織區在河北省鄉村棉織工業上之地位(二),畢相輝《紡織時報》,1934年11月29日,第1140期 二七一
公牘:批:鐵道部批:業字第二○三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三日):批河北高陽縣商會主席常翊華等:呈一件,陳明高陽布確系手織土布,懇請仍照五等核收運費由。《鐵道公報》,1934年12月6日,第1033期 二七三
命令:訓令:鐵道部訓令:業字第一二一九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三日):令各鐵路管理局、委員會、公司:訂定高陽布特價按五等收費定於二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實行令仰遵照由。顧孟餘。《鐵道公報》,1934年12月6日,第1033期 二七五
高陽及寶坻兩個棉織區在河北省鄉村棉織工業上之地位(三)、山西推廣種棉計畫,畢相輝。《紡織時報》,1934年12月6日,第1142期 二七七
高陽布訂定特價按五等收費:鐵道部訓令業字第一二一九四號(廿三年十二月三日)(附圖)。《京滬滬杭甬鐵路日刊》,1934年12月7日,第1147期 二七八
通函(第四九四號):高陽布特價,按五等收費,自廿四年一月一日實行。《京滬滬杭甬鐵路車務週報》,1934年12月10日,第19期 二七九
車務處通飭第五一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奉令高陽土布按五等收費自二十四年一月一日實行由。《膠濟日刊》,1934年12月15日,第1207期 二八○
公教消息:高陽縣誌已據實改善。《公教進行》,1934年12月31日,第6卷,第24期 二八一
高陽布業調查記,朱尚英。《紡織週刊》,1935年,第5卷,第2223期 二八三
公牘:本院致宛平昌平高陽縣政府暨西郊區署公函(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國立北平研究院院務彙報》,1935年,第6卷,第6期 二八九
衛生: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複慈母醫院藥劑師牛務賢呈請轉請許可擬照所有證件不符原因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二九○
賑災: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報縣屬雍城等十二村秋後麥苗被水淹沒情形請鑒核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二九二
出版刊物:『高陽織布工業』。《天津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事務月報》,1935年2月1日,第4-5期 二九三
自治:訓令安國縣縣政府該縣第四區區長王貴三委充高陽縣自治指導員仰轉飭遵照由(二十四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3月,第39期 二九五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為再行密陳自治指導員遴選困難情形仍懇由省遴派由(二十四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3月,第39期 二九六
本廳委任令:河北省教育廳委任令:第二零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三月二十日):令郭天錫:為委任試充高陽縣縣立簡易師範學校校長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3月10日,第8卷,第7期 二九七
本廳訓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三八三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三月五日):令高陽縣政府:為據本廳臨時視察員報告視察該縣地方教育情形並擬陳改進意見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3月31日,第8卷,第9期 二九八
清鄉: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一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一
公教進行:安國教區高陽縣堤口村公教進行會成立,文兀兄弟。《公教週刊》,1935年4月21日,第7卷第5期 三○三
關於禁毒重要公文匯錄(三):本府訓令高陽縣長(第一八五四號)。《河北月刊》,1935年5月,第3卷,第5期 三○四
自治:指令高陽縣政府呈為遵令擬具本縣自治實施計畫請鑒核由(二十四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5月,第41期 三○六
會務報告:安國教區高陽縣堤口村公教進行會成立,文元兄弟。《公教進行》,1935年5月17日,第7卷,第13期 三○八
華北之雨量:華北雨量記載圖表:高陽(十五年至十六年):[表格]。《華北水利委員會水文氣象測驗報告》,1935年6月,第1期 三一二
吏治:指令高陽縣縣長楊大實為奉令填造縣長資格審查表並檢證件二件請鑒核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一三
清鄉: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6月,第42期 三一五
公牘:福建省邵武縣政府訓令:民字第一二零一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令第八區長劉友恭:為新收復之高陽一帶應賡續招撫流亡從而組織訓練令仰切實辦理以利推進由,秦振夫。《行政月刊》,1935年6月1日,第2期 三一六
高陽布業調查記(一)。《紡織時報》,1935年6月17日,第1193期 三一七
高陽布業調查記(二)。《紡織時報》,1935年6月20日,第1194期 三一九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五一五七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六月二十日):令高陽縣政府:呈為陳明宋家橋等七村村立小學收教會小學經過,並六合屯村立小學情形,應如何處理,仰乞鑒核示遵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6月30日,第8卷,第17-18期 三二二
清鄉: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四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期 三二四
瑣談:高陽布:高陽布之略厯。《實業雜誌》,1935年7月,第207期 三二五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本年一月至三月辦理自治情形報告表請鑒核由(二十四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期 三三四
自治:指令高陽縣縣政府呈送本縣扶植自治時期進行程式計畫請鑒核由(二十四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期 三三五
公牘:救濟:代電據高陽縣代電報瀦龍河潰決電飭克速堵塞由(二十四年八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9月,第2期 三三六
議案:提議更換高陽縣縣長案(八月二日),李培基。《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9月,第2期 三三七
讀者信箱:河北高陽同和染織廠胡端章君來函,胡端章。《染織紡週刊》,1935年9月18日,第1卷,第7期 三三九
公牘:清鄉:指令高陽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七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九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三四一
公牘:其他:指令高陽縣縣政府據呈據慈母醫院醫士張金鑒等請領證書等情仰遵照由。(二十四年十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1月,第4期 三四三
公牘:清鄉:指令高陽縣縣政府據呈送八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十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1月,第4期 三四五
公牘:清鄉:指令高陽縣縣政府據呈送九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十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1月,第4期 三四六
商主席書牘:複高陽縣長李翊雲(鵬圖)。《河北月刊》,1935年11月,第3卷,第11期 三四七
河北高陽實業界來路參觀。《江南半月刊》,1935年11月16日,第49期 三四八
公牘摘要:函:函長蘆鹽務稽核分所、鹽運使公署(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五日):函送勘查高陽縣鹼地報告書及附圖請查核辦理由。《華北水利月刊》,1935年12月,第8卷,第1112期 三四九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三九六三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七日):令高陽縣政府:二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呈一件為轉呈本縣民眾教育館二十上年度第一期工作報告及第二期進行計畫,請鑒核備案由。《河北教育》,1935年12月15日,第1卷,第9期 三五一
公牘:清鄉:指令高陽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十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十二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1月,第1期 三五三
議案:提議更換淶源大名高陽三縣縣長請公決案(二十五年一月十七日第六三次省委談話會決議通過二十八日第六六○次省委會追認),張吉墉《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1月,第1期 三五四
工作報告:華北水利委員會二十四年十二月份工作報告:(甲)會務事項:(10)協助財政部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計畫改良高陽縣百尺等村鹼地。《華北水利月刊》,1936年2月,第9卷,第12期 三五六
政令:丙、本廳訓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四四九號(中華民國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令高陽縣政府:據本廳督學視察該縣議務教育報告並總核該縣辦理情形指示應行改進各點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1936年4月15日,第1卷,第16-17期 三五七
河北高陽縣舊城村實地調查,王藥雨。《中國農民銀行月刊》,1936年5月30日,第1卷,第5期 三五八
諮四川省政府:賦字第二七一七八號(二十五年六月十二日):據河北高陽商會呈請豁免土布運銷川省營業稅一案諮請轉飭查明辦理,孔祥熙。《財政日刊》,1936年7月10日,第2510期 三六二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二六七一號(七月三日):令財政部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呈一件:為高陽縣百尺等村放淤事件業經派員會商改定施工評劃及進行步驟檢同原擬辦法請鑒核備案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7月18日,第47期 三六四
公牘:場產:財政部第二七二六三號指令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二五、七、一八):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呈報高陽縣百尺等村放淤工程解決辦法之令飭。《鹽務彚刊》,1936年7月31日,第95期 三六七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代電(二十五,五,十四):電知河北省政府已解決高陽縣放淤糾紛。《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8月,第1卷,第1期 三六九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三一號訓令武強、高陽區技術分處處長(二十五,三,二七):派員組織武強高陽兩區技術分處之飭遵。《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8月,第1卷,第1期 三七○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一一五號批示高陽縣良澱村鄉長、鄉副(二十五,六,九):高陽縣良澱村要求退出四村團體之駁斥。《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8月,第1卷,第1期 三七一
會務:大名平鄉高陽武強四區之劃分及各技術分處之成立。《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8月,第1卷,第1期 三七二
會務:高陽縣百尺良澱小關出岸等村引水放淤工程之核定。《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8月,第1卷,第1期 三七三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八○號呈財政部(二十五,五,十五):呈核高陽任邱兩縣放淤糾紛解決辦法。《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8月,第1卷,第1期 三七四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一八九號訓令平鄉大名武張高陽區技術分處(二十五,七,十三):通令各區技術分處轉飭各推廣員填具保證書彚齊呈鑒以憑核奪。《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9月,第1卷,第2期 三七七
報告:高陽區技術分處六月份工作報告(六月三十日)(附表)。《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9月,第1卷,第2期 三七八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一九○號訓令高陽區技術分處(二十五,七,十五):令高陽區技術分處長派員調查武清縣鹼地畝數並籌設改良鹼地協進會。《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9月,第1卷,第2期 三九一
會務:高陽縣百尺村裝置虹吸管。《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9月,第1卷,第2期 三九三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一四六號呈文財政部鹽務稽核總所(二五,六,十八):呈復興辦高陽縣百尺樓堤等村水利之經費預算及分配。《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9月,第1卷,第2期 三九四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四一一號訓令平鄉大名高陽武強四區技術分處(二十五,八,十七):李鹽運使就任本會常務委員兼職之飭知。《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0月,第1卷,第3期 三九六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三七五號訓令平鄉大名高陽武強四區技術分處(二十五,八,廿五):令各區技術分處採集堿土及鑿井處之地層標本以備分析。《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0月,第1卷,第3期 三九七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四一五號訓令平鄉大名高陽武強四區技術分處(二十五,九,十八):奉令通飭屬員砥礪廉隅遵循法理。《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0月,第1卷,第3期 三九九
(二)在製造中之高陽三十吋虹吸管:管口之一門:[照片]。《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0月,第1卷,第3期 四○一
報告:高陽區技術分處七月份工作報告(附表)。《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0月,第1卷,第3期 四○二
計畫:高陽縣百尺村虹吸工程設計大綱(附圖)。《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0月,第1卷,第3期 四○七
計畫:高陽縣百尺小關等村虹吸灌溉工程計畫書。《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0月,第1卷,第3期 四一五
諮四川省政府:賦字第二七一七八號(二十五年六月十二日):據河北高陽商會呈請豁免土布運銷川省營業稅一案諮請轉飭查明辦理,孔祥熙。《財政公報》,1936年10月1日,第101期 四一六
附錄:河北省堿土區改良土壤救濟農村實施方案(二十五年八月):圖(二)高陽縣百尺村附近之堿灘等。:[照片]。《鹽務彚刊》,1936年10月15日,第100期 四一八
附錄:河北省堿土區改良土壤救濟農村實施方案(二十五年八月):圖(一)高陽縣百尺村附近鹼地中所生長之高粱:[照片]。《鹽務彚刊》,1936年10月15日,第100期 四一九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四三六號代電稅警第六區區長高陽區技術分處處長(二十五,十,二十二):駐高陽百尺邨虹吸工程處費用准在該區事業費項下開支之飭遵。《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1月,第1卷,第4期 四二○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四五六號呈文財政部(二十五,十一,三):呈報修改高陽百尺邨放淤工程計畫並請追加經費預算數額。《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1月,第1卷,第4期 四二一
命令:河北省政府令:委任令:委任王峻閣為高陽安新縣清理官產專員由(十一月九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1月,第86期 四二三
報告:高陽區技術分處八月份工作報告(附表)。《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1月,第1卷,第4期 四二四
本省命令:訓令:山東省政府訓令:民副字第一八九○號(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一二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鄉村建設研究院、各縣縣長等:為高陽縣紅十字分會長崔福臻越境募捐藉端招搖一案除諮請河北省政府嚴予懲處外仰知照由。韓複榘、李樹春。《山東省政府公報》,1936年11月8日,第411期 四三○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第五三一號訓令大名高陽平鄉武強四區技術分處(廿五,十二,十四):令四區技術分處詳查所屬各縣本年植棉成功之區域及明年植棉鹼地之畝數列表呈報。《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2月,第1卷,第5期 四三一
命令:河北省政府令:批示:財政廳批高陽縣萬聚恒經理冀寶鑒據呈清苑區稅務徵收局迫令該商保定分銷處照納營業稅等情一案己委員查明辦理仰知照由(十二月十一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2月,第87期 四三三
報告:高陽區技術分處九月份工作報告(附表)。《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2月,第1卷,第5期 四三五
高陽百尺村虹吸工程之開始:(二)開掘千里堤西之進水池:[照片]。《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2月,第1卷,第5期 四四七
高陽百尺村虹吸工程之開始:(三)千里堤東之出水池:[照片]。《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2月,第1卷,第5期 四四八
高陽百尺村虹吸工程之開始:(四)將完成之出水池:[照片]。《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2月,第1卷,第5期 四四九
高陽百尺村虹吸工程之開始:(五)初運到之虹吸管:[照片]。《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2月,第1卷,第5期 四五○
高陽百尺村虹吸工程之開始:(一)郝常務幹事舉行破土禮。《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12月,第1卷,第5期 四五一
國防前線最勞苦的高陽婦女,望雲。《婦女生活(上海1935)》,1937年,第4卷,第5期 四五二
調查報告:河北省各縣二十四年度實施議務教育狀況調查(續):高陽縣:(一)行政組織:本縣議務教育委員會。《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1月15日,第2卷,第1期 四五五
同學消息:個人消息:梁錫輝:曾在天津高陽社會調查所任職兩載。《私立嶺南大學校報》,1937年2月28日,第9卷,第12期 四五七
三八紀念與婦女:國防前線最勞苦的高陽婦女,望雲。《文摘》,1937年4月,第1卷,第4期 四五九
國故文藝:高陽縣府感賦,張廷健。《正風(北平193?》,1937年4月1日,第4卷,第4期 四六一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九三二一號(二十六年五月七日):令高陽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一年來庶政改革實施情形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5月19日,第133期 四六二
本社新社員玉照:河北高陽:張振南:[照片]。《國醫砥柱月刊》,1937年6月1日,第6期 四六三
農話:談談高陽縣的織布業,許警眾。《河北棉產彙報》,1937年6月1日,第27期 四六四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九四四五號(廿六年五月十三日):令高陽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本縣分八個防區由警隊官長各負防剿匪共查禁毒品專責檢送獎懲暫行規則暨分區劃防圖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6月2日,第137期 四六七
抗戰輯錦:河北蠡縣的抗日軍攻入高陽以後。《烽火(西安)》,1938年1月10日,第8期 四六八
抗戰近訊:三、豫北與晉南晉東:安國高陽等縣收復。《戰時民訓》,1938年5月2日,第23期 四六九
各地棉訊:高陽棉織業遷保營業。《華北棉產彙報》,1939年4月15日,第1卷,第2期 四七○
五月份抗敵陣容及世界大事紀:一、抗戰陣容:冀察省軍興八路軍:聯合迫平漢路寇東退,已克復新城高陽安國等地。《新閩月刊》,1939年6月10日,第1卷,第3期 四七二
各地棉訊:高陽織布手工業復興。《華北棉產彙報》,1939年6月15日,第1卷,第4期 四七三
公牘:訓令:河北省公署訓令:民建路宇第三○八三號(八月十七日):令博野蠡縣高陽、任邱文安省間縣知事:為令遵事案據安平縣知事馮夢周呈稱竊職縣地非苦。吳贊周。《河北省公報》,1939年9月11日,第56期 四七四
各地棉訊:高陽運到大批棉紗工廠復興。《華北棉產彙報》,1940年2月15日,第2卷,第2期 四七七
各地棉訊:華北土布工業中心高陽產布計畫復興:與治安確立定有大發展。《華北棉產彙報》,1940年4月15日,第2卷,第4期 四七八
田幼錚(河北高陽):前因促成後果環境出於自造。(附照片),仁。《育英年刊》,1940年6月13日 四八○
函高陽縣公署:第十六號(三十年三月十一日):為函複貴署應先成立地方防疫委員會辦理施療防疫事業由,王揖唐。《華北防疫委員會工作季刊》,1941年3月,第9期 四八一
三、工程方面:乙、水利工程槪況:六、大清河高陽雄縣界內堤防補修工程。《建設總署工作報告》,1941年4月 四八二
戲劇問答:高陽一廠君問:(一)鳴春社李萬春之介弟何名何工。《立言畫刊》,1942年9月19日,第208期 四八三
國立北京醫學院附屬醫院農村診療工作一般:高陽農民待診擁擠情形:[照片]《婦女雜誌(北京)》,1943年2月,第4卷,第2期 四八五
讀者園地:萬縣下高陽郵局陳作羹來函:接閱貴刊一卷五期:捧讀一過:不勝雀躍。《中國醫藥月刊(重慶)》,1944年12月15日,第1卷,第6期 四八六
記高陽實業家李叔良先生,黃欣哉。《工商天地》,1948年6月20日,第3卷,第23期, 四八八
戲劇又一新慧星:高陽劇社成立。《西大週報》,1948年12月11日,第87期 四九○
△第九冊
任丘
任丘近事。《益聞錄》,1886年4月3日,第548期 一
要件:章程類:任邱縣警學兩界公議理財所試辦簡章(未完)。《北洋官報》,1908年10月10日,第1866期 三
本省公牘:河間府任邱縣知縣孔繁譜懲辦民教尋仇報復稟由並批。《北洋官報》,1903年,第37期 五
督憲轅門抄:初八日見,候補道趙秉鈞署任邱縣孔繁譜。《北洋官報》,1903年,第180期 七
畿輔近事:藩轅官報:十一月初一日東明縣耿守恩任邱縣孔繁潽辭赴津。《北洋官報》,1903年第179期 八
畿輔近事:臬轅批示:南宮縣民人李和鎖來司呈控一案、任邱縣孀婦王及氏來司呈控一案、威縣文童高其桐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3年,第154期 九
臬憲批示:任邱縣教民鄭煥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3年,第98期 一○
臬憲批示:任邱縣文童曹純簡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3年,第99期 一二
臬轅批示:任邱縣孀婦王及氏來司呈控一案、天津縣孀婦張李長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3年,第149期 一三
本省公牘:委候補道倪督同搜緝任邱等處土匪劄。《北洋官報》,1903年2月,第39期 一五
時政彚紀:吏政:直隸任邱縣知縣王蕙蘭告病遺缺。《北洋官報》,1903年7月26日,第129期 一六
畿輔近事:藩台批示:任邱縣舉人劉世駿等公稟籌設農學請飭辦由。《北洋官報》,1904年,第475期 一七
折片摘要:直督袁奏前署任邱縣知躲試用知縣孔繁潽諱盜不報。《北洋官報》,1904年,第532期 一八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任邱縣西大塢村董事劉梓如等呈。《北洋官報》,1911年1月2日,第2658期 一九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任邱縣民人孟廣孝來司呈挫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6月,第359期 二○
文牘錄要:河間府遵飭查明任邱縣差役下鄉情形稟並批。《北洋官報》,1904年11月,第522期 二一
折片摘要:直督袁奏任邱縣知縣周斯億奏參革職遺缺。《北洋官報》1904年11月,第495期 二三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任邱縣從九李榮山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2月,第575期 二四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具呈附貢生薛兆春等系任邱縣人。《北洋官報》,1905年3月,第617期 二五
畿輔近事:藩台批示:任邱縣民人宋仁增等呈。《北洋官報》,1905年5月,第677期 二七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任邱縣生員崔式之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7月,第721期 二八
畿輔近事:藩台牌示:任邱縣知縣淩洪才撤任遺缺。《北洋官報》,1905年8月,第765期 二九
本省近事:藩台牌示:任邱縣典史章平封撤任遺缺。《北洋官報》,1906年2月14日,第938期 三○
本省近事:督憲劄飭任邱縣阮令。《北洋官報》,1906年2月17日,第941期 三一
本省近事:籌款總局批示:任邱縣商人翟鎮國具稟。《北洋官報》,1906年3月9日,第963期 三二
本省近事:學台批示:任邱縣附生王燦稟請入翻譯儲才所事。《北洋官報》,1906年7月10日第1112期 三三
文告錄要:保定警務處批示:任邱縣監生潘慶榮等複控邢玉珂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第1430期 三四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准補任邱縣知縣胡商彝。《北洋官報》,1907年4月20日,第1336期 三五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村正李葆誠等稟呈。《北洋官報》,1907年5月16日,第1362期 三六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文童劉希得稟呈。《北洋官報》,1907年6月16日年,第1432期 三七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文童劉希德稟呈。《北洋官報》,1907年6月19日,第1396期 三八
文告錄要: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任邱縣監生潘慶榮等稟控邢玉珂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7月21日,第1428期 三九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任邱縣村正監學賈雲圖等稟請款難籌辦緩立學堂等情,北洋官報》,1907年7月23日,第1430期 四○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棗強縣民人張瀟來司呈控一案、任邱縣職員顏振富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11月28日,第1558期 四一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署南宮縣知縣徐樹廷已調署任邱縣所遺員缺。《北洋官報》,1907年12月03日,第1563期 四二
報告:查視任邱縣學務情形報告。《直隸教育雜誌》,1908年,第19期 四三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職員顏振富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2月7日,第1649期 四四
公牘錄要:任邱縣徐令樹廷稟遵飭勸辦農田水利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6月27日,第1761期 四五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任邱縣監生王化儒呈抱告孫王應槐。《北洋官報》,1908年7月21日,第1785期 四六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任邱縣警董武生崔士元稟訴聲明優劣請示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8月9日,第1804期 四八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高等小學堂肄業生夏清瑞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8月15日,第1810期 四九
公牘錄要:任邱縣徐令樹廷稟學台學警無的款請仍由畝捐籌撥並呈公議理財所試辦簡章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9月17日,第1867期 五○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監生侯子植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8年10月3日,第1859期 五一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錄要:任邱縣稟請借高等小學堂備作行轅由。《北洋官報》,1908年10月5日,第1861期 五二
要件:章程類:任邱縣警學兩界公議理財所試辦簡章(續昨報)。《北洋官報》,1908年10月11日,第1867期 五三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任邱縣管河縣丞王裕幹署事期滿遺缺飭准補是缺之陳啟鵬赴任。《北洋官報》,1909年1月7日,第1952期 五五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民人張廷蘭來司呈控一察, 五六
文告錄要: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任邱縣鎮董薜菊田等稟請另委巡官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2月6日,第2000期 五七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任邱縣紳民李浚祥等稟留巡官李松臣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3月31日,第2025期 五九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天津縣唐則瑀升補易州遺缺擬以任邱縣胡商彝調補。《北洋官報》,1909年4月9日,第2034期 六○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民人郭書林呈。《北洋官報》,1909年5月27日,第2082期 六二
文告錄要:督憲批示錄要:任邱縣徐令樹廷詳遵飭查明水鄉一帶銷售蘆葦席片。《北洋官報》,1909年6月19日,第2151期 六三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任邱縣文童賈萬川稟據情複陳懇恩作主速賞飭查以救蟻命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6月25日,第2111期 六四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文童彭長春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6月28日,第2114期 六五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孀婦馬于氏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7月2日,第2118期 六六
公牘錄要:任邱縣監生李樹田等稟懇派炮船維固欽堤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8月6日,第2153期 六七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任邱縣水區村正副張金懷等具稟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8月6日,第2153期 六八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文生馬松波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8月8日,第2155期 六九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任邱縣知縣缺以候補知縣怡欽請補。《北洋官報》,1909年8月10日,第2157期 七○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署任邱縣典史蔣士楨調辦。《北洋官報》,1909年10月3日,第2211期 七一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文生謝晉卿等呈。《北洋官報》1909年11月17日,第2256期 七二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生員馮文熙等呈。《北洋官報》,1909年1月1日,第1946期 七三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董事崔蘊章等呈。《北洋官報》,1910年4月2日,第2382期 七四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監生張振苓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5月5日,第2415期 七六
文告錄要:清河道批示:任邱縣職員陸化源等呈。《北洋官報》,1910年6月24日,第2466期 七七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民人周寳善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8月25日,第2527期 七八
公牘錄要:任邱縣張令祖詠稟調查戶口催辦員到境及籌辦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9月18日,第2551期 七九
公牘錄要:直隸巡警道詳核明任邱縣調查戶口門牌應由該縣自備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9月20日,第2553期 八○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學生劉子真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9月285日,第2561期 八二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任邱縣監生陳之蘊等稟控馬松波等搶割葦地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11月4日,第2628期 八四
公牘錄要:任邱縣怡令欽稟禁使小錢整頓市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1月10日,第2604期 八五
公牘錄要:任邱縣詳創辦初等女學堂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11月9日,第2613期 八七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任邱縣委張祖厚署理。《北洋官報》,1910年11月21日,第2615期 八八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任邱縣民人周寳善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11月25日,第2619期 八九
文告錄要:保定府批示:任邱縣村董郭珍升等稟。《北洋官報》,1910年12月2日,第2626期 九○
畿輔近事:請獎任邱募兵出力紳書。《北洋官報》,1911年1月4日,第2800期 九一
公牘錄要:直隸提學司詳任邱縣自治會員何培蒼捐助女學經費照案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1月17日,第2672期 九二
公牘錄要:直隸提學司詳已故任邱縣村董尹尚忠獨力興學請移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1月18日,第2673期 九四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任邱縣監生陳之蘊等呈。《北洋官報》,1911年4月4日,第2739期 九五
文告錄要:直隸禁煙總局批示:任邱縣詳設立戒煙會由。《北洋官報》,1911年5月4日,第2769期 九六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檢察廳批示:據任邱縣生員張蘭芬上訴張履和等一案。《北洋官報》,1911年5月31日,第2796期 九八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檢察廳批示:任邱縣童生趙松亭上訴周樹祺等一案。《北洋官報》,1911年6月2日,第2818期 九九
奏議錄要:直隸提學司詳任邱縣俊秀崔憲章等捐地助學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7月19日,第2845期 一○○
文告錄要: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任邱縣文生郭殿甲等呈。《北洋官報》,1911年8月3日,第2860期 一○一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任邱縣公舉孝廉方正廩生崔喬嶽。《北洋官報》,1911年8月12日,第2869期 一○二
文告:藩台牌示:任邱縣管河縣丞陳啟鵬病故遺缺以河工試用縣丞丁惟棠諮補。《北洋官報》,1911年10月14日,第2932期 一○三
文告:直隸高等審判廳批示:任邱縣武生李芳植等呈。《北洋官報》,1911年11月3日,第2952期 一○四
呈批:民政長批任邱縣人崔汝為呈圈地升糧稅契情甘遵斷並無反抗請詳察賞示。《直隸公報》,1913年,第3504期 一○五
呈批:民政長批任邱縣商民牛清峻稟邢壽昌統眾殺斃伊父牛連邦。《直隸公報》,1913年5月17日,第3493期 一○六
進行會紀事直隸趙北口函雲.五月十七日.任邱公教進行會開成立會。《善導月報》,1913年5月,第2期 一○七
直隸獻縣任丘近事匯志。《聖心報》,1915年12月,第29卷,第12期 一○八
將軍銜督理直隸軍務巡按使朱家寶奏為直省民國四年秋禾被水被旱被雹被蟲案內曲陽任邱二縣災歉分數懇恩蠲緩糧租仰祈聖鑒折(洪憲元年二月十二日)。《政府公報》,1916年2月12日,第43期 一一○
財政部奏遵核直隸省四年秋禾被災案內曲陽任邱二縣蠲免緩徵糧租各數與例相符請訓示折(洪憲元年三月二十一日),陸征祥。《政府公報》,1916年3月21日,第83期 一一二
公文奏摺本部奏遵核直隸省四年秋禾被災案內曲陽任邱二縣蠲免緩徵糧租各數與例相符請訓示文三月二十一日。《稅務月刊》,1916年3月21日,第3卷,第29期 一一四
專件:減刑(計命令一件呈二件):大總統令:司法總長朱深呈直隸任邱縣監犯薛榮章等。《司法公報》,1918年3月11日,第90期 一一六
省署批示:直隸省長公署批:第一四二零號(中華民國八年十一月八日):原具呈任邱縣公民趙廷傑等:呈知事任意勒罰懇請派委查辦由。《直隸公報》,1919年11月8日,第5801期 一一九
文苑文錄:任邱三節婦傳。《中正》,1920年5月15日,第1期 一二○
任邱紳民請獎縣農會長。《實業來複報》,1922年,第1卷,第40期 一二二
饒陽任邱間在路上乞食之災婦:照片。《救災週刊》,1920年,第5期 一二四
任邱李公墓表。《四存月刊》,1923年,第17期 一二五
廳令:本廳指令第二一八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五日):令任邱縣知事:呈教員高書香捐款興學請查核給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15日,第7卷,第5期 一三○
廳令:本廳指令第二六四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令任邱縣知事:呈報委任白秉璋充青塔兩級小學校長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16日,第7卷,第5期 一三一
廳令:本廳指令第三零七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七日):令任邱縣教育局:呈報勸學情形並送勸學白話一冊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17日,第7卷,第5期 一三三
廳令:本廳指令第六一八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令任邱縣知事:呈送教育會議議決進行案件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21日,第7卷,第7期 一三五
廳令:本廳指令第六一九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令任邱縣知事:呈報梁召村成立兩級小學情形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21日,第7卷,第7期 一三六
本廳指令第六九一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令任邱縣知事:呈長豐私立高級初級小學校長辭職請委李憲章接充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25日,第7卷,第8期 一三七
本廳指令第七三六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令任邱縣知事:呈小學職教員熱心教育捐貲興學並送事實表請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26日,第7卷,第8期 一三八
本廳指令第一一三二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一日):令任邱縣知事:呈送董事會議決整頓學務辦法清折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1日,第7卷,第9期 一四○
本廳呈第一零二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三日):呈為懇請給獎事案據任邱縣知事。《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13日,第7卷,第9期 一四二
公牘:本廳呈第一零三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三日):呈為懇請給獎事案據任邱縣知事袁澍滋轉據教育局局長。《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13日,第7卷,第10期 一四四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二七零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三日):令任邱縣知事:呈送龐濟川捐貲興學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13日,第7卷,第10期 一四五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二七一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三日):令任邱縣知事:呈遵令造送高書香捐貲興學事實表請給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13日,第7卷,第10期 一四六
廳令:本廳指令第五一七六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令任邱縣知事:呈報師範請習所歸併高小即令校長兼充所長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1月23日,第7卷,第1期 一四八
廳令:本廳指令第五三五三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令任邱縣知事:呈舉瓣小學觀摩展覽等會並送簡章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1月27日,第7卷,第1期 一四九
本廳指令第七零五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十日):令任邱縣知事:呈教育局長範愚山辭職另選合格人員並送履歷請擇委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10日,第8卷,第5期 一五一
廳令:本廳指令第七一九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八日):令任邱縣知事:呈請委任魏漢橋接充縣立兩級女校校長並送履歷曆請備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8日,第8卷,第7期 一五二
報告:任邱縣教育經過狀況及進行計畫:十三年經過狀況。《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4月30日,第8卷,第12期 一五三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五三九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令任邱縣教育局:呈送十三年分教育經過暨本年進行計畫清折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5月16日,第8卷,第12期 一五七
交通部通告(二則)(中華民國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為通告事據高陽任邱等電報局電稱現有軍隊派員檢查往來電報如有延扣情事局不負責等語。《政府公報》,1928年5月23日,第4337期 一五八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訓令:第六十二號(中華民國十七年八月+日)令任邱、雄縣、霸縣等縣縣長:令任邱等十四縣嚴加防護河堤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28年8月23日,第23期 一五九
河北省政府民政廳訓令:吏字第一八九號(中華民國十七年十月二日):令任邱縣縣長邵鴻基:辦事勤能傳令嘉獎以昭激勸由,孫奐侖。《視察特刊》,1928年10月2日,第1期 一六一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二八三號(十月二十四日):令任邱縣縣長:據河北河務局呈請擬備價收回白洋澱淤地指令照準仰該縣長查照辦理具報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0月24日,第2期 一六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三三五號(十一月六日):令天津,大城,任邱等縣縣長:仰從嚴取締載重大車通行津保汽車路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1月6日,第2期 一六六
訓令:第一一〇七號(七月十六日):令任邱,文安縣縣長:據大清河河局呈誧派撥炮船巡警駐工守護等情仰即派撥具報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11月6日,第2卷,第10期 一六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一七四一號(十二月十日):令任邱縣建設局局長劉之屛:呈報籌設縣內電話線情形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2月10日,第3期 一六九
警政:指令任邱縣公安局長呈擬整飭警務辦法三條請飭縣施行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月12日,第4編 一七一
自治:指令任邱縣縣長呈報籌辦劃區編村經過情形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月12日,第4編 一七二
警政:訓令任邱縣縣長嚴査該縣公安局長李崇鈖行動具報察核由(一月二十二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月22日,第4編 一七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五三五號(二月二日):令任邱縣縣長邵鴻基:呈複墊付白洋澱地價縣無存款並請派員持平辦理以免糾紛請鑒核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2月2日,第5期 一七五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指令:第六○三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八日):令任邱縣縣長:呈送塾師傳習所簡章請備案由,李煜瀛、李書華。《北平大學區教育旬刊》,1929年2月8日,第2期 一七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一〇〇四號(二月二十八日):令任邱縣建設局:呈擬具修築該縣道路辦法計畫書請核示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2月28日,第6期 一七八
任邱縣縣長歸化記略,高慶隆達尼老譯。《聖心報》,1929年3月,第43卷,第3期 一八○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訓令:第七二五號(中華民國十八年三月六日):令任邱縣縣長:案據視學張陳卿報告該縣學務情形,李煜瀛、李書華。《北平大學區教育旬刊》,1929年3月6日,第6期 一八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五六〇號(三月二十一日):令天津靜海靑縣大城,任邱高陽新安清苑縣長:仰協助汽車路局整理津保路工程事宜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3月21日,第7期. 一八九
吏治:指令束鹿縣縣長呈遵飭查覆該縣代征任邱縣租糧地之糧租系以糧解庫及租交邊姓情形由(四月十三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13日,第5編 一九二
自治:指令任邱縣長呈送區長王德生等六人履歷由。《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4月17日,第5編 一九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二六七號(六月二十八日):令靜海,清苑,任邱:高楊縣縣長:令負責維持津保汽車路由,溫壽泉。《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6月28日,第10期 一九五
視察任邱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29年,第2期 一九七
自治:呈複省政府據任邱縣呈複清河口與尹鄭村分村經過情形請鑒核由(七月四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7月4日,第7編 二○二
吏治:訓令任邱縣長邵鴻基嗣後審案不准再用刑訊並仰將自本年一月起辦理放足每月所罰各款逐條切實聲複從新造報由(七月十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7月10日,第7編 二○四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指令:第三五五號(十月二日):令任邱縣建設局:呈一件呈報全縣養蜂種類數目飼養方法請鑒核備案由,李竟榮。《河北農礦公報》,1929年10月2日,第2期 二○五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訓令:第五三五號(五月一日):令任邱縣縣長:據視察員何簡報任邱鑿井辦法仰認真辦理隨時具報由。李競榮。《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第9期 二○六
視察任邱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30年,第3期 二○八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訓令:第一一號(一月九日):令任邱縣長:應提倡養蜂擴充苗圃仰遵照由。李竟榮。《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1月9日,第5期 二一二
公牘:來呈:視察委員張海濱任邱縣長葉震霄會呈籌募民生銀行股款情形文(中華民國十八年十二月七日),張海濱、葉震霄。《河北工商月報》,1930年12月7日,第1卷,第14-15期 二一三
吏治:訓令任邱縣長切實硏究黨議接近民眾遵辦具報由。《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12月19日,第9編 二一五
祠廟:訓令文安縣、任邱縣關於天齊廟產仍遵照省令辦理由。《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12月27,第9編 二一六
公牘:吏治: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政字第五五零號令高陽縣長案查前據任邱縣公民李子佩等呈,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第2期 二一九
公牘自治河北省民政廳訓令籌字第二零八號令任邱縣長案據該縣大尚屯裡長齊祥麟等,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第2期 二二一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公字第五八二七號令任邱縣縣長呈轉請印發護照以便赴津起運軍衣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第3期 二二三
賑災:呈複省政府任邱縣呈以蘇家莊等村水災奇重請款振濟等情似可由縣救恤由,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第3期 二二四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四九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令任邱縣縣長:據視察員劉興仁報告視察任邱縣各情形仰遵照指示各節辦理由,何玉芳。《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3月19日,第11期 二二六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訓令公字第一八○號令雄、任邱縣縣長案奉省政府訓令以據任邱、該縣地方各機關呈為,王玉科。《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6期 二二八
賑災指令任邱縣長呈據賑務會呈商會遺失水災捐啟收據請鑒核示遵由,二十一年六月日。《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7期 二三六
自治,指令任邱縣長呈報縣自治籌辦處成立日期及請由行政狀紙加收經費各情形請核示由,二十一年六月日。《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7期 二三七
自治,指令任邱縣長呈覆劉秀如控羅慕周當選鄉長資格不合一案業經和解情形請查核由,二十一年六月日。《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7期 二三八
自治,指令任邱縣長呈擬完成自治應需經費數目及籌款辦法並送預算表請核示由,二十一年六月日。《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7期 二三九
第六區視察員傅騰鵠視察任邱縣各項情形報告書,民國二十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7月,第3期 二四一
賑災:指令高陽、任邱縣縣長會呈勘明任邱縣蘇家莊等村被災情形並請撥發春振以資救濟由,二十一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7月,第8期 二四四
禮俗:指令任邱縣縣長呈請將放足罰款撥作民眾教育傳習所開辦費由,廿一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10期 二四五
其他:呈報省政府據任邱縣呈發現東北民眾抗日救國會遼西分會募捐一案請核示由,二十一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1期 二四七
振災:代電任邱縣縣政府據報古洋瀦龍河二次水漲各村被淹飭詳勘具報由,二十一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1期 二四九
廳令:委任狀:河北省實業廳委任狀:第七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委任鄭省三為任邱縣第一工廠廠長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10月25日,第18期 二五○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六一九六號(十二月二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呈送修治縣路計畫書及圖說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2月2日,第5卷,第3期 二五一
調查報告:任邱一瞥。《泊聲》,1933年,第2期 二五三
河北任邱縣民眾教育傳習所簡章。《教育與民眾》,1933年,第4卷,第6期 二五六
醫藥問答,任邱楊書簡先生問。《家庭週刊》,1937年,乙種 二五七
訓令:河北省民政廳訓令:勤字第三五號(不另行文)(二十二年一月+日):令各縣縣政府、各特種公安局、都山設治局:據任邱甯晉等縣呈請通緝表列各案逸匪等情仰一體恊緝由(附表)。《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1月,第1603期 二六○
指令:河北省建設廳指令:第四○二號(二十二年一月):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呈送修治縣路計畫圖說及分期表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1月,第1605期 二六二
代郵:河北任邱清真寺等。《月華》,1933年1月15日,第5卷,第2期 二六四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二七三號(不另行文)(二十二年一月十六日):令天津市政府、各特種公安局、各縣縣長:據任邱等縣呈請通緝張德林等逸犯各案等情仰飭屬恊緝務獲解究由(附表)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1月16日,第1592期 二六五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第四○五號(不另行文)(二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令各縣縣政府、各特種公安局、天津市政府、都山設治局:據任邱等縣呈請通緝逸匪等情仰一體恊緝由(附表),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1月21日,第1601期 二六七
保衛: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上年十一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二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2月,第15期 二六九
倉穀: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調查倉儲事項列表請鑒核由,二十二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2月,第15期 二七○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儉字第三○○號(二十二年三月+日):令任邱縣長:呈據索寳琨與李廷模張福斌等互控一案業經和解請銷案由,魏鑒。《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第1639期 二七一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一二九六號(二十二年三月七日):令天津市政府、各特種公安局、各縣縣長、都山設治局:據任邱等縣呈請通緝逸匪王占鼇等仰一體協緝由(附表)(不另行文),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7日,第1649期 二七三
各縣罰金月報:任邱縣(二十一年十月分罰金)。《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15日,第1642期 二七五
河北省財政廳批:第六四號(二十二年三月十六日):具呈人楊萬發:呈一件請承包任邱、安新、雄縣文安大城五縣漁業稅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15日,第1658期 二七六
保衛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報客民王洛在途被刦獲犯勘訊情形由,二十二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7期 二七七
本省民教消息:任邱縣民眾教育傳習所第二期學員畢業典禮。《河北省立民眾教育實驗學校週刊》,1933年4月,第21期 二七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一八一六號(四月十八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呈報修治道路辦法及無需徵收土地情形請鑒核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4月8日,第5卷,第7期 二八一
監察:彈劾案件:提劾河北任邱縣長李新榜貪贓枉法瀆職殃民案:本院移付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文(第七一號,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監察院公報》,1933年4月22日,第19期 二八三
指令:河北省財政廳指令:第一○四五六號(二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送劉進忠控龐鐘嶽抗不稅契案補抄供詞暨情形由。魯穆庭。《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24日,第1690期 二八六
保衛: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請將匪犯畢成龍房產充作校舍請示由廿二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5月,第18期 二八九
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七五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五月):令任邱縣縣長:據視察員呈報視察該縣辦理度量衡劃一情形由。史靖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5月,第25期 二九○
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二六五九號(二十二年五月六日):令易縣縣長、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仲呈報舉行植樹情形並送相片書表宣傳品等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5月6日,第1703期 二九二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九九八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本縣第二期民眾教育傳習所學生試卷等件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5月25日,第6卷,第17期 二九三
保衛: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副總團長何蔭檀等履歷請給獎由,二十二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6月,第19期 二九四
自治:訓令任邱縣縣政府據視察員報告該縣各期自治未辦竣事項仰速趕辦由,二十二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6月,第19期 二九五
諮:諮財據任邱縣代電為十二連橋年久失修可否將發商生息之連橋存款撥作修補之費等情諮請査核辦理文(六月五日),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6月5日,第5卷,第9期 二九六
河北省實業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九三七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七月四日):令大城、霸、文安、任邱、安新、雄縣縣長:奉令據冀魯區海洋漁業管理局塘大辦事處呈請通令保護漁業一案仰遵照由。史靜寰。《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7月4日,第27期 二九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九七七號(七月十日):令任邱縣縣長:准財政廳諮為該縣修理十二連橋準將該款生息撥補一次等因仰遵照辦理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7月10日,第5卷,第10期 三○○
國內消息:河北蝗災區域擴大(任邱通信)。《昆蟲與植病》,1933年7月21日,第1卷,第21期 三○二
保衛:訓令饒陽、任邱、撫寧等准保衛委員會函令各縣適齡壯丁及從速選舉副總團長等情由,二十二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1期 三○四
自治: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請將第七區長張文田與第八區長張希賢對調由,二十二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2期 三○六
批:第二〇〇號(九月五日):具呈人任邱縣第八區關城村村長張鑒涵等:呈一件呈為滹沱河款攤派不公請委員秘査真象以求豁免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9月5日,第5卷,第12期 三○七
自治:指令任邱、平山縣縣政府呈送前四期自治事項辦理情形總報告。《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3期 三○八
長蘆鹽運使公署公牘:函:第一一七號(二十二年十一月三日):為商人複昌裕續租任邱三分三引岸一案請査核見複以便會商出結轉呈由。《蘆鹽週報》,1933年11月3日,第33期 三○九
長蘆鹽運使公署公牘:批:第七五號(二十二年十一月三日):批綱總商人劉景泉等:呈一件為商人複昌裕續祖蘇遐昌西店任邱三分三引岸循例加結請轉呈備案由。《蘆鹽週報》,1933年11月3日,第34期 三一○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七四六零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本縣舉行識字運動大會宣傳等品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12月23日,第6卷,第36期 三一一
保衛: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上年十一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月,第26期 三一二
長蘆鹽運使公署公牘:訓令第三四四號(二十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令蘆綱公所:奉署令複昌裕、昌德續租任邱引岸應承接上屆租滿日期起算發還原呈結狀合同令仰遵照辦理由。《蘆鹽週報》,1934年1月25日,第47期 三一四
報告任邱河間兩縣被匪災慘重擬酌撥振款救濟請公決案,民國二十三年二月六日省府委員會第五○八次會議,魏鑒。《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6日,第27期 三一五
長蘆鹽運使公署公牘:函第四六一號(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函複任邱縣每年應銷額數請查明該縣商人繳稅數目核辦見複以便會核轉呈由。《蘆鹽週報》,1934年2月21日,第49期 三一九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九二一號(二月二十六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乙件呈送楊樹楓案答辯書及原卷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2月26日,第6卷,第5期 三二○
自治: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報本縣奉令並區減費規畫情形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9期 三二一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一九四七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四月七日):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本縣實驗區推廣區續報民眾學校槪況等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4月7日,第7卷,第10期 三二三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〇三三號(四月二十三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呈送王廣錄訴願書正本並懇暫將原卷髮還以資答辯再行呈核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4月23日,第6卷,第7期 三二四
批示:批:第八九號(四月三十日):原具呈人任邱縣宋村宋錫朋等:呈乙件請求剷除灘地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4月30日,第6卷,第7期 三二五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五六五號(五月二十四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呈複辦理白洋村鄉地王振山率眾擅伐堤樹一案情形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5月24日,第6卷,第8期 三二六
命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指令:指令任邱縣縣長據呈複辦理各局裁減經費情形應准照辦文(五月二十六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26日,第56期 三二八
保衛: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四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三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1期 三二九
自治: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二十三年四月份辦理第五期自治經過情形報告表由,二十三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1期 三三一
禁煙: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戒煙所另造預算請鑒核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7月,第32期 三三二
自治: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鈐模截角鈐記請鑒核由,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7月,第32期 三三三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三三一五號(七月三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呈送王廣祿等訴願案答辯書請鑒核審理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7月3日,第6卷,第10期 三三四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四一九八號(八月二十三日):令任邱縣縣長:呈一件呈報嚴催業堤各村鄉長副將窩鋪一律搭齊撥夫上堤看守由,林成秀。《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8月23日,第6卷,第11期 三三七
禁煙: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遵禁煙考績報告表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5期 三三八
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報王戍被綁救回獲犯高黑訊供情形由,二十三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6期 三三九
其他: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本年九月份戶口變動表由,二十二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2月,第25期 三四一
提議更調任邱縣縣長案,民國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省府委員會第四九六次會議,魏鑒。《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2月22日,第25期 三四二
清鄉:呈省政府據任邱省政府呈送匪犯田洛庚一案審核無誤請核示由。《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2月29日,第25期 三四三
文藝:任邱縣韓禮泉事畧。《保定新青年》,1935年,第3卷,第7期 三四五
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四八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一月十四日):令各縣縣政府、任邱平鄉縣簡易師範學校(另附名單):為擬定縣立師範補習課程辦法及分派議務教育實驗擬實習辦法仰遵照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1月14日,第8卷,第1-2期 三四七
清鄉:指令任邱縣政府呈送十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9期 三五○
命令:訓令:交通部訓令:第七○○號(二十四年二月五日):令郵政總局:為據河北電政管理局呈報關於任邱郵電合設情形到部除指令准如所擬說明書第六項辦法辦理外合行抄發說明書一件令仰知照並轉飭與電局妥商辦理由,朱家驊。《交通公報》,1935年2月5日,第637期 三五一
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一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3月,第40期 三五四
命令:指令:交通部指令:第四四九七號(二十四年三月十六日):令郵政總局:呈一件,為呈報任邱郵電兩櫃設置情形,請核示由,朱家驊。《交通公報》,1935年3月16日,第648期 三五六
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1期 三五七
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1期 三五八
自治,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扶植自治時期實施計畫由,二十四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1期 三五九
禁煙,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為呈送戒煙所經費等清冊請鑒核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5月,第42期 三六一
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三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5月,第42期 三六二
印花稅:財政部指令河北印花煙酒稅局:據呈任邱縣商會請勿施行新印花稅法應毋庸議仰轉飭知照由(五月二十一日)。《稅務公報(南京1932)》,1935年5月21日,第3卷,第11期 三六四
本省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七四二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八月八日):令任邱縣政府:呈送民眾教育館二十四年度進行計畫請鑒核由。《河北教育》,1935年8月8日,第1卷,第2期 三六六
任邱的現社會。《政治評論》,1935年8月15日,第167期 三六七
監察:河北任邱縣縣長李新榜枉法殃民貪污瀆職案: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二十四年度鑒字第二六六號,二十四年八月二十日)。《監察院公報》,1935年8月20日,第46期 三七○
議案:提議更換任邱縣縣長案(八月二日),李培基。《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9月,第2期 三七三
公牘: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據呈送八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十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4期 三七五
公牘: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據呈報縣長巡視清鄉破獲鄰近盜案情形請鑒核等情仰候省政府暨高檢處核示由(二十四年十一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1月,第5期 三七六
吏治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複趙茂林等呈控政務警長王桂林勒索民財一案傳訊情形由,二十三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12月,第37期 三七七
商主席書牘:複任邱縣長李覺人(天民)。《河北月刊》,1935年12月,第3卷,第12期 三七八
自治,指令任邱縣縣政府呈送本縣呈薦自治指導員履歷表請擇委由,二十三年十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12月,第37期 三七九
本會紀事:本會河北省任邱縣分會來函報告:敬啟者,職會梁溝村,熟心會務。《道德半月刊》,1936年第3卷,第5期 三八一
公牘:婚書:訓令河間、任邱、遵化等縣縣政府為奉省政府指令准照財政部以各縣貼廢舊印花婚書無法揭落應送繳核銷仰遵照由。《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第1期 三八三
公牘:清鄉:指令任邱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一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五年二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2月,第2期 三八五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秘字第三一五一號(七月二十五日):令河北省政府:呈一件呈報更調固安沙河任邱三縣縣長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7月25日,第53期 三八七
公牘摘要:長蘆鹽區改良鹼地委員會堿字八○號呈財政部(二十五,五,十五):呈核高陽任邱兩縣放淤糾紛解決辦法。《改良鹼地月刊》,1936年8月,第1卷,第1期. 三八八
調查報告:河北省各縣二十四年度實施議務教育狀況調查:任邱縣:(一)行政組織:本縣議教委員會,由委員五人常務委員四人組職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6年10月15日,第1卷,第4期 三九一
調查報告:冀察平津農業試驗及推廣機關調查報告(三):河北省之部:任邱縣:任邱縣政府農場(公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6年10月15日,第1卷,第4期 三九三
命令:河北省政府令:指令:指令前、現任任邱縣縣長李天民、楊雨田據會呈結報該、李前縣長任內交代業經核明仰知、遵照由(十一月十九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1月19日第86期 三九五
公牘:婚書:諮印花煙酒稅局為奉省令關於河間任邱等六縣繳送粘貼舊印花空白婚書已由稅務署核銷不再發還應准照辦等因請查照由。《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12月,第1期 三九六
繼華北日軍大演習後之二十九軍大演習,二十九軍演習學生向任邱集中[彩色照片]。《東方雜誌》,1936年12月1日,第33卷,第23期 三九八
華北我軍大演習,華北日軍大演習:參加演習部隊開往任邱集中:照片。《世界軍情畫報》,1937年,第7期 三九九
臬憲批示:任邱縣文童潘順意來司稟控一案。《北洋官報》,1903年,第39期 四○○
任邱縣任將軍墓照片。《河北月刊》,1937年3月15日,第5卷,第3期 四○一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秘字第八二六三號(廿六年三月十七日):令河北省政府:呈一件據任邱縣呈報遵諭修築任將軍墓情形暨修築費如何支付請鑒核示遵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3月17日,第117期 四○二
調查報告:河北省任邱縣地方實際情況調查報告。《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5月15日,第2卷,第5期 四○三
調查報告:河北省各縣苗圃之現況:任邱縣苗圃(縣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6月15日,第2卷,第6期 四一七
調查報告:河北省各縣一般的社會教育機關調查:任邱縣:任邱縣立民眾教育館。《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8月15日,第3卷,第2期 四一八
本社新社員玉照:河北任邱劉秋江照片。《國醫砥柱》,1938年9月15日,第1卷,第89期 四二○
任邱縣南的祭雹神。《新輪》,1941年,第3卷第2期 四二一
主動配合正面作戰,晉察冀八路軍克復城鎮摧毀堡壘:攻克任邱城:照片。《晉察冀畫報》,1944年,第6期 四二三
工作硏究,怎樣發動婦女?:節河北省任邱縣婦聯會主任劉俠同志的講話。《翻身》,1948年,第6期 四二四
任邱四個小學是這樣接近的羣眾。《冀中教育》,1948年8月15日,第1卷,第1期 四二五
△第十冊
文安
督憲批示:具呈文安縣民婦崔郭氏案已批。《北洋官報》,1903年5月13日,第81期 一
藩轅牌示:文安縣管河主簿李家駒病故遺缺。《北洋官報》,1903年6月14日,第108期 二
文牘錄要:直督袁諮革文安縣典史並請留缺外補文。《北洋官報》,1903年8月17日,第139期 四
畿輔近事:學校司批示:據文安縣勝芳鎮王恒等稟。《北洋官報》,1904年3月23日,第280期 五
畿輔近事:學校司批示:據文安縣附生王樹森稟投考未取懇給川資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4月26日,第312期 六
文牘錄要:直督袁飭文安縣郭令理結案件毋任牽累劄。《北洋官報》,1904年6月4日,第348期 七
畿輔近事:學校司批示:據文安縣小學堂監督大挑教諭陳治宜等稟請存案由。《北洋官報》,1904年6月6日,第351期 八
畿輔近事:學校司批示:文安縣武生紀華鑾稟開辦學堂擇人為要一案。《北洋官報》,1904年6月22日,第367期 九
文牘錄要:文安縣稟縣境千里堤沖刷決口趕辦堵築由並批。《北洋官報》,1904年7月12日,第386期 一○
畿輔近事:藩台牌示:文安縣訓導高振淇以不謹參動遺缺。《北洋官報》,1904年12月,第531期 一二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文安縣生員趙潤如等稟。《北洋官報》,1905年5月,第665期 一四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具稟文安縣魚蝦經紀邢清和批。《北洋官報》,1905年6月4日,第695期 一五
畿輔近事:藩台批示:據文安縣秤行經紀邢清和呈。《北洋官報》,1905年6月18日,第709期 一六
文牘錄要:文安縣勸諭各商行使銅元請飭鄰封各州縣一體遵照稟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9月4日,第783期 一七
文牘錄要:文安縣高等小學堂附設自費一班請示稟並批。《北洋官報》,1905年10月,第812期 一九
畿輔近事:臬台批示:文安縣民人楊鑒元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5年11月11日,第849期 二一
奏議錄要:直督袁奏文安縣大窪地畝秋禾災歉請鐲緩糧賦折。《北洋官報》,1905年12月21日,第895-896期 二二
本省近事:直隸學務處批示:文安縣南阜廟村董井得文等稟。《北洋官報》,1906年2月15日,第999期 二四
文牘錄要:直隸學務處准文安縣稟該縣高等小學堂整頓有效學生慨辭官費改歸自費移請官報總局登報以資觀感文(後附稟批)。《北洋官報》,1906年4月10日,第994期 二五
文牘錄要:文安縣稟請獎勵高等小學堂管理各員文並批。《北洋官報》,1906年4月21日,第1034期 二八
京師近事:商部批示:文安縣商民李坤山擬設局籌收鮮果菜類等捐稟請立案由。《北洋官報》,1906年6月23日,第1095期 三○
畿輔近事:督憲牌示:諭文安縣人世襲恩騎尉何傳芳。《北洋官報》,1906年11月5日,第1225期 三一
文牘:督憲袁為文安舉人王賀慈稟請整頓勝芳村事宜劄本司查照覆核文。《直隸教育雜誌》,1906年11月15日,第20期 三二
畿輔近事:督憲批示:文安縣民人鄧懷玉稟。《北洋官報》,1906年12月10日,第1259期 三四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文安縣勝芳村公立高等小學堂董事徐壽彭稟。《北洋官報》,1907年2月27日,第1325期 三五
文告錄要:直隸全省警務處批示:肅寗縣民人梁福增再稟控文安捕役孫振清等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3月15日,第1343期 三六
公牘錄要:大城縣畢令承緗稟文安縣灘裡村私立集市會商議辦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7年4月25日,第1382期 三八
文告錄要:潘台批示:文安縣鬥裴義成呈,批司帖向有定額。《北洋官報》,1907年5月14日,第1401期 四○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文安縣民人劉德榮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07年6月23日,第1439期 四一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錄要:文安縣勝芳村高等小學堂董事徐壽彭等稟漢文教員尙未到堂懇恩飭催以重學務等情。《北洋官報》,1908年5月11日,第1714期 四二
折奏類二:順天府會奏請以文安令楊同高升補昌平牧折。《政治官報》,1908年6月22日,第234期 四四
文告錄要:學台牌示:文安縣勝芳鎮高等小學堂教員靳玉如調派宣化縣。《北洋官報》,1908年7月30日,第1794期 四六
公牘錄要:文安縣錢令錫宷稟學台各村紳董會商設立集會所開辦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08年9月16日,第1866期 四七
文告錄要:藩台批示:文安縣監生夏寅卿等呈。《北洋官報》,1908年9月24日,第1874期 四九
文告錄要:藩台牌示:文安縣知縣楊同高升補昌平州遺缺。《北洋官報》,1908年10月24日,第1880期 五○
折奏類二:直隸總督楊士驤奏請以金樹棠補文安令折。《政治官報》,1908年12月28日,第423期 五一
公牘錄要:文安縣監生袁起良等稟為籌款伐樹懇飭示禁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1月9日,第1954期 五三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文安縣大趙村董事王春霖等為稟控。《北洋官報》,1909年2月15日,第2000期 五五
文告錄要:學台批示:文安縣候選縣丞增貢生穆友梅稟據實陳明懇恩查辦以昭公允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5月1日,第2104期 五六
公牘錄要:警務處詳核議文安縣區長邢蔭齋等請給功牌一案文並批。《北洋官報》,1909年8月3日,第2194期 五七
文告錄要:直隸警務處批示:文安縣警董薛植棠等稟霸州胡文鬥侵奪青費一案。《北洋官報》,1909年10月22日,第2230期 五九
公牘錄要:護督憲崔准順天府諮准都察院文據文安縣生員劉竹林等以查確私墊抗不平毀堵塞水道漁利害民等情劄飭天津道查照辦理文。《北洋官報》,1909年12月7日,第2276期 六一
文告錄要:臬台批示:文安縣商民李寳林等來司呈控一案。《北洋官報》,1910年1月27日,第2621期 六二
公牘錄要:文安縣董令塏稟自治研究所開設日期文附章程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4月18日,第2398期 六三
公牘錄要:文安縣董令塏稟開辦巡警教練所日期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6月6日,第2447期 六五
公牘錄要:學司詳文安縣學董李元齡等請獎文並批。《北洋官報》,1910年7月24日,第2495期 六六
公牘錄要:文安縣詳試辦蠶桑樹木情形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2月10日,第2686期 六七
公牘錄要:文安縣詳籌辦議參事會各區應舉議員額數文並批。《北洋官報》,1911年4月5日,第2740期 六八
公牘:督憲陳據文安縣稟勝芳糧價日落懇請採買餉米照飭天津鎮查核文。《北洋官報》,1911年11月26日,第2975期 七○
呈批:民政長批文安縣堤工局董事王樹楠等稟請嚴禁私墊。《直隸公報》,1913年5月19日,第3495期 七二
呈批:民政長批文安縣堤工局董事王樹楠等呈請飭鄰邑修堤。《直隸公報》,1913年5月22日,第3498期 七三
呈批:民政長批文安縣縣議會議員徐壽彭呈陳明被誣情形請飭縣澈查。《直隸公報》,1913年5月22日,第3498期 七四
渤海郡:今渤海道屬各縣及順天府屬之寧河大城保定文安四縣屬之共轄三十二縣駐天津縣。《蜀風報》,1914年3月1日,第7期 七五
命令:訓令:令順天府府尹查辦前任文安縣知事李作任內未清各款詳細聲覆文(四月二十五日)。《內務公報》,1914年4月,第8期 七七
命令:大總統告令: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稱文安等縣澱泊被災地畝應徵租銀(六月十八日)。《內務公報》,1914年7月,第10期 七九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三月十三日):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民國三年直屬文安縣大窪被災地畝援案請分別蠲緩祈鑒示由。《政府公報》,1915年3月14日,第1022期 八一
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民國三年直屬文安縣大窪被災地畝援案請分別蠲緩祈鑒示文並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三月十三日)。《政府公報》,1915年3月15日,第1023期 八二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四月十七日):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直省文安等四縣民國三年澱泊災歉地畝援案懇請分別蠲緩租銀由。《政府公報》,1915年4月18日,第1057期 八四
直隸巡按使朱家寶呈直省文安等四縣民國三年澱泊災歉地畝援案懇請分別蠲緩租銀文並批令,(中華民國四年四月十七日)徐世昌。《政府公報》,1915年4月20日,第1059期 八五
公文:諮文:諮直隸巡按使民國三年文安縣被災地畝請分別蠲緩一案錄批轉行知照文(三月二十二日)。《稅務月刊》,1915年5月1日,第2卷,第17期 八八
中央電令:申令(洪憲元年一月二十三日):據直隸巡按使朱家寳奏稱查明直屬民國四年甯河文安等縣秋禾災歉分數。《江蘇省公報》,1916年1月26日,第767期 八九
呈:督辦京畿一帶水災河工善後事宜熊希齡、直隸省長曹鋭、京兆尹王達:呈大總統會陳河工處存糧撥存文安等縣留充冬賑辦法文。《政府公報》,1918年10月31日,第992期 九○
省署訓令:直隸省長公署訓令:第六二七五號(中華民國八年十一月十日):令津海道尹:案准,內務部諮開據文安縣知事陳楨呈稱蔣縣境古物逐一查明。《直隸公報》,1919年11月13日,第5801期 九一
呈:內務總長田文烈呈大總統為直隸文安縣員警所所長平德昌積勞病故擬請照章給恤文。《政府公報》,1920年2月19日,第1443期 九三
大總統令:大總統指令第四百二十三號(中華民國九年二月十日):令內務總長田文烈:呈直隸文安縣員警所所長平德昌積勞病故擬請照章給恤由。《政府公報》,1920年2月21日,第1436期 九五
大總統令:大總統指令第一千三百五十六號(中華民國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令前督辦京畿一帶水災河工善後事宜熊希齡呈報辦理寶坻文安等縣八年各振情形開單請鑒由。《政府公報》,1920年5月22日,第1534期 九六
財政部指令:京兆財政廳宛平縣呈請開除文安縣所屬之王家莊等村糧額改歸文安縣接管徵收除會呈外令仰知照文(一月二十四日)。《財政月刊》,1921年2月,第8卷,第86期 九七
大總統令:大總統指令第六百三十號(中華民國十年三月十四日):令署內務總長張志潭、署財政總長周自齊:呈核議京兆宛平縣舊轄之文安縣屬王家莊等村糧額懇准改歸直隸文安縣接管徵收由。《政府公報》,1921年3月15日,第1817期 九八
公牘:賦稅:呈大總統核議京兆宛平縣舊轄之文安縣屬王家莊等村糧額懇准改歸直隸文安縣接管徵收文。《財政月刊》,1921年5月,第8卷,第89期 九九
呈:內務部、財政部呈大總統核議京兆宛平縣舊轄之文安縣屬王家莊等村糧額懇准改歸直隸文安縣接管徵收文。《政府公報》,1921年5月3日,第1865期 一○一
部令:農商部指令第一六八八號(中華民國十年七月十一日):令直隸實業廳廳長:呈一件呈送文安縣華勝染織公司章程等件請註冊由。《政府公報》,1921年7月15日,第1936期 一○三
地方通訉:文安縣勝芳鎮新設美以美會(直隸)。《興華》,1921年12月7日,第18卷,第48期 一○五
關於調查戰後損失事項:直隸實業廳訓令第三一九號(中華民國十一年五月十日):令河間、新鎮、文安等縣勸業所:為令行事案照直省實業諸端待理本廳于本年四月一號至八號召集全省第一次勸業會議。《實業來複報》,1922年5月21日,第1卷,第19期 一○六
本省要聞:文安縣商民組織了公斷處。《直聲週刊》,1923年4月22日,第2期 一○八
各地商業金融:文安縣組織商辦的官錢局內地缺乏金融機關之困難,農工銀行有提倡之必要。《銀行雜誌》,1923年12月1日,第1卷,第3期 一○九
廳令:本廳指令第五二二七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令文安縣知事:呈報師範講習所開學日期並送學生履歷表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10日,第7卷,第1期 一一一
廳令:本廳指令第五四五七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令文安縣知事:呈遵送王圪墶村兩級小學校校長履歷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10日,第7卷,第1期 一一二
廳令:本廳指令第五六五六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令文安縣教育局:呈前所長常振基獎案是否核准請核示祇遵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1月30日,第7卷,第3期 一一三
本廳指令第五八八零號(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令文安縣知事:呈送教育局擬定教育進行計畫清冊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10日,第7卷,第4期 一一四
批示:本廳批第十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四日):文安縣公民盧雲飛等:呈吳春江等廉價霸租學田有礙學款請核示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20日,第7卷,第5期 一一五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五九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一月十四日):令文安縣知事:呈複盧雲飛等請將學田投標增租等情請核示祗遵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2月20日,第7卷,第5期 一一七
本廳指令第一零二三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令文安縣知事:呈蘇橋公立高小擬政新制續招學生暨兼辦初小情形送經費收支豫算表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一一八
本廳指令第七零二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令文安縣知事:呈報安裡屯國民學校改辦高初兩級小學校並送校長學生履歷請核示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3月20日,第7卷,第8期 一一九
本廳指令第一三四三號(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令文安縣知事:呈複遵議三鄒各莊學田增租擬令各辦各校以息訟端請鑒核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4月20日,第7卷,第11期 一二一
本廳批第一零八號(中華民國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文安縣勝芳鎮公民張鎰等呈自創萬選張氏高初兩級女學情形並送學則請立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5月30日,[第7卷,第15期 一二二
本廳批第一五二號(中華民國十年五月十七日):文安縣勝芳鎮人王純熙呈自創女校任務逾期聲敘原委懇請銷案由。《直隸教育旬報》,1924年6月30日,第7卷,第18期 一二三
廳令:本廳指令第五六二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十日):令文安縣知事:呈送學董教員捐薪助學教授優良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10日,第8卷,第4期 一二四
本廳呈七一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呈為懇請給獎事案據文安縣知事崔蟄仲轉據教育局長。《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8日,第8卷,第6期 一二五
本廳指令第七八九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十七日):令文安縣知事:呈遵令查明邢在庚捐助學款依式填造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8日,第8卷,第6期 一二七
本廳指令第七六八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十四日):令文安縣知事:呈遵令查明蔡王氏捐貲興學並送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2月28日,第8卷,第6期 一二八
廳令:本廳指令第一零五零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十日):令文安縣知事:呈報孟李氏捐款助學並送事實表請核獎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10日,第8卷,第7期 一二九
公牘:本廳呈第九零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十四日):呈為懇予轉諮核獎事案據文安縣崔蟄伸轉據勝芳高等小學校校長宮瑞鎮等呈。《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20日,第8卷,第8期 一三一
本廳呈第九五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十七日):呈為懇請給獎事案據文安縣知事崔蟄伸轉據勝芳公立高等小學校校長宮瑞鎮等呈。《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30日,第8卷,第9期 一三三
本廳呈第一二七號(中華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四日):呈偽懇請給獎事案據文安縣知事崔蟄伸轉據教育局長李殿掄呈稱據勝芳鎮高級初級小學校校長官瑞鎮函稱。《直隸教育旬報》,1925年3月30日,第8卷,第9期 一三四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四七五號(十二月八日):令文安縣縣長:仰查明文安縣堤工會砍伐堤樹嚴辦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28年12月,第3期 一三五
警政:指令文安縣縣長呈請示違警罰金充賞辦法由(十月二十一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2月,第2編 一三七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四二二號(三月四日):令文安,高陽,博野等縣縣長:飭警協助河務局保護堤樹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3月,第6期 一三八
函覆收到河北省文安縣建設局農產種籽文(三月九日)。《農礦季刊(山西)》,1929年4月15日,第2期 一三九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指令:第二三六六號(四月十八日):令文安縣縣長:呈轉堤工會稱滹沱河殘堤關係重要請列入各河春工之內撥款興修請鑒核示遵由。《河北建設公報》,1929年5月,第8期 一四○
北平大學區教育行政院指令:第一七一二號(中華民國十六年三月三十日):令文安縣教育局:呈報教育現況及進行計畫由。《北平大學區教育旬刊》,1929年5月1日,第6期 一四一
視察文安縣各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29年7月,第2期 一四三
部令:內政部訓令:令首都公安局:奉令飭緝清室私產地畝文安縣清理委員張相之一案仰遵照飭屬一體嚴緝由(附表)(中華民國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內政公報》,1929年8月,第2卷,第7期 一四八
救濟:訓令宛平、文安放賑委員調查各村被災情形繪圖列表拍照呈核由(八月廿九日)。《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一五一
提議宛平文安兩縣水災甚重擬請散放急賑請公決案(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河北省政府委員會第一一六次例會提出)。《河北民政彚刊》,1929年12月,第7編 一五二
視察文安縣各項情形之報告。《視察特刊》,1930年1月,第3期 一五三
救濟:指令文安縣長呈請將捕蝗飯費及收買蝗價作正開銷由(九月十三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2月,第8編 一五六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指令:第四三三號(二月三日):令文安縣縣長:呈送糧食調查表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2月6日,第6期 一五八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訓令:第二八二號(三月五日):令文安樂城武強香河三河固安房山豐潤平鄉等縣縣長:令催補送田租額數等項調查表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3月,第7期 一五九
祠廟:訓令文安縣、任邱縣關於天齊廟產仍遵照省令辦理由(十二月二十七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一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五一九號(四月十四日):令文安縣縣長:據勝芳鎮民眾代表王祖結呈為水患頻仍堤岸殘缺請賬撫等情仰遵照迅將所得工賑修堵決口以期永澹沈災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4月,第2卷,第7期 一六三
吏治:指令卸任文安縣長張雨蒼呈請遵限破獲綁票首要准予功過相抵請鑒核照準由(十一月十九日)。《河北民政彚刊》,1930年4月,第9編 一六五
呈:省政府奉令以據文安縣堤工會呈請迅令新霸雄三縣火速督民興工等情飭迅核辦具報等因已令新霸雄三縣迅飭認真興築呈複鑒核文(六月七日)。《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6月,第2卷,第9期 一六七
訓令:第一一〇七號(七月十六日):令任邱、文安縣縣長:據大清河河局呈請派撥炮船巡警駐工守護等情仰即派撥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7月,第2卷,第10期 一六九
代電:第一三二號:代電文安縣轉該縣堤工會滹沱河由子村決口已令安平縣長負責堵塞毋滋事端由。《河北建設公報》,1930年9月,第2卷,第11-12期 一七一
河北省政府農礦廳令:訓令:第七一一號(六月十八日):令文安縣政府:據視察員何簡呈報該縣亟宜應養鴨治蝻仰遵照由。《河北農礦公報》,1930年9月,第9期 一七三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二七二、三號(二月十七日):令技正滑德銘、安平河間文安肅寧雄縣,饒陽獻縣任邱深澤大城等縣縣長:派該員技正滑德銘勘測滹沱河下游仰即繪圖設計呈覆核奪,協助保護由。《河北建設公報》,1931年2月,第3卷,第5期 一七五
部令:實業部指令:工字第二七○號(中華民國二十年一月二十八日):令河北工商廳:呈一件呈為轉解文安縣度量衡標準器價請核收由。《實業公報》,1931年2月12日,第5期 一七八
指令:國民政府指令:第二○一四號(二十年七月十七日):令考試院:呈據銓敘部呈報審核河北文安縣政府故科長謝啟昌等九員恤案均與官吏恤金條例相符擬予分別給恤等情檢表轉呈核恤令遵由。《國民政府公報(南京1927)》,1931年7月21日,第827期 一八○
第六區視察員傅騰鵠視察文安縣各項情形報告書(民國二十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1年12月,第2期 一八一
保衛: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公字第五八八六號):令文安縣縣長:電呈擬議選任副總團長辦法請酌采施行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一八四
吏治: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政字第六一三號):令文安縣長:案奉省政府第五六二五號訓令以據文安縣民張輔宸等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月,第3期 一八六
廳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六八八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二月二日):令文安、柏鄉、香河等縣縣長:呈一件呈報檢定分所成立日期請刋發鈐記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2月,第10期 一八八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五四八號(四月二十二日):令文安縣縣長劉節之:據視察員呈報視察該縣建設情形請鑒核等情抄附報告書仰遵照分別辦理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第4卷,第7期 一八九
吏治: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政字第六號):令磁縣、文安等縣政府:案奉省政府第六一四三號令開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4月,第4期 一九一
批:第八七號(四月三十日):具呈人文安縣堤工會委員董蔭模等:呈一件呈懇浚河工款並請派員守提及嚴懲陽奉陰達各縣長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4月,第4卷,第7期 一九四
土地:河北省民政廳訓令(政字第二三一號):令霸縣、文安縣長:案據霸縣第七區王家坊等村鄉長王曾雨等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6月,第6期 一九五
河北省建設廳令:訓令:第一一四九號(八月十六日):令文安縣縣長:據該縣民馮樹德呈在叩裡村新立集市等情仰即查明具報核奪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8月,第4卷,第11期 一九七
批:第二〇〇號(八月十六日):具呈人文安縣農民馮樹德等呈一件為新立集市呈請備案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8月,第4卷,第11期 一九九
保衛:訓令文安縣縣長從速改編保衛團由(二十一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期 二○一
代電:第三八七號(十日二十七日):代電文安縣姜縣長銑代電悉査前據大清河河務局電報澱匪持槍扒堤擊傷團丁等情省府委員會議決電遴近各縣設法制止等因仰會各縣縣長及該河務局嚴厲制止由。《河北建設公報》,1932年10月,第5卷,第1期 二○二
保衛:指令文安縣縣政府開呈送自治清鄉促進委員會簡章及鄉團組織章程等件請備案由(二十一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期 二○三
廳令: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三三○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令文安縣縣長:呈一件呈報舉辦農民識字運動情形由。《河北實業公報》,1932年12月,第20期 二○五
自治:訓令文安縣縣政府據蔡振民等三呈為區公所通知選舉副鎮長一案抄發原呈飭查覆核辦由(二十一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2月,第12期 二○七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擬創設模範村填具調查表請鑒核備案由(二十二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23期 二○九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王廷勳呈送履歷證件請以區長註冊等情轉請鑒核由(二十二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月,第23期 二一一
倉穀: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複上年並無積穀無從冊報及積極籌備積穀情形請鑒核由(二十二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2月,第14期 二一三
廳令: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八七九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二月十五日):令文安縣縣長:呈一件呈送第一期推行劃一度量衡工作報告表由。《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2月,第22期 二一五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儉字第一四六號(二十二年一月日):令文安縣政府:為呈複遵令查明勝芳鎮設立鎮公所曁選舉鎮長副情形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2月10日,第1609期 二一六
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四三九號(三月二十三日):令饒陽,肅寜,獻縣雄縣等縣長:據文安縣堤工會呈請飭令滹沱河下游各縣組織堤工會等情仰遵照通則辦理具報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3月,第5卷,第6期 二一七
批:第五十二號(三月二十三日):具呈人文安縣堤工會常務委員李芳樹等:呈一件呈請飭令滹沱河下游各縣組織堤工會以利河工由。《河北建設公報》,1933年3月,第5卷,第6期 二二○
振災: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辦理戲院及其他娛樂場所附加振捐情形由(二十二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3月,第15期 二二二
振災: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會呈更造二十一年縣屬呂公務等村秋災案內蠲緩糧租清冊由(二十二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3月,第15期 二二三
指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八七九號(二十二年二月):令文安縣縣長:呈一件呈送十一二兩月份推行劃工作報告表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5日,第1632期 二二五
河北省財政廳批:第六四號(二十二年三月十六日):具呈人楊萬發:呈一件請承包任邱、安新、雄縣文安大城五縣漁業稅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3月31日,第1658期 二二六
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送綁匪張其林一案卷判請核示由(二十二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二二七
賑災:諮財政廳為據文安縣會委呈送更造二十一年災案清冊經核諮轉請核辦由(二十二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4月,第16期 二二九
指令:河北省政府指令:第四一四七號(二十二年四月三日):令文安縣縣長:呈一件呈送教育類調查表請鑒核由,於學忠《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4月16日,[第1674期 二三一
倉穀: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複縣屬各區積穀數目並查明前送調查倉儲清單所列倉款數目不符各情形請鑒核備案由(二十二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5月,第17期 二三二
關於電氣事業案:建設委員會訓令:第一六七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令河北建設廳:為令遵事查文安縣電燈電力公司註冊書圖及註冊費銀曾于上年十月十八日轉送。《建設委員會公報》,1933年5月,第28期 二三四
地方新聞:造林:文安縣:四月五日植樹。《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二三五
指令:河北省政府指令:第六一九九號(二十二年五月十九日):令文安縣縣長、民政廳:呈一件呈報該縣大趙等村積水未消二麥歉收分數繕折請鑒核由。 《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5月28日,第1716期 二三六
指令:河北省財政廳指令:第一二四○六號(二十二年五月十二日):令文安縣縣長:呈一件帥勉齋不服縣政府行政處分一案遵令備具答辯書並送卷宗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3年5月29日,第1717期 二三七
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九九七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令永年、清苑、文安、玉田等縣縣政府(不另行文):呈送社會教育機關調查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3年6月20日,第6卷,第17期 二三九
河北省實業廳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九七二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七月十日):令文安、永清縣縣長:據霸縣呈報與文安永清毗連均有蝗蝻等情仰即捕治勿任蔓延由。《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7月,第27期 二四○
河北省實業廳令:訓令: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九三七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七月四日):令大城、霸、文安、任邱、安新、雄縣縣長:奉令據冀魯區海洋漁業管理局塘大辦事處呈請通令保護漁業一案仰遵照由。《河北實業公報》,1933年7月,第27期 二四一
吏治:訓令文安縣縣政府據有人報稱該縣檢驗吏寧巨才招搖敲詐請令縣查辦等情令切實查明辦理具報由(二十二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期 二四三
賑災: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會呈複勘縣屬上年被水各村積水未消二麥未得播種情形附具清折由(二十二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期 二四五
保衛:呈複省政府奉令核辦文安等縣擬具救濟處理匪案辦法一案擬議情形由(二十二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二四七
保衛: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請將保衛隊長王振鐸給獎由(二十二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二四九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查明勝芳人邢志平等呈控區長楊同源劣跡多端一案情形請鑒核由(二十二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8月,第20期 二五○
保衛: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保衛團隊長擒獲著名綁匪請鑒核敘獎由(二十二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期 二五二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遵令查明第四區區長何品台第五區區長馬石麟有無嗜好一案情形由(二十二年八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期 二五三
清鄉:呈省政府為轉送文安縣呈辦匪犯辛根柱死刑卷判請核示以便飭遵由(二十二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二五四
議案:(甲)省政府委員會會議本廳提案:提議更調文安縣縣長案(民國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省政府委員會第四七七次會議)。《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二五六
自治:訓令文安縣縣政府據報該縣第七區長楊同源貸放印子債重利盤剝應予撤職遺缺委染永祥接充由(二十二年九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期 二五七
吏治:訓令文安、霸縣縣政府據王曾雨等呈為陳明村地坐落文安霸縣會查之後文安縣不肯會報請令催文安縣實行減免文安縣堤工保衛兩款等情准予令催文安霸縣迅予會同秉公辦理具報核奪由(二十二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二五八
振災: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轉請勘災路費應由何款開支請示遵由(二十二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期 二六二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指令警字第7867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令文安縣政府為呈送公安局十月份支付預算書由。《警務旬報(河北)》,1933年11月1日,第40期 二六三
指令:河北省民政廳指令:指令警字第7868號(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令文安縣政府為呈送公安局八月份支出計算書等件由。《警務旬報(河北)》,1933年11月1日,第40期 二六四
廳令: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二○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令文安縣政府:呈一件為呈送本年育苗造林成績表請鑒核由。《河北實業公報》,1934年1月,第33期 二六五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四五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十五日):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組織童子軍情形請鑒核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1月20日,第7卷,第2期 二六六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七四三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轉送民眾教育館十十一十二等月份工作情形報告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1月31日,第7卷,第3期 二六七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四四四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令文安、望都、安次等縣縣政府(不另行文):呈送二十二十一兩年度中等學校(即鄉師)統計表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1月31日,第7卷,第3期 二六八
吏治:呈省政府送文安縣政府秘書蔡湧漢科長陳繼宗等審查表件請審查施行由(二十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二六九
吏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去複姜前縣長被控各情請鑒核由(廿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二七○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送張提信等履歷證件請准予註冊由(二十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二七二
吏治:諮財政廳據文安縣長韓新文電請核示姜前縣長被控一案關係財政部分請主辦由(二十三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期 二七三
保衛: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據保衛團副總團長呈請變通保衛團編制轉請鑒核示遵由(二十三年二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期 二七四
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一八三一號(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三月三十日):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短期義務教育計畫情形請鑒核轉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4年3月31日,第7卷,第9期 二七六
吏治:諮財政廳奉省令奉駐平政整委會令以據李世榮等呈為前文安縣長姜文慜捏病希圖逍遙法外請送法院訊辦案飭查明核辦等因業將經過詳情呈複鑒核仰知照等因諮請查照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二七八
振災:公函振務會奉省令據呈複新鎮交河文安三縣劉匪竄擾損失一案核飭情形仍仰該廳轉行振務會核辦等因茲將核辦此案經過情形函請查照辦理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二八○
自治:諮財政廳文安縣呈送區公所經費歲出預算表尚屬核實請查核備案由(二十三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4月,第28期 二八二
公牘:諮文:諮建設廳准諮據文安縣呈第三區攤款糾紛解決辦法屬查核主辦等因,近據該縣分呈並據鄉長焦書文等續訴,已飭再妥擬呈複除俟覆到再行會核呈辦外請查照文(五月三十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二八四
禁煙: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成立戒煙所日期並送辦事細則及預算請核示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二八七
命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批示:批文安縣船戶胡振德等據呈農用渡船無力納捐請免予繳納等情已令河工船捐徵收處併案查明核辦具報仰知照文(五月九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二八九
命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訓令委員冷全舜、孫德貞據會同宛平、文安等縣縣長會呈查辦營業稅情形核與原案不合仰認真確查據實分報文(五月七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5月,第56期 二九一
土劣活躍下的文安縣(文安縣通訊):透視:教育,堤工,財務,建設,官錢局,保衛團,區公所。《眾志月刊》,1934年5月,第1卷,第2期 二九三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辦理並區一案情形並繪具圖說擬具預算填送區長調查表請鑒核由(二十三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期 二九七
保衛:指令文安縣縣政俯為遴保保衛團隊長分隊長附具履歷證件請鑒核擇委由(二十三年五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期 二九八
報告:報告據撫寗唐縣文安等三縣先後遴保財政局長經廳查核擬分別遴員充任請公決案(六月二十二日河北省政府委員會第五四六次會議議決交付審查後照委)。《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6月,第57期 二九九
命令: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訓令文安縣縣長據河工船捐徵收處呈複該縣區長等呈農用渡船請免捐一案事實情形仰轉飭知照文(六月六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6月,第57期 三○○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訓令撫寗、唐縣、文安縣長奉省府令委趙興仁馬銘三李慶霖分任各該縣財政局長一案檢發證件及委令仰查收轉給文(八月三日)(附表)。《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8月,第59期 三○三
河北省政府財政廳令:指令文安縣縣長據呈報田賦附加無法再減請援照全國財政會議議決正附並計不超過地價百分之一辦理應准照辦文(八月一日)。《河北財政公報》,1934年8月,第59期 三○七
救濟:訓令安新、平山、靜海、文安、霸縣、大城縣政府奉省令准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函請飭催各縣各機關貸款又奉令准函准據建設廳呈修築道口壩頭間道路請撥款興修一案(二十三年七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期 三○九
快郵代電:河北省實業廳快郵代電(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八月十四日):代電安次、文安縣李、韓縣長:據報發現幼蝻等情仰在幼蝻期間肅清具報由。《河北實業公報》,1934年8月,第40期 三一二
各縣教育情報:文安縣完全小學風潮志。《眾志月刊》,1934年8月15日,第1卷,第5期 三一四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九三六號(六月六日):令饒陽、文安、肅寜、高陽、博野等縣縣長:為據子牙河務局呈擬議文安等縣代表請修滹沱北堤一案令仰遵照限文到十五日內迅按前定成數籌攤工款報解備用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9月21日,第6卷,第9期 三一五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〇八七號(六月二十九日):令大清河河務局、文安、大城等縣縣長:案據文大霸靜津永安等七縣堤工聯合會會長鄧景熙等呈。《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9月21日,第6卷,第9期 三一八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複奉令調查第三區區長常金鐄被控私挪省發還款一案情形及據第三區具呈辯訴並據鎮長薛質安等證明轉請鑒核由(二十三年十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1月,第35期 三二○
命令:河北省政府建設廳令:訓令:第一三七九號(八月十四日):令子牙河河務局局長江衍坤、安平縣縣長周起豐:據文安縣堤工委員會代表董蔭模等呈為滹沱河北岸辛營村西決口懇祈迅予設法堵塞等情除批示並分行外仰即遵照辦理具報毋得違延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11月20日,第6卷,第11期 三二一
批電:電:第二六六號(八月十五日):大清河河務局楊局長覽頃據文安縣堤工委員會灰電稱。《河北建設公報》,1934年11月20日,第6卷,第11期 三二二
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請撤銷處分由(二十三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2月,第36期 三二三
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張文增等被綁獲匪張德賢等出力人員請獎由(二十三年十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2月,第36期 三二四
其他: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報檢查員暫停工作並送十一月份纏足罰金及報銷清冊請備查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三二六
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為緝獲鄰匪魏大掌一名請獎敘該縣長等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三二七
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為張治勳等被綁獲匪吳順發等縣長副總團長及隊長井崇德呈請敘獎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三二八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為遴選自治指導員附送預算書請擇委由(二十四年一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2月,第38期 三三○
本廳訓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三二九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令文安縣政府:為據本廳科員報告臨時視察該縣地方教育情形並陳述改進意見仰遵辦具報由。《河北教育公報》,1935年3月20日,第8卷,第8期 三三一
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送一二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三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4月,第40期 三三四
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為呈緝獲匪犯夏桐順李相臣等案內出力人員請分別獎敘由(二十四年四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5月,第41期 三三五
公牘:諮:諮河北省政府:農字第四四八六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准諮送文安縣各級農會職員表應準備案諮複查照由。《實業公報》,1935年6月15日,第231期 三三六
自治:指令文安縣縣政府為補送二十四年一月至三月三個月辦理自治情形報告表請鑒核由(二十四年六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期 三三七
公牘: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呈送五月份盜案統計表由(二十四年七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8月,第1期 三三八
政令:本廳訓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一九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七月十五日):令文安縣政府:為公民楊本源捐資興學經本廳呈准教育部獎給三等獎狀仰轉發由。《河北教育》,1935年8月15日,第1卷,第1期 三三九
政令: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四六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七月十六日):令文安縣政府:呈報教育行政計畫請鑒核備查由。《河北教育》,1935年8月15日,第1卷,第1期 三四○
公牘: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據送六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八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9月,第2期 三四二
公牘:清鄉: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據呈送本年七八月份盜案統計調查表由(二十四年九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0月,第3期 三四三
來往公文:本會函財政廳據石門鐵業公會呈鐵行牙稅苛細擾民懇請廢除又據文安縣勝芳鎮商會呈該鎮包商抽收落地稅代扣坐傭並索要津貼請予制止特彚案轉請設法糾正以恤商艱文(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河北省捐稅監理委員會會議彚刊》,1935年10月,第2期 三四五
政令:本廳指令:河北省教育廳指令:第二六九二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月五日):令文安縣政府:為轉呈勝芳鎮乙種商業學校第一年學生一覽表請鑒核備案由。《河北教育》,1935年10月31日,第1卷,第6期 三四九
公牘:其他: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據呈報本縣勝芳鎮振華醫院並未在縣府註冊至調查表填報省政府註冊更無其事請鑒核等情仰遵照由(二十四年十一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2月,第5期 三五一
公牘:災情: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據呈報勘明該縣呂公務等村被水災歉分數附送清折請鑒核等情仰遵照由。(二十四年十一月)。《河北民政月刊》,1935年12月,第5期 三五二
訴願:河北省財政廳訴願決定書第一○四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訴願人劉德生等文安縣人住大平州村業農。《河北財政公報》,1935年12月,第75期 三五三
公牘:獎懲: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據呈請嘉獎緝獲著匪張青山郭小窩子二名出力人員等情仰知照由(二十四年十二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1月,第1期 三五八
公牘:禁煙:指令文安縣縣政府據呈報本縣保衛團各職員均無煙毒嗜好附送保結及清冊請鑒核等情仰將長警團丁造冊結報以憑彚轉由(二十五年二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2月,第2期 三六○
政令:河北省教育廳訓令:第五八零號(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四月十日):令文安縣政府:據本廳視察義務教育專員視察報告並總核該縣辦理義教各方情形認為有應改進之點仰遵辦具報備核由。《河北教育》,1936年4月30日,第1卷,第18期 三六二
訓令:國民政府訓令:第六一九號(二十五年八月十八日):令行政院:據司法院呈據行政法院判決河北省文安縣民萬鴻瑞等提起行政訴訟案令仰査照轉行由。《國民政府公報(南京1927)》,1936年8月20日,第2131期 三六三
指令:國民政府指令:第一七八九號(二十五年八月十八日):令司法院:二十五年八月十一日第一八六號呈一件,為據行政法院呈據河北省文安縣民萬鴻瑞等為水災請求緩徵事件,不服河北省政府所為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到院,業經依法審理判決,原告之訴駁回,連同判決書,轉請鑒核令行由。《國民政府公報(南京1927)》,1936年8月20日,第2131期 三六五
命令:河北省政府令:指令文安縣縣長據呈複堤工經過特殊事實請准照舊附收等情格於通案礙難照準由(九月十一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9月,第84期 三六六
命令:河北省政府令:指令文安縣縣長據呈為增編保安大隊部經費請在田賦附加四元之外隨糧增加等情礙難照準仰遵照由(九月十六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9月,第84期 三六八
調查報告:河北省文安縣地方實際情況調查報告:縣名沿革:本縣前稱廣陵。《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6年9月15日,第1卷,第3期 三六九
公牘:呈文:財政廳呈省政府呈報文安縣民楊世勳呈為隨糧加增附捐請澈底查核減一案該縣田賦附加較諸原案業已裁減所請應毋庸議請鑒核轉諮由(十月二十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0月,第85期 三七七
公牘:公函:財政函建廳設廳准函以據文安縣呈為整理電話計畫預算一案囑核覆等因加具意見請主稿會辦由(十一月十日)。《河北財政公報》,1936年11月,第86期 三七九
調查資料:河北省各縣二十四年度實施義教狀況調查(續):文安縣:(一)行政組織:本縣義務教育委員會。《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6年11月15日,第1卷,第5期 三八一
訓令: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政字第五六○二號(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十一月七日):令河北省政府:為據文安縣六區三鄉呈為地方不靖祈留警駐守仰核辦具覆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11月25日,第84期 三八三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六三七六號(十二月十四日):令河北省政府:呈一件為呈報五河水上公安局駐文安縣石溝鎮第六分所撤防情形請鑒核備查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6年12月23日,第92期 三八五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七○九三號(一月十八日):令河北省文安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編組鄰里鄉情形並檢同辦法請鑒核備查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2月10日,第105期 三八六
令:河北省政府令:秘二字第二二四號(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省政府令委張鸞春代理文安縣警察局警官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3月28日,第3069期 三八七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秘二字第二九二○號(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令新委代理文安縣警察局警官張鸞春文安縣長:為文安縣警察局警官辭職照準遺缺委張鸞春代理仰遵飭交接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3月28日,第3069期 三八八
令:河北省政府令:秘二字第一八八、一八九號(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省政府令委任吳必顯等為文安縣政府科員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4月2日,第3073期 三八九
訓令:河北省政府訓令:秘二字第二八五四號(二十六年三月二十日):令文安縣長:為前據呈請審委吳必顯等任第一科科員一案經審查合格應分別實授試署檢發任命狀仰轉發令知具報由。《河北省政府公報》,1937年4月2日,第3073期 三九○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八四八三號(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令文安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巡視勝芳等村防務情形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4月7日,第121期 三九一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八五八六號(廿六年四月二日):令文安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編鄉完竣情形並送鄉長姓名表請鑒核備查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4月14日,第123期 三九二
訓令: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政字第八七四〇號(中華民國二十六年四月十日):令河北省政府:據文安縣民趙榮光呈為清河以北私墊阻水侵害官堤再請派查制止剷除高度等情仰飭縣查明核辦具報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4月21日,第125期 三九四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八九九七號(四月二十二日):令文安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巡視圍河等村防務情形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5月5日,第129期 三九六
調查報告:冀察平津農事試驗及推廣機關調查報告(十):河北省之部:文安縣:文安縣農業推廣所(縣立)。《冀察調查統計叢刊》,1937年5月15日,第2卷,第5期 三九七
訓令: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政字第九四二八號(中華民國二十六年五月十三日):令河北省政府:據孟憲邦等呈為民村實系插居文安縣境列入新鎮界殊與實際不符請派員勘查撥歸文安縣管轄以免永久糾紛等情仰查明呈複以憑核辦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5月26日,第135期 三九九
節錄潘文安服務道德:人類服務社會。《津浦鐵路日刊》,1937年6月1日,第1866-1891期 四○○
訓令:冀察政務委員會訓令:政字第一〇一七三號(中華民國二十六年六月十九日):令河北省政府:據文安縣民趙榮光等呈為私墊侵害官堤懇請派員剷除等情除批示外仰派員會縣併案秉公處理具報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6月30日,第145期 四○一
指令:冀察政務委員會指令:政字第一○四三六號(二十六年七月一日):令文安縣政府:呈一件為呈報赴五六七等區各村巡視防務情形繕具訓話要旨清折請鑒核由。《冀察政務委員會公報》,1937年7月10日,第148期 四○三
公牘:訓令:河北省公署訓令:民建路宇第三○八三號(八月十七日):令博野、蠡縣、高陽、任邱、文安、河間縣知事:為令遵事案據安平縣知事馮夢周呈稱竊職縣地非苦。《河北省公報》,1939年9月11日,第56期 四○四
實行聯合討伐本縣警隊出發文安。《新武週刊》,1942年7月10日,第50期 四○七
河北省風土文物特輯:津海道鳥瞰:名宦選錄:文安縣:趙夔,漢武帝時為本縣令,多異政。《新河北》,1942年9月,第3卷,第6期 四○八
本省命令:省府命令:任免令六十九件:派令省鱗字第一四二二號(三十五年八月廿九日):茲派張迪生代理文安縣政府秘書此令等。《河北省政府公報》,1946年10月1日,第1卷,第9期 四一○